人性談(3):人性的多重性
文章來源: kylelong2012-06-10 16:11:53

 

 

“人之初性本無。”

 

人性的產生,是在追求自我的自由與幸福的過程之中。筆者之所以說“人性是愛,人性是善,人性是美”,也就是基於“自由與幸福”是一種美好的追求。這種人性,是哲學層麵的人性,單一的人性。

 

有些人說,人性中也有醜惡的一麵,又如何解釋呢?如果從哲學角度來解釋,應該就是“非人性”,所謂非人性就是獸性,獸性就是動物性。

 

所以說,人性與非人性,組成了哲學層麵的“人性哲學”。

 

有一種觀點認為,人性具有雙重性,也就是說人性中的“善與惡”,組成了“人性”本身。筆者稱之為社會學層麵的“人性哲學”。因為人在社會中才會產生“善與惡”的劃分。要區分人性中的真假,也就是“善”有“真善”和“偽善”。很多人說人性的善,其實是偽善。比如美國政府的“先發製人”政策,武裝幹涉他國等等,都是戴著“人性”麵具的偽善。

 

另一種類似的說法,是人性具有兩重性,即人性的優點,以及人性的弱點。這個也是從社會學層麵來講的,而具體的是講人的“競爭性”和“懶惰性”。在“競爭性”和“懶惰性”中,各自都會存在優點和弱點,而不是單一的人性。

 

在當今世界,作為自然人,要抵製所處環境的誘惑確實很不容易!因為人是自私的,對享樂、對生命和身外之物的追求是無止境的!但同時,人又是社會的,作為人類社會的一分子,要在群體中生活,其後天所賦予的社會屬性又要求人們要節欲、自重,要融入社會的整體利益和發展之中。這就要求人們“有所為有所不為”、“有所得有所失”。

 

所以,在滿足自己私利的同時,能做到不傷害別人的利益,就是最真實可信、最大的人性了。秩序、道德、法製,是後天強加於所有人的而又必須遵循的叢林法則!

 

從人性的社會性來看,人性並不隻有雙重性,或兩重性,而是具有多重性。因為每個人的內心世界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在“善與惡”之間,沒有截然的分界線;在人性與非人性之間,也沒有絕對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