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釋腳
文章來源: 歌兒2008-06-14 23:13:12

不知道是什麽人總結的,腳下沒鞋窮半截,也就是說你穿的再漂亮,這雙鞋要是配的不好,也還是能讓人看出你窮酸的本質來。這句話跟我說等於沒說,我向來就是個不懂穿鞋的人,這也就是為什麽看Sex and the City對人家Carrie左一雙右一雙的時髦靚鞋無動於衷的原因。

想當年上高中的時候老爸老媽到美國去了幾個月,回來的時候老媽腳上穿回來一雙已經半舊的旅遊鞋,老鼠皮的顏色,不知道是啥牌子,隻是穿上無比舒服,老媽把這鞋穿回來就徹底跟這雙鞋告了別,由我開始接著穿。我跟老媽的腳是一個尺寸,所以穿她的鞋的事情我沒少幹過。這雙鞋從高中一直穿到了大學,從北京穿到了東北,一直穿到大學快畢業要回北京實習了才舍得扔掉。

說到不講究,我也不是完全不講究,雖然別人眼裏也許我的鞋子很難看,跟衣服很不配套,但我穿的鞋子,一定是要我自己喜歡的,並且要絕對保證舒適度。我的腳生的不是太理想,腳趾一點都不夠錯落有致,每一隻都齊肩並進,加上不夠小巧,所以,我所有的皮鞋幾乎都是大圓頭或者方頭的。另外因為我幾乎所有的褲子都是牛仔褲,一般無論冬夏我都配棉線襪子穿,所以我的鞋都是長臉的款式,可以藏襪子的拙。 再加上我是個懶人,早上出門的時候總是爭分奪秒,係鞋帶的事情得省就省,這些年幾乎就沒有穿過需要係帶的鞋子,基本都是腳隻要一伸進去就穿好了,連腰都不用彎,更別說用鞋拔子了,要不是因為我老爸穿鞋有時候需要鞋拔子,我家裏幾乎就可以不配備這個工具。這麽一來,長筒靴自然對我來說就是奢侈品了,以前年輕的時候還有過兩雙,因為從來找不到機會讓我大費周章的穿長筒靴,後來索性轉送了Rita。說到鞋子的顏色呢,因為我的褲子大部分是藍黑棕,鞋子自然也不是棕色的就是黑色的,就這樣買褲子的時候靠鞋的顏色,買鞋的時候靠褲子的顏色,買來買去衣櫃裏就清一色的一個色係了,單調,但真的簡單,太簡單了。

說了這麽半天,其實要買到一雙我可以每天穿,一直穿,穿好幾年還不舍得扔掉的鞋子也不是一件易事。如今腳下的這雙鞋子,得來完全靠的是一場機緣。當年爸媽去了意國出差,買了一些皮鞋回來送朋友,其中就有這一雙棕紅色長臉圓頭的皮鞋。被我看到了,一見鍾情,立刻愛不釋腳,於是就跟爸媽耍賴說要用他們給我買的禮物來換這雙鞋。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爸媽自然從來都是磨不過我的,看我那麽喜歡,就換了個別的東西送了朋友,這雙鞋於是被我據為己有。

當然擁有和使用之間,相距了好多年的時光。這些年裏我從中國來了澳洲,家也搬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後來在現在的家安定了下來,回國去運自己的行李,自然就把這雙珍藏了多年的皮鞋一起長途海運了過來,大概三四年前開始穿,一穿就穿到了現在。

因為穿的太過頻繁,前年的某一天,這雙鞋的鞋跟終於受夠了我的折磨,罷工而去,我穿著沒有鞋跟的鞋子堅持了幾天,發現實在不安全,經常無端打滑,隻好忍痛脫了下來,卻不忍心扔掉,而是打包帶回了北京,交付老媽給我找了個修鞋的工匠,花了十幾塊錢給補了個新的鞋跟,然後在零七年年初回國的時候又給穿了回來,一直穿到現在。

上周五在辦公室上班,中間累了,換了個姿勢之際,發現左腳有異,踩在地麵上無端高了起來,原來是後補的鞋跟又鬆動了,從鞋跟的托子上咧了個嘴,裏麵還惡狠狠的露出了幾個釘子牙,很是嚇人。我努了半天力,才把釘子們按回它們的老家去,得以平安穿鞋回家。不過這次,我終於認識到,這雙鞋也許真的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了,天下無不散的鞋子和腳,無論我對它如何的愛不釋腳,我也該放它去安息了。

周六跟老媽出去逛商場,買了一雙新鞋回來,當然也符合我的幾大講究,寬頭,長臉,舒適,淺棕色,不係帶,不需鞋拔子,總之甚合吾心。隻是不知這是否一雙長壽的鞋子,如果每日承歡會不會早早就報銷掉,心裏有些忐忑,對舊鞋的懷念之情不已,特寫此文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