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從《聖經》中可以得到那些收獲?
文章來源: kylelong2012-02-01 15:29:21

 

 

讀書,就會有收獲,因為“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一部書,就好比一座金礦,閃閃發光;每次探索,都會發掘新的寶物。閱讀《聖經》,也是如此。如果僅僅是從字麵上來讀《聖經》,而不是從文字的內涵中去體會更深層次的含義,是不能有所收獲的。

 

幾千年來,欣賞《聖經》的人不少,詆毀《聖經》的人也不少。如果是一部不堪一讀的書,那早就消失了。《聖經》之所以可以存世,必有其存在的道理。一些人之所以詆毀《聖經》,或許是因為不同宗教信仰的緣故,或許是因為中世紀一些教會教派的不良記錄,或許是《聖經》中一些與自己價值觀不相符的內容等等。然而,《聖經》依舊是一部優秀的書。

 

    那麽,《聖經》有哪些值得發揚光大的東西呢?或者說,人們從《聖經》中可以得到那些啟示呢?

 

    1,要有博愛精神。無論你信還是不信上帝,但必須相信:在人類社會中,人們之間是要有博愛精神的。和平與和睦,是每個人都追求的。唯有博愛與寬容才可能化解一切矛盾和對立。

 

    2,世事皆有因果。世間萬物都是有因果關係的,事物之間的因果聯係,必然既是先行後續的關係,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關係。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每一件事的發生必有其原因。

 

    3,曆史不容更改。曆史的發展有其必然性。雖然也有規律性,但這種規律是不受某個人控製的。有時候,個人也許可以短暫地改變曆史,但在曆史長河中,這種短暫的改變,依舊不是曆史的主流。

 

4,為人行善是本。無論是“十誡”,還是“詩篇”、“箴言”,主要是教導人們心善行善,這是《聖經》思想的主流。對於一些不可以改變得世事或世道,要從自身做起,而不是通過暴力解決。

 

有人認為《聖經》中有一些不可思議的事件或理念,都是由宗教所產生的,並將之劃歸為“邪惡”。其實,《聖經》本身是故事,或者說就是神話;宗教本身具有局限性,這一點需要得到大眾的理解。正因為宗教具有局限性,才出現了現代哲學與現代心理學。

 

在辯證唯物主義看來,一切宗教都是人創造的,沒有人就不會有各種宗教。宗教伴隨著人的誕生而誕生,宗教的存在和人們信仰宗教的現象具有客觀必然性。對於一部曆史巨著,辯證唯物主義者通常的做法,就是“揚棄”。而那些“隻揚不棄”,或者“隻棄不揚”的思想,不是現代哲學與現代心理學所崇尚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