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女人該怎麽做?
文章來源: 蔡真妮2010-03-30 12:45:14



經常有網友來信詢問家庭暴力問題,比如老公吵架時動手了,應該怎麽辦?網友常常還會問:真妮要是換作你的話你怎麽辦?

設身處地地想象了一下,很難把自己帶進那種境況中,遂虛心請教老公:“你說你要是打了我,我會怎麽反應?”老公回答:“這不是瞎尋思嗎?你不打我就不錯了,我哪裏敢打你!”

 想了想又問:“那假如說我打了你,你會怎麽反應?”

 “立即跪地求饒!跪地求饒!!”

 嘿嘿,等哪天我去找個豹子膽吃了然後回來試試。

 我們家的家法是“老公永遠都是正確的”(見博文《老公永遠是正確的》),吵架都吵不起來。你都對,還有什麽好吵的?他吃錯了藥了才會對我行凶。

但是萬一哪天他真吃錯藥了,動手打了我,我想首先要做的是:趕緊打911,拉他上醫院灌腸搶救,人命關天。

這個玩笑開得有點站著說話腰不疼了,會有朋友說你沒有遇到那種有暴力傾向的男人,遇到了哭都哭不出來。

所以,從根本上講,不要嫁那種男人。除非你練過跆拳道柔道空手道少林功夫,你有金剛鑽,不怕。

未婚的
MM一定要在婚前睜大眼,性格比較暴戾的人平時可能看不大出來,但是談戀愛時天天在一起,留心觀察,還是會有些蛛絲馬跡露出來的。人品性格是婚前最重要的考慮、考察因素。

已婚的MM如果不幸嫁給了婚前隱藏很深的暴力男,我思索(換句話就是YY)了一番對付的辦法,給大家一點參考。

 我覺得動手打人的男人分三種類型,對待的策略各有不同。

 

第一種:施虐型。


這種人的精神上或者心理上有缺陷,發作起來控製不住自己,麵目猙獰、下手狠辣,他們需要專業幫助。一般的女人和他們沒法過的,不要猶豫和心存幻想,下決心早早離開。

這種男人不發作的時候真是好老公,對老婆體貼關心,而發作完後,往往痛哭流涕跪地求饒,所以許多女人心一軟就原諒了對方,然後施虐受虐周而複始地進行著。

有一位中國姑娘,嫁給了一個高大壯碩的美國人。沒想到平時彬彬有禮的男人,一發起火來就像一條暴龍一樣。婚後經常動手打她,她都忍下來了。後來有了小孩,孩子不到兩歲時,有一次吵吵鬧鬧個沒完,男人抑製不住怒火,上前拎起孩子的小腿,把孩子大頭朝下,吼著叫孩子安靜。結果孩子不僅沒有安靜,反而放聲大哭,聲嘶力竭。坐在地上站不起來了,有一條腿動也不能動。這個父親,他竟然把孩子的腿骨捏碎了!

急診室醫生檢查完後立即就報了案。警察馬上發出限製令,不許男的再接近孩子,然後委托社工聯係寄養家庭,孩子出院直接就給送走了。這個女人到了這一步才不得不與老公離婚,然後自己領回了孩子,否則,她就再也看不到孩子了。

她後來再找的老公對她特別好,對孩子也極有耐心,真是苦盡甘來。如果早早離開第一個老公,她不知少受多少痛苦。

 

我建議在老公第一次施暴以後,女人立即去市政府拿來離婚申請表,自己填好各項內容,等到他冷靜下來向你認錯、發誓說以後再也不會了的時候,告訴他:“好,我原諒你這一次,為了體現你下次不再犯的決心,請你在這份離婚表上簽個字吧。如果下一次你再動手,這份離婚書立即生效。”

跟他講既然他都發誓了不再犯了,那麽這個東西就隻是個形式而已,相當於保證書,隻是用它表達一下你自己不容忍他家暴的決心,他好好待你,你怎麽舍得離婚。言辭懇切、軟硬兼施地讓他簽字。

 

做一件事的後果不同,人對於自己的約束程度是不同的。施虐型人格的人,對自己並不是一點約束能力都沒有。毫不約束、見誰打誰的那是精神病。所以以離婚協議書約束他,他並不想失去家庭,相信他自己會因此收斂很多。

