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張丹紅寫起
文章來源: 謝盛友2008-09-02 09:01:29



從張丹紅寫起


作者:謝盛友


在德國讀新聞傳播學畢業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沉默螺旋”的後代(我們的教授的教授 ---伊麗莎白•諾艾爾-諾依曼 Elisabeth Noelle-Neumann提出沉默螺旋理論The Spiral of Silence)。

這些後代中也有部分華人,他們或回去任職於兩岸三地的主流媒體,或留在歐洲任職於歐洲的主流媒體。到了這把年齡,不是什麽主任,什麽長,就是加了個形容詞“資深”,比如什麽資深記者、資深評論員、資深主播。

“沉默螺旋”的後代個個都不沉默。

“沉默螺旋”後代的我成了獨立媒體人。我仍然很自豪,我辦報沒拿過紅藍綠任何分毫,也沒有接納過德國政府或任何基金會的一分錢。人言“辦報是慢性自殺”,我仍然堅持我的夢想,如今在歐洲獨立實踐,終歸有一天“鳳凰涅盤,浴火重生”,將來終歸有一天我會在中國大陸獨立出版發行一份獨立的報紙。

任職於德國之聲的張丹紅女士近日紅遍全球的華文媒體。

根據德國之聲官方有關張丹紅討論的通告:
過去幾天裏,互聯網上以及諸多中文媒體中,就本台工作人員張丹紅展開討論。有誤報稱,張已被解職。事實是:張女士作為德國之聲中文廣播部的編輯還在繼續工作。
德國之聲的工作人員作為他們廣播對象地區問題的專家,在德國乃至國際媒體中,是屢被問津的訪談客人。張女士過去以其篇幅眾多的報道,在德國之聲內外,證明了自己的專業能力。
在她接受的為數不少的媒體訪談中,有一次她的一些表述和德國之聲所秉承的主導理念不相符合。德國之聲主導理念中,也包含為民主,自由和人權伸張的內容。
就這一事件,德國之聲有義務調查外界提出來的種種相關指責。在如上調查結束前,慣常的一個做法是暫停針對公眾的活動,其中也包括在話筒前的工作。這就是本台目前對張丹紅一事的處理方式。
(引文 完)

這樣的事情不僅僅針對華人“沉默螺旋”的後代,德國人“沉默螺旋”後代也有同樣的遭遇。根據報載,德國體育信息通訊社記者迪特·黑尼希(Dieter Hennig)2008年8月初因長期以來“明顯親華”而被解職,此事一度引發德國媒體的普遍關注。

如果我們還有記憶,德國著名電視(NDR)主持赫爾曼(Eva Herman)2007年9月在一次電視節目中說,納粹對家庭的態度是積極的,而後赫爾曼立刻被解雇,她作為新聞記者可能觸犯瀆職罪,而被迫接受刑法調查。調查歸調查,但是,她的事件在德國引起很大的爭議。赫爾曼說,雖然納粹有許多不好的方麵,比如希特勒,但是納粹也產生了許多積極的東西,比如對母親的尊敬。她的評論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納粹對生育眾多子女的母親給與獎勵,認為他們對雅利安民族壯大做出了貢獻。

發生這樣的事情,畢竟是遺憾的事情,至少不是媒體界什麽光彩的事情。

張丹紅任職的德國之聲,其預算來自德國國會,顯然,德國之聲的價值取向必須與德國政府一致。張丹紅在簽約時應該是確認的。德國之聲暫停張丹紅“針對公眾的活動,其中也包括在話筒前的工作”。這就是德國之聲對張丹紅一事的警告(Abmahnung)。根據德國的法律,若警告無效才緊跟著解雇。德國雇主雇員的勞工合同,其主要內容必須符合德國《民事法典》§§ 305 ff. BGB的規定。

我仍然堅持:新聞記者要跟權利一條心,而不是跟權力一條心。

西方社會成功走向現代化,有一個很重要秘訣,用權利 (right) 去限製和製約權力 (power) 。

所謂權利,就是權力不得以任何手段加以禁止和侵犯的自由行動空間。權利和權力是一對既相關聯又相對立的概念。簡單說來,前者指普通人做出某種行為或者獲得某種利益的可能性,而後者則指公共機構可以強製他人為某種行為的力量。一句話,權利更多的是利益,而權力則主要是強製力。

也可以這麽說,權利是被管理者應有的,權力是管理者擁有的。若政治化解釋,權利是人民應有的,權力是政府擁有的。

新聞記者必須跟權利一條心,而不是跟權力一條心。

人類社會權利與權力的鬥爭永不停止。別說老百姓要與權力鬥爭,爭取自己的權利,新聞記者也要爭取自己的權利,才有德行。


寫於 2008 年 9 月 2 日 ,德國班貝克


(謝盛友:歐洲《European Chinese News》出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