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克拉瑪依(轉)
文章來源: loonlinda2012-06-05 11:17:18
      看看這紅領巾!看看這長長的325個死亡名單!其中有288個少年兒童!37個教師及工作人員!1994、12月、8日、卡拉瑪依友誼宮——大火——
       我下麵要說的話,就是把我抓起來,我也要說!這是什麽政府?什麽黨?殺人的劊子手!
       1994 年,我當時大學一年級了,我真慚愧,我當時那麽無知,我當時聽說的這件事,我當時是怎麽反應的?我記不得了,就知道出了事故,死的很多是小朋友,可不知道事件發生的始末真相!而“我們黨”,哈,到現在,18年後的今天,仍然在遮!在掩!“忘記曆史就等於背叛”,這有對日本人的時候才用!“我們黨”,你自己呢?!這些失去孩子的家長,到現在不明白為什麽不能給孩子們身後應有的待遇,為什麽不嚴懲相關責任人?我現在告訴他們,因為從中央到地方,處理這個事件的人,他們還在! 還在位!他們還活著呢!所以現在當權的怎麽敢批判“扶著他們上戰馬,還送一程”的親爹呢!這些人活著,這案就翻不了!

       看這這些18年後,依然痛不欲生的父母們,他們中有卡拉瑪依石油係統的幹部、工人、教師、少數民族,克拉瑪拉人,稱孩子們為娃娃,事情過去這多年,有的人還是單純的沉浸在自責的痛苦裏——

“我不該讓娃娃去啊”

“我上輩子造了什麽孽,報應在我娃娃身上啊”

“任命吧,不認能怎樣啊”,

      可有的家長,悲痛過後,他們恢複了理智,清醒了!他們擦幹眼淚,積極的收集證據,不停的請願,上訪,用自己的行動在努力,他們相信終有一天會為孩子們報仇!——

     “為什麽領導都跑出來了,而給領導獻花的娃娃都死了?這是什麽領導啊?你們手裏還捧著娃娃們獻的花啊!”

      “為什麽搶劫、偷盜、殺人,都根據情節輕重判刑?那都是老百姓犯的罪,為什麽重大安全故事責任罪、瀆職罪,別管是多大的事故,造成多大的損失,死了多少人,都隻判五年、七年?死了288個孩子啊,加在一起要判多少年啊!”

       “孩子們的墓碑是卡拉瑪依市政府和新疆石油管理局給立的,上麵都寫著“因公犧牲”,什麽叫“因公犧牲”?他們是自願的嗎?誰讓他們去參加的活動?是送到學校裏去上學的!因的什麽功?即然是“因公犧牲”,為什麽不給烈士證?邱少雲是被烈火燒死的,特級英雄!我的孩子呢?我不要他們的碑!我不能讓殺死我孩子的人再給我孩子立碑,那樣我還算是人嗎!”

        “我不怕了,我現在什麽都敢講,大不了把我突突了,我要講,我要讓全世界知道,克拉瑪依發生過這樣一件事,這件事有翻案的一天!”

         我也不怕,來抓我吧,我就是要讓很多人看到這部你們嚴禁播放的片子,為了我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