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文章來源: 淡淡微風2007-10-28 09:33:34


    這陣子,李安的“色戒”無疑是最熱門的電影,梁朝偉的表演李安的導演,差不多是雙劍合璧的水準,自然值得一看。
    可惜,我這裏的電影院沒有的放,在網上找了好幾圈也沒找著,實在悶不住,就想,不如先去看看張愛玲的原著吧,反正也沒看過。
    這樣的遲疑,並不奇怪,換作別人,也許我早就找來看了,而張愛玲,是我不太喜歡碰的——估計張迷們會對我的說法有意見。然而無法,實在是不喜歡張愛玲的敗落氣,或者說,她的味道就是屍居餘氣,又有些象舊閣樓裏陰暗潮濕的樓梯——那麽好的文字,那麽差的胸懷,真是令人有暴殄天物之感。很無奈,天才往往喜歡自虐或者虐待他人,如果天才不幸搞了藝術,不害人也就難了。
    之所以不喜歡張,不隻是她的敗落氣,還有她的自私狹隘。她的胸懷太小了,小到隻能盯在自己頭頂上的那一小片天,看不到外麵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與心思裏待的久了,也就隻能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難免會變得有些小家子氣。她的小說裏,沒有反思,沒有希望,沒有超越,沒有大我,沒有我喜歡的一切東西,無可奈何。
    有人總結中國文學始終不夠檔次的症結,就是缺乏救贖,缺乏超越的宗教情懷,我讀書不多,不敢說中國文學都是如此,至少放在張愛玲身上,確是如此。

    剛剛讀了幾段,就覺得眼熟,隱隱約約知道,似乎是看過的。應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當時沒有注意,不過是一個短篇而已,不過是麻將聲中的一個插曲罷了,要不是李安慧眼挑出來,我大概永遠不會記得自己曾經看過這麽一篇東西。
    因為電影的緣故,也因為根本不記得內容,就又看了一遍。還是不喜歡,也沒覺得多好。據說張前後寫了三十年,而且是成熟以後寫的。本來倒沒什麽,知道了這個,倒使我對張、或者對有些評論家,產生了些許懷疑。積一流小說家三十年功力,就寫出這樣的成果?恕我眼拙。
    或許是我們這些在世俗中浸泡已久的人,已經很難欣賞某些藝術了吧。太刻意的情節安排,太刻意的細節雕琢,不知道是想炫耀她的多知,還是炫耀她熟悉的生活——一定要有那麽多的麻將麽,要把那麽多內容塞進去?也許隻是我自己不適應吧,總覺得那是小市民式的思維方式和寫法。當然,從藝術角度講,她是成功的,該藏的都藏的那麽好,該說的也都說了出來。隻是,當她隱隱帶著炫耀寫那些細節的時候,想使我不反感,也就難了。

    張把那樣的一個故事,或者說一個傳聞,妙筆生花,加工成了這樣一個故事,不能不說是她的本事,然而卻是我厭惡的本事。
    本來是愛國誌士刺殺漢奸的壯舉,本來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本來是父女二人為了民族大義,一個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不肯枉誌苟活,一個寧願犧牲女兒的生命而不肯屈身從敵,那樣的壯懷激烈,那樣的英雄肝膽,那樣的“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到了張筆下,竟然隻成了一個眼神,一點兒莫名其妙的感動,一場虛偽的戀愛。如若張是不知道幾千萬生命的鮮血淋漓,倒也罷了,可住在租界裏身為知識分子的張愛玲,怎麽可能不了解時局。國難當頭,居心如此,又讓人如何不齒冷。
    自然,讓張能明白鄭萍茹,並不容易,不管她從胡蘭成那裏聽到了什麽,所謂選擇性吸收,她也隻能選取自己以為明白的那部分,或者本身即是漢奸的胡蘭成,也隻會挑著於己合適的說法來描繪吧。
    我們當然不能指望張愛玲能理解愛國誌士的精神世界與情懷,他們實在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讓他們互相明白,無疑是強人所難。對張愛玲來說,讓她懂得腥風血雨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讓她去思考前仆後繼赴湯蹈火,也確實有些焚琴煮鶴不解風情,她的天分,還是更多體現在曠男怨女的糾結癡纏盤算計較上。然而,若說是她真的麻木到不懂得國恨家仇,我是不信的。以我小人之心的臆測,她大約隻是不在乎那些在她眼裏是下等人鄉下人肮髒人的死活罷了。