如果這個約束還是不夠,他又動手了,那麽你不能再姑息下去,已經給過他機會,再對他心軟就是對自己的殘忍了。

 無論怎麽樣都要先搬出去,讓他明白你是來真格的。他若知道你所作所為都是花架子,他怎麽打你你都不會離開,自是有恃無恐了。



第二種:仗勢欺人型


男人依仗男女在力量上的差異,一有爭執就動粗,欺負老婆。

對於這種人要給予他適當的教訓,讓他知道打人的後果他難以承受。

舉個相反的例子,有個女人和老公一爭吵就動手,推推搡搡不說,還撓人,經常把老公的臉撓出一道一道的傷痕來。她老公在國內是搞鐵人三項的,又高又壯,有一次忍無可忍突然發力一下子將她甩出去十多米,跌得她七零八碎。從此女的再也不對老公動手了,她知道惹急了對方自己沒有好果子吃。


所以要讓動手的一方知道,他要為此付出代價的。具體怎麽操作,還要看個人的性格,要找到對方的軟肋。


有個小巧玲瓏的溫柔女人,婚後老公幾次動手她都忍了,但是心中知道不能再這樣下去。老公再一次動手時,她突然撲上前死死咬住老公胳膊上的一塊肉,都快咬掉下來了,後來留下老大的一塊猙獰疤痕,她老公夏天都不大穿短袖衣服。她自己那次也傷亡慘重,被老公在疼得咬牙切齒之際揪下來一撮頭發。老公端著鮮血淋漓的胳膊氣得大叫:“你這個女人怎麽這麽狠毒?”

老婆盯著他流著淚說:“你不狠嗎?你不狠怎麽下得去手打自己老婆?”

越想越傷心,第二天就跟老公提出離婚,這日子到這份上就別過了。


老公沒想到自己以前把一母老虎當病貓了,又不想當喪家犬,隻有灰溜溜地夾起尾巴,收起爪子,再也不敢動老婆一個手指頭。


如此慘烈地以暴製暴、橫的怕不要命的,並不見得對所有人都好使,但是女人表明的是一種不接受家暴的態度。


當你確定自己的力量無法對付他的時候,報警求助確是一個有力的手段。我曾寫過一個真實的故事《在美國老公打了老婆以後》,那個老公曾經打老婆像家常便飯一樣,從國內打到國外,在美國被警察抓過一次以後,再也沒有跟老婆動過手。

 

第三種:一時失手型。

比如,男的在爭吵不斷升級控製不住怒氣時給了老婆一個耳光,或者將老婆推倒了,摔了出去……。這種人和前兩種類型的本質區別是:他並沒有後續動作,自己都很吃驚盛怒之下自己到底幹了什麽。

這種類型的,冠以“家暴”一詞其實不是很合適。
每個人在特定的條件下都會有失控的時候,我見過平時脾氣極好的男人把手裏的東西摔在女人的臉上,也看到過溫柔的女人發出獅子吼,我們都是凡人。

對於這類衝突,要做的是盡力避免爭吵到失控的地步。兩個人當中,一個火了,另一個就先忍忍,惹不起躲得起,可以先走開,避其鋒芒。


夫妻都要知道對方的底線在哪裏,吵架時就事論事,不能無限上綱,什麽話狠就甩什麽。平時不是原則性的問題盡量做到好說好商量,家裏的事情讓雙方的意誌能得到一些實現。


有一位朋友講她老公為了一點小事打了她一記耳光後“揚長而去”,讓她很氣惱。我發現女的在這之前罵的話非常難聽,老公的祖宗三代都問候到了,完全可以算作使用了“語言暴力”,他老公一直都不吭聲,卻冷不丁就跳起來來了那麽一下。這個例子實際上女的先過了男的底線,然後男的又進一步過了女人的底線。


發生了這類動手事件,我不傾向於報警。老公一時衝動,又不是想謀殺你,沒有必要立即報警將事件升級。我甚至覺得都沒有必要向親朋好友傾訴,人民內部矛盾應該先嚐試在人民內部解決。你向外求救,本身就是個示弱的信號:你自己解決不了問題了。何況外人一參合,會參合的還好,碰到瞎參合的,比如娘家人領人來暴打老公一頓,那就真的是越幫越忙了。

曾有一對,在國內,就這樣被參合的離了婚。後來兩個人都後悔了,卻隔著兩個家族而無法複婚。

另外,人和人之間互相影響很大,當你自己快樂平和、正麵的情緒占主導地位時,會帶動周圍的人的正麵的情緒,而如果自己顯現出來的都是急躁易怒等負麵情緒,那麽周圍人心底的負麵東西也會被帶出來。所以,我們自己平時要修煉心性,遇事做到心平氣和,隨遇而安,減少負麵情緒。夫妻能做到和平相處不起衝突,會從根本上杜絕第三類打人事件。

不管怎麽樣,一個人對待暴力的態度是最重要的,你自己不接受,你就會遠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