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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對撒謊是深惡痛絕的。 well,公正的說,我不認為人是完全不能撒謊的,但是沒必要的謊言和原則性的謊言不能說。
從小就防微杜漸的教育涵姐姐,涵姐姐第一次撒謊在7歲左右,被我抓了個現行,當時處理的理智,認真,表現不錯,這是題外話。但自從那時起,更是平時毛毛雨不斷,教育倆人:犯錯可以,要誠實就能得到原諒。。。 自認效果不錯,涵姐姐自此誠實可嘉。
這次輪到7歲多的嘟嘟。是不是這個年齡是孩子實驗性撒謊的年齡?
事情是這樣的,那晚蒸了菜包子,不對肉貓嘟嘟的胃口,伊磨磨蹭蹭的吃到我要出去遛彎了還沒吃完。在我出門的時候,她答應我吃完那個隻咬了一小口的包子。
晚上老公指著赫然躺在垃圾桶的的那個包子給我看。 叫嘟嘟來問:是你仍的嗎? 嘟嘟撲閃著無辜的大眼睛直視著我,堅定說:不是! 然後我問姐姐:你仍的? 姐姐否認。 再問嘟嘟:依然堅定否認,臉上看不出半點猶疑和慌亂。
看著她純潔的小臉,鎮定真誠的表情。我信了。
可老公不信,他淡淡的告訴我,是我對嘟嘟的偏愛蒙蔽了我,‘她也不是第一次騙你了’。 不會吧?我將信將疑的拿起包子審視,沒錯,就是我最後給她的那個,包子上有一行菜汁兒,我清楚記得。“就是她仍的”,我嘟囔道。
遠處一直竊聽的嘟嘟開始大哭,頓足捶胸的說不是她:“我不知道誰仍的,我的包子被我吃掉了”,她上氣不接下氣的哭喊著。
我又信了。這麽委屈的哭聲,能裝得出來嗎?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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