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休長病假後要有醫生證明病好才能上班
文章來源: 南山鬆2010-07-13 13:48:08


美國休長病假後要有醫生證明病好才能上班

美國國慶日前的那個周日下午, 我突然開始胸痛. 第二天馬上去看醫生, 診斷為肺炎. 立刻跟公司聯係請了一周的假. 誰知一周到了還在發燒, 有一晚還高到39.9, 馬上沒了信心, 又跟公司說還得休息兩周. 可我的倒休(PTO)一共隻剩70個小時不夠三個星期的, 公司就讓我申請短期病假(Shot-Term Disability), 說好我何時好何時上班.

哪知我病來的突然, 好的也突然. 燒到最後一晚時, 整燒了一夜. 一宿都是38度多, 可就沒到38.5, 就沒用退燒藥. 結果燒過那晚後, 就再不發燒了.

昨天在家又觀察了一天, 一直也沒發燒, 確認真是沒事了, 今天我就去公司上班了. 當然比我報的假提前了幾天. 沒想到的是, 人事處必須要我出示醫生開的病好了能上班的證明才允許上班, 並給了我一個小冊子. 仔細一讀, 上麵確實是明文規定, 病假後回去上班要提前兩三天打招呼,  還得有醫生證明病好才行. 給人家解釋診所離公司太遠, 結果人事處同意讓醫生發傳真證明. 可我打電話去診所竟然沒找到醫生, 醫生今天不在, 自然也沒法拿到傳真的證明. 隻好回家, 等明天再去診所開證明. 早知道這樣, 我昨天就會去找醫生的.

長這麽大, 頭回生這麽重的病, 在家休了兩個多星期. 寫出經曆來隻想讓大家知道, 不隻生病要醫生證明開病假, 病好後還得有醫生證明病好才能上班. 到時要準備好再去公司, 免得白跑. 當然最好就是保重身體, 不得重病, 那就啥事都沒有了.

衷心祝大家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