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新聞學(15):記敘文
作者:謝盛友
記敘文是以敘述為主要表達方式,以寫人物的經曆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 記敘文是用來描述事物的文章。時間、人物、地點、事件(起因、經過、結果)是記敘文的6要素,(或者四要素)。描寫物體的就要從運動狀態,物體形態或變化上來說了。 記敘文寫作,是把自己的親身感受和經曆,通過生動、形象的語言,描述給讀者。 記敘文包括的範圍很廣,如記人記事,日記、遊記、傳說、新聞、通訊、小說等,都屬於記敘文的範疇。
(網文、博文算不算?以後有關章節專題細談) 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要表達出作者對於生活的真切感受。 總的說,以記敘和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叫記敘文。 但記敘文寫作,伴隨自然流漏的適當議論和抒情。 記敘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記敘文,包括記敘性的文學作品,如散文、小說等。 狹義的記敘文是指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對社會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態變化和發展進行敘述和描寫的一類文章,常見的如消息、通訊、特寫、報告文學、遊記、日記、參觀記、回憶錄,以及一部分書信等。 正因為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所以一定要表達出作者對於生活的真切感受。 記敘文的特點: 第一,要交代明白。無論記人記事,還是寫景狀物,一般都要交代明白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否則文章就不完整。 第二,線索清楚。雖然觀察的角度、記述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每一篇文章都應當有一條綰聯材料、統貫全篇的中心線索,否則文章就會鬆散。 第三,人稱要一致。無論用第一人稱“我”記述,還是用第三人稱“他”記述,都要通篇一貫,一般不宜隨意轉換,否則就容易造成混亂。 記敘文以記敘為主,但往往也間有描寫、抒情和議論,不可能有截然的劃分。它是一種形式靈活、寫法盡可能多樣的文體。 記敘文的分類: 側重寫人的記敘文,以人物的外貌、語言、動作、心理描寫為主,如《背影》。 側重記事的記敘文,以敘述事情的發生、發展、經過和結果為重點,如《一麵》。 側重繪景的記敘文,以描繪景物、寄托情懷為主,如《春》。 側重狀物的記敘文,以狀物為主,借象征抒懷,如《白楊禮讚》。 記敘文常用的層次劃分方法有以下幾種: (1)按事件和發展過程來劃分《皇帝的新裝》 (2)按空間轉換來劃分,如《老山界》 (3)按內容變化來劃分,如《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4)按人物、場景變化來劃分,如《分馬》 (5)按感情變化來劃分,如《荔枝蜜》不太喜歡蜜蜂—想去看蜜蜂—讚美蜜蜂—想變成蜜蜂。 (6)按表達方式的變換來劃分,如《一件珍貴的襯衫》,抒情—記敘—抒情、議論。 記敘文雖然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但常常借助議論、抒情、說明來開拓意境,深化主題。很多是各種表達方工綜合運用。 敘述:把人物的經曆和事物的發展變化過程表達出來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 描寫:是對人物的外形、動作、事物的性質、形態和景物的狀貌,變化所作的具體刻畫和生動描摹。 說明:是用簡明的語言、客觀而準確地解說事物或闡述說事理的一種表達方式。 抒情:是作者通過作品中心人物表達主觀感受,傾吐心中情感的文字表露,可分為直接抒情、間接抒情兩種。直接抒情即直抒胸臆。間接抒情是在敘述、描寫、議論中流露出愛憎感情。 議論:根據作品寫出自己的見解或道理。 (謝盛友 整理 編寫 於2008年4月28日,德國班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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