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侄孫和他的妻女在新幾內亞宣教,他在每月會訊的結尾都寫上:「事奉他真有樂趣。」
他所謂的有趣是指愉悅,並非揶揄。做上帝手中的工具,是件多麽快樂的事--領人歸主,安慰病患及憂傷者,挽回有問題的婚姻,並奉主耶穌的名行善。
我深信詩篇126篇的作者會同意,這6節經文從頭到尾閃爍著歡喜快樂的靈光。這篇詩一開始就講到上帝「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的時候」(1節),就是說,上帝已經奇妙地將他的百姓從悲慘之地解救出來(實際情形如何我們不得而知)。恍如美夢成真,上帝的百姓充滿喜樂,高聲歡呼和盡情的歌唱回應上帝的拯救。這是一次大複興!
詩人祈求上帝再次複興他們,然後應許事奉上帝的人:「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5節)
屬靈的豐收,會帶來歡笑與歌唱。真的,服事上帝真有樂趣!HV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