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被警察逮住後避免吃罰單,少付/不付罰款
文章來源: StillH2ORunDeep2011-12-17 06:38:38

在美國開車,當然應該是安全第一,爭取不超速,按交通規則駕駛。


但有時恐怕難免要超一點速,象急著上班,回家,趕飛機,接人,等等。總之,不小心超速了,又正好遇到警察,攔下,吃罰單,交罰款有時是不可免的後果。

但也取決於你如何與警察打交道,未必就一定吃罰單,或可以少交/不交罰款的。根據在網上見到的建議,加自己的體會,有這樣幾點供參考:

首先,見到警察車在你後邊亮燈時,要先有所表示,如在車裏揮揮手,表示聽從命令,然後換道,減速,靠邊停下。如果可能的話,可以有意再向路外邊挪挪車,因為有的警察在向司機問話時被後邊來的車撞到,所以現在警察都比較小心,有時會到車的右邊去問話。當你有意把車停的比較靠路外邊時,如果警察體會到你的用心,會先留個好印象。搖下車窗,把駕照和車保單準備好,在警察要的時候遞上去。

警察首先問的2~3個問題多是:

Q: 知道為什麽攔住你嗎?
A: SORRY,NOT QUITE SURE, SIR.  I’M LISTENING, SIR.

Q: 知道自己開多快嗎?
A: SIR, I THINK YOU KNOW BETTER THAN I DO, SIR。

Q: KNOW THE SPEED LIMIT HERE?
A: 如果不知道/不肯定,可以說, I'M REALLY SORRY FOR THE TROUBLE, SIR. I'M LISTENING, SIR.
 
總之,既不要耍小聰明,也別裝傻,警察見的多了,關鍵是要顯得很尊重頗有權利感的警察。能不直接回答問題就不直接回答問題,切記不要和警察爭執。不管怎樣,人家是執法的代表,非常在意受到別人的尊重。

自從采用這種做法,過去6年中4次因“超速”和警察遭遇,兩次在公路上,一次在 local,一次在校園裏,如上答複問題,沒有吃一張罰單,都是得到“警告”。

如果在限速 25~30英裏的居民區裏超速被警察攔住,恐怕就得認倒黴了,在這裏“蹲點”的警察很少有什麽同情心,等在這兒就是為了找你麻煩,哪怕你隻是超了3~5 邁。一位公訴人告訴我他的丈母娘就是這樣吃的罰單。

如果無論如何,警察就是要開罰單,也不要充好漢,說跟警察法庭上見。最好是二話不說,走人,希望不要給警察留下太多的印象,為將來如果對簿公堂時留下伏筆。

如果有時間的話,建議不要立馬交罰款,而要在罰單上注明的時間帶著罰單去 trafic court 交通法庭,見法庭的工作人員。當被問到你打算如何做的時候,要討價還價,說自己是初犯,要求從輕處理,先是爭取去掉point (因為這對保險費的增長關係最大), 再是希望降低罰款,聲明願意上課接受再教育(有的州,如佛州,對初犯者可以以課抵罰)。

一般這種工作人員的權利有限,可以給你減少些罰款(見麵砍一半嘛),但不情願讓你就這麽蒙混過關的。你不接受處罰,他會告訴你準備上法庭,由法官裁決。然後,他接著要問你是否 “wave your right for speedy trial”, 並要你簽署相應的表格。這時你的回答應該是, “NO"!你堅持要 “speedy trial”,這樣公訴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你到庭(如21天內,各州限定的時間可能不一樣),而不是任意延長時間,或挑一個對他們方便的時間起訴。咱可不能讓他們隨意宰割吧。

收到出庭通知單後,出庭當天一定要衣帽整齊,端莊地提前點時間到法庭,不要怕羊群裏出駱駝,在法庭上是有依貌取人的,穿戴整齊,彬彬有禮會受到相應的尊重。你會看到,90%到這種法庭打官司的人都令人看了不舒服,家庭暴力,小偷小摸什麽的,咱可不能讓人看走了眼,真被當成了“違法分子”。

公訴人會在開庭前會先問因超速到庭的人是否願意 “let's make a deal”。(美國的法庭都是超負荷運轉的,真正象電影中見到的那種正式打官司的實際很少,make a deal 會大大減輕法庭負擔的)你可以問公訴人make a deal 的條件是什麽,他會向你解釋,要你在法官問及你是否 guity 的時候,承認guity,這樣他會向法官“說情”,隻要你不是“慣犯”,法官就會教育你幾句遵守交通規則雲雲,然後免去 point,並減/免罰款數額。他這話是算數的,因為每天都會有好幾個這樣的人為超速罰單出庭,煩死了。男的公訴人要比女的富有同情心,也許可能是他無需裝出自己很 tough 的樣子。

你同意後坐下,法官會先處理同意 make a deal 的人。法庭工作人員叫到你的名字後,答應,起身,到指定位置站好,準備回答問題,承認自己 guity。 別忘了,和法官說話,開口閉口,都要先稱呼“YOUR HONOR”,不妨事先練習練習,可別屆時說不出口或忘了,對法官不尊重可比罰單事大呀。

法官會先翻看一下公訴人準備的一份文件(別擔心,也就是那張原始罰單, 除非當事人還有什麽其他的前科),然後問,“ How Do You Plead, Guilty or Not Guilty (, SIR)? ” 法官可以是挺客氣的。這時,就看你的了,畢恭畢敬,顯得有誠意,“YOUR HONOR, I plead guilty. YOUR HONOR。” 說話要有底氣,聲音要大到能讓坐在 5~6 米以外的法官和記錄人員聽清楚,否則還得再重複(這話不好總說的)。聽到有人還加上一句,You'll never see me here again. 法官對解釋不感興趣,頂多再問你一下,幾年內是否還吃過類似罰單。約定成俗,法官接著會教育你幾句要遵紀守法,然後告訴你,這次免去你的 point 和罰款(也許是降低罰款)。別高興的太早,法官會再加上一句,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張單子去交費!打官司可不是免費的喲,還得繳 $20~30的法庭費!怎麽也比罰款少得多吧。

這些都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守法公民可以學習的知識,技巧。如果想看花樣多的,可以看看這個網:
http://www.trafficticketsecrets.com/plea-bargain.html 

網上也有不甘寂寞者們建議,吃了超速罰單的人都應該到法庭去,一是開開眼,見識一下法庭,否則你一輩子都可能沒有機會看到打官司究竟是什麽樣子;二是減少在路上執勤的警察數量,多一個警察出庭不是少一個開罰單的警察了嗎?你實際上幫了其他開車人一個忙。和流傳的說法不同,警察出庭作證的機會相當高,因為他可以有半天不用執勤,為什麽不到庭看看被他親手抓住的人受到法律製裁呢。

要是真是不服氣,想和開罰單的警察在法庭上一爭高低,辦法也還是有的,隻是說起來話就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