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鼓勵生育
文章來源: 謝盛友2018-09-18 12:22:15

謝盛友:德國鼓勵生育

德國鼓勵生育的政策主要包括4方麵:財政補貼、基建設施建設,育兒時間政策,以及住房兒童金。

德國政府長期持續地鼓勵生育。2005年來,德國的總和生育率開始持續走高,從1.34到了2018年的1.5。

德國是如何鼓勵生育的呢?

財政補貼方麵,每個兒童可以為家庭帶來7428歐/年(約5.8萬元/年)的免稅額或者194歐/月(約1500元/月)的兒童金,直到兒童18歲成年。如果兒童念大學,則補貼直至兒童25歲。如果兒童殘障,則補貼至25歲以上。具體落實到每個家庭,將由財政局決定是給予免稅額補貼還是兒童金補貼,以最大化家庭收入為主。而對貧困家庭,政府還會另外發放兒童補貼,一直持續到兒童成年。

基建設施方麵:一直以來,德國三歲以下兒童的托管,是需要付錢的。同時付錢金額根據兒童所在家庭的收入決定。收入高的家庭需要支付更多的托管費用。同時,德國幼兒園長期處於人力不足的狀態,因此生小孩之前,父母就需要為孩子排隊,以爭取讓孩子能夠獲得幼兒園的名額。因為這些弊端,德國各州也陸續開始采取相應的措施。在一些德國聯邦州,幼兒園已經開始逐步免費,德國政府也正在致力於設立更多幼兒托管機構。在某些新造的樓盤,法規規定必須同時配套建立相應的幼兒托管場所。

在育兒時間政策上,德國出台了相應法律,保護父母在育兒期間不會失去工作。父母一共最長可以休育兒假3年,之後再回到崗位上。對於母親,生產前6周必須回家待產,生產費用由醫院承擔,個人隻需承擔一天10歐元的住院費用。產後,父母雙方共有8周的帶薪產假。8周帶薪產假過後,父母共有14個月的額外產假。在這14個月內,在家撫養孩子的一方每月可以得到產前稅後收入的65%,這部分收入由國家提供。同時,新生兒直到18歲的醫療保險會歸入家庭保險中,也就是說,父母無需為新生兒的看病負擔更多費用。同時法律還規定,育兒責任不能完全交付父母一方,在14個月的額外產假中,另一方必須最少承擔2個月的撫養義務。如一方決定在家一直撫養小孩,直至法律規定的最長育兒假3年期滿,則在剩餘時間內,不享受財政補貼。

 “住房兒童金”2018年9月18日開始實施

德國複興信貸銀行(KfW)負責受理申請。該銀行強調,提供這一補貼是為了幫助多子女家庭和單親家庭購買自住房產。每名子女可以獲得總共一萬兩千歐元,分十年以每年1200歐元的份額發放。2018年一月以後購房或獲得建房許可,並至少有一個子女的家庭都可以申請住房兒童金。這一規定的有效期截止2020年年度,隻要在此之前購買自住房產或獲得建房許可者都可以提出申請。

獲得住房兒童金有哪些前提條件

首先,對家庭收入有嚴格限製,擁有一個子女的夫婦全年總收入不得超過九萬歐元,兩個子女的家庭收入上限為10萬5千,三個子女的家庭收入上限則為12萬歐元。子女必須和父母共同生活,該家庭也不得擁有其他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