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也談出軌的中年女人”之後
文章來源: mm走西口2008-06-15 23:50:41
沒想到我隨意寫的“也談出軌的中年女人”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我聽到了來自不同地方,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不同經曆而發出的不同的聲音,有理解,讚同,支持的,當然也有反對,憎恨和漫罵的。其實我無意要和世俗的道德觀念挑戰,可是不管你認為是否符合道德的標準,出軌卻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然而我們很多人卻不能接受也不願意承認這個現實,因為這有悖於我們追求完美的本質,所以我們常常一邊沉醉於欣賞電影,小說等文藝作品描寫的正麵人物的完美高大形象,一邊又感概在現實生活中這樣完美高大的人怎麽就從來無緣相遇呢?即使遇到了,通過一段時間的近距離接觸,才發現曾經敬愛的人原來也不過如此,跟一般常人差不了多少,是自己將他理想化了,我們就在這樣不斷追求完美,又不斷失望的心情下周而複始地生活著, 追尋著。

既然如此,我們何不大方承認我們做為人所擁有的不完美的,甚至於有些醜陋的一麵,就像承認我們有著追求真善美的高尚的情操一樣。我們人很容易評斷別人的行為與過失,聽說某人出軌,馬上一頂不道德的帽子就會送上,而若自己出軌了,就會對此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釋。既便出軌的當事人自己,也絕不願意看到自己的配偶出軌,不是嗎?若是得知自己的配偶出軌,一場大戰絕對少不了,有個網友還把一則某男子因懷疑妻子出軌而雇凶殺人的新聞貼在了網上,似乎是在證明自己的觀點:出軌是絕不能容忍的,是要出人命的。對於這個新聞,我覺得真是一個無知的悲劇,倘若那個丈夫能對妻子的出軌報以理解寬容的態度,也不至於既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畢竟出軌是兩個人造成的,妻子固然不對,難道丈夫就沒有可以反省的地方嗎?退一萬步講,錯全在妻子,也不至於自己把自己送到斷頭台吧,所以這則本來是用來反對我的觀點的新聞恰恰是支持了我的觀點:對待出軌,試著站在當事人的位置上去同情和理解吧!

與此同時我想到了前一段日子在香港的豔照門事件,我本來對謝廷鋒沒有特別的印象,隻是很同情張柏芝的處境,她畢竟是受害人,又剛剛結婚生子,若謝廷鋒當時要離婚,沒人會指責他,臉麵被妻子丟盡了的他要離婚是再容易不過的,然而他沒有這樣做,我可以想像他是用了多大的努力和克製對他的妻子做到了一般人做不到的寬容和包涵。我通過這件事對謝廷鋒反而有了好的印象。有人說,這很難,是的,追求完美容易,可接受有些不完美的東西卻很難。完美是一種境界,不完美卻是我們每天真實的生活。

其實,對人生的看法很多時候沒有對與錯,不同年齡,不同經曆的人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迥異。我們的見識通常是和我們的經曆和年齡成正比的。我很欣慰地看到許多中年朋友對我這篇文章的理解和讚同,尤其是與我有著相似年齡,相似生活背景及經曆的女性朋友。我們曾經都是那樣純真,愛情至上,假若找到真愛,哪怕對方一貧如洗,就像電影“流浪者之歌”的麗達和拉茲,我清楚地記得我跟我媽講這部電影時,她說這不可能是真的,她還質問我“愛情能當飯吃嗎?那你願不願意嫁個要飯的?”當時我覺得我媽真是太不懂得愛情了。然而這些年過去之後,我才深深的懂得我媽在說這些話的體會和心意,我想有一天我也會對我的女兒講同樣的話。

所以我覺得人生的經驗不是學來的,而是憑自己的經曆得來的,若沒有親身體會,再好的經驗也不過像是一紙空談,不被聆聽者所接受。假如設想二十歲的人能夠體會四十歲人的經驗,我猜世上至少有一半人也許會選擇隻戀愛不結婚。所以上帝是偉大的,在他造我們的時候,我們的能力和有限就被設定的恰到好處,在你二三十歲精力旺盛的時候,即使你對配偶不滿意,但你還對他抱有希望,也對自己能改變對方有信心,所以你不會想到出軌,當你步入三四十歲時,你才發現改變一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先改變你自己,若此時你對婚姻的滿意度很低,你可能會想到出軌,但是家庭,孩子,工作已經占據你的全部時間,所以你沒有多餘的時間用來出軌,再等你到五六十歲時,你既有錢又有閑,可是你的荷爾蒙不太夠用了,對出軌你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所以我常常想,對於一個不滿意婚姻而又從未出過軌的中年人,他/她到底是因為真的很高尚,還是因為他/她沒有時間,或沒有機會,財力和體力等等。話又說回來,有時間,有機會,並且又有財力和體力的人也未必一定會出軌,因為人到中年,隨著閱曆的加深,一般不會很容易地愛上一個人,除非這個人他曾經愛過。對愛的理解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年輕時若愛一個人,你會“一日不見,如隔三秋”,要和心愛的人終生廝守,而中年人更多的是“不求天長地久,但求曾經擁有”,若真愛一個人就祝福他,不見得一定要得到他,(其實得到了也未必能長久)。所以在追求永恒不變的愛的人生道路上,不變是相對的,而變是絕對的,常常當我們回顧五年或十年前的自己,你會為自己的變化而感慨和吃驚。

最近看到“世界日報”上一篇文章,講現實生活中的婚姻有一半左右出軌,出軌的雙方結婚後有百分之八十以離婚收場,因出軌和配偶離婚的有百分之七十會後悔。如果你有幸是那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人,我衷心地祝福你。

在這裏我要將一個網友的問題提出來討論,他說若是因為真愛出軌而和配偶離婚他可以理解,除此之外的出軌都是不道德的。可是僅僅因為所謂的真愛而拋妻別子就道德嗎?當你和你認為的真愛重新建立家庭,你的前妻和幼子會不會出現在你的美夢中而讓你內疚呢?你又怎能保證你的第二次婚姻就比第一次好呢?與此同時那些被視為不道德的偷偷摸摸出軌的人,卻都小心的維護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他們寧願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舍棄出軌的戀人,也不願傷害家庭和孩子,這兩種情況相比哪一種更不道德呢?那麽一定又有人問,既然出軌橫豎都不好,那人為什麽還要出軌呢?

請原諒我無法對此有一個很完滿的答案, 但我常想,幾千年前的道德觀是否尊重現代人的人性,是否適合我們當今的生活?製訂這些道德條例的老祖先們都曾以身作則,遵守道德並且快樂嗎?

人生就是一個經曆,從春季到夏季,從秋天到冬天。隻有經曆過春夏秋冬的人才會更全麵的品嚐人生四季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