    據說,丁默邨一逃出生天,就有傳聞是鄭萍茹私放了他。我對那段曆史並不在行,也沒時間去調查多少資料,但對於當時坊間流傳的這種說法,忍不住有些自己的卑鄙思考。
    照常理——當然不是南京公車案那樣的常理——丁的逃生至少也有多種可能性,比如丁的專業經驗救了他、比如他反應機敏、比如刺客漏了馬腳、比如他的手下看出破綻通知了他,比如其他種種可能,作為沒有現場直接證人的一件事,按道理應該有各種傳聞與猜測,怎麽就是這麽一種最無聊的可能性占了上風,並且被張大才女這類人深深相信並寫成作品?
    如果說是汪偽係統自己製造謠言打擊革命誌士,似乎用不著作成“美救英雄”,把丁說成智勇雙全應該更好,何況丁當時被排擠的很難看,估計此事被利用來打擊他可能性更大,怎麽會有人花心思來美化他。
    國民黨自然也不會如此編造,那麽是什麽力量?
    老百姓即使有猜測,大約也是不會被記錄下來,更何況大部分老百姓也沒機會去猜測。去猜測、記錄與傳播的,隻能是某些圈子吧。
    那麽,是什麽樣的人心,什麽樣的心思,願意相信這樣一種傳言並加以傳播呢?
    那樣的時局,那麽多人寧願有意無意的相信一件漢奸刺殺事件,其實是爭風吃醋的桃色新聞,並巧妙加工敷衍潤色,是什麽樣的心思和什麽樣的人!
    那些人,大約是與宣傳劉胡蘭是因為爭情人無望才執意赴死、宣傳嶽飛不懂事所以該死的人,是一類人吧。
    很多事,其實是不合適深思的。

    鄭萍茹本來是可以不死,她自己先不求活,她父親又寧肯付出女兒的生命也不擔任偽職,在女兒被殺後兩年就抑鬱而終,他們父女二人的堅持與情懷,又豈是對政治一竅不通或者說其實是小市民心思隻管自保不管民族大義的張愛玲能明白與理解的。所以,那麽多可能性,她隻取了最符合她的想象,也是她最擅長把握的一種。
    同樣是風頭浪尖的年輕女子,同樣是愛自己愛生活愛美麗愛愛情的妙齡女子,同樣是好出身好才華好運氣的女子,一邊是為國殺奸英勇捐軀,一邊是癡情戀奸英勇捐款,差別何其大。
    常常有人提起張在胡蘭成落魄並與別的女人同居時還贈胡巨款,言下之意,大約是誇獎張的重情重義,我卻忍不住又一次卑鄙的想,不知道抗日之時,張有沒有把同樣的款子捐助過抗戰或者難民。
    為國捐軀者早被遺忘,要靠露點戲才重新被人們記起,而他們的故事,要靠美女帥男脫衣服上床才能吸引人們走進影院。
    這世道,就是這麽悲涼。

    有人在討論,故事裏的人,是不是愛。
    其實,張愛玲與李安都看的很明白。他們都沒有說那是愛,他們都很明白的說,那是“色”與“戒”的拉鋸——畢竟都是過來人,一個是家族冷落亂世飄零中的小女子,曾經被一場莫名其妙的戀愛捉弄到遺世而獨立,一個是徘徊中西文化邊緣的小文人,曾經在世界之外寄居掙紮了多年。人情冷暖青白黑眼看的多了,也就養成了一雙毒眼,要說還有什麽看不透的,大約也隻有他們自己的心結了,別人的事情,想瞞住他們,難。
    這樣兩個人的意見,差不多比大部分人的意見,都更值得尊重了。
    隻是可惜,他們倆,一個把故事寫成了小女子心氣,一個把故事拍成了差不多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