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隨父姓的道理
文章來源: wjsun2022-01-13 18:59:35

孫愷钜 2021年9月29日

 

新生兒呱呱落地,做父母的,在高興之餘,先要給寶寶起一個名字。起名說來簡單,真要做起來,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起名第一件事情,是要定下寶寶姓什麽。一般來說,這不是問題。因為習慣上,寶寶都是跟隨父親的姓。父親姓王,寶寶也姓王。父親姓孫,寶寶也姓孫。但是,現在男女平等了,於是,有些媽媽就在想,辛辛苦苦生的孩子,是不是可以讓寶寶跟著媽媽姓呢?

為很好地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必須從根上說起。

 

  血緣傳承

首先,我們要清楚,人為什麽要有姓。

毫無疑問,早期的人類社會中,是沒有姓的概念的。由社會發展史可知,人類最初的社會形態是母係社會。在那時候,女人可以和部落中的任何男子交配,懷孕生子以後,人們隻知道新生兒的母親,而小寶寶的父親,則可能是部落中的任何一個。因此,人們為了區分這些孩子和成人的關係,就根據這個小孩是哪個女人生的作為一個標誌,這個標誌,就是最早的姓。所以,甲骨文中,姓這個字就是由一個跪坐的“女”字和“生”字組合而成。《說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實際上就是女人所生也。姓這個字本身,說明了兩件事情。其一,中國在曆史上,經曆了母係社會。其二,中國文明史上,在五千年以前的母係社會時期,已經產生了文字並且產生了姓名文化。

有了姓以後,孩子們知道了誰是他們的媽媽。作為母親,也知道了哪些孩子是自己親生的。那時候,部落裏的男子對任何一個小孩子都是一視同仁的,因為這些小孩都可能是他的子女。但部落裏的女子在對待這些小孩的時候,就有了差別。因為她清楚地知道,哪一些小孩,是她親生的。都說母愛是偉大的。實際上,這種偉大,隻是相對於自己的親生的子女。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母愛是自私的。正是由於母愛,作為母親,在對待眾多的孩子的時候,就有了偏心,那就是對自己親生的孩子的偏心。由於這種偏心的存在,使部落中出現了不公平的狀況。而這種不公平,打破了原有的平靜,導致了私有概念的形成。公有製的原始社會,因此而崩潰。所以,在愷钜看來,母愛,才是產生私有製的根源。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文明的不斷進步,人們發現了一個問題,具有相同血緣的男女交配,“其生不蕃[1]”。蕃者,草茂也,說明古人早就懂得了血緣相同的人交配不利繁衍的道理。而在當時生產力極其低下的情況下,繁衍後代,絕對是部落生存的重中之重。對血緣的研究,也因此而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人們逐漸發現,以“女生”為姓,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相反,以“父生”為姓,血緣的傳承脈絡才能被清楚地標示出來。於是,人們改從母姓為從父姓。從那時起,姓就開始成為人的血緣的標誌。自此,人們有了人倫的概念,奠定了婚姻製度,也就此結束了隨意性交的曆史。

現代遺傳學發現,人類細胞中,共有23對染色體,其中22對是男女都有的,稱為常染色體,剩下的一對是決定人的性別的,稱為性染色體,男女不相同。女性的性染色體為XX,男性的性染色體為XY。一對男女結婚,作為第一代始祖。他們的下一代子女中,不論男孩女孩,都帶有父母雙方的性染色體。男孩帶有父係的Y性染色體和母係的X性染色體,女兒帶有父母親雙方的X性染色體。他們的第三代子女中,凡男孩結婚以後所生的子女,隻要是男孩必然帶有父係的Y性染色體,女兒隻有二分之一的可能帶有母係X性染色體。凡女孩生女孩,隻有四分之一的可能帶有父係的X性染色體,四分之一的可能帶有母係的X性染色體。生男孩則帶有其丈夫的Y性染色體。在其第四代子女中,男孩一係的,隻要生男孩,就必然帶有始祖的Y性染色體。女孩一係的,生男孩則帶有其各自夫家的Y性染色體,生女孩的話,到這裏隻有八分之一的可能帶有父係的X性染色體,八分之一的可能帶有母係的X性染色體。可見隨父姓,姓就相當於Y性染色體,不管遺傳了多少代,始終不變。姓和血緣,緊密相連。隨母姓的話,姓和血緣遺傳,無法建立起一個明確的關係,也就無法起到作為血緣標誌的作用。也就是說,在血緣傳承中,女孩隻是一個媒介。

雖然,我們現在無法知道,中國古人在沒有顯微鏡的情況下,是如何得知人類的遺傳規律的,但古人的結論,“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卻有著深刻的生物學和遺傳學的基礎,令人讚歎。

 

  家庭分工和社會責任

原始社會中,最初是沒有婚姻製度的。男女之間交配,沒有婚姻的約束。部落中的孩子,隻知有母,不知其父。所以,部落中的男子,承擔了外出狩獵,尋找食物的責任,女子則承擔起撫養子女等後勤方麵的工作。大家和睦相處,其樂融融。但是,人們發現了血緣和人口繁衍之間的關係,用現代人的語言來說就是,不能近親結婚。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開始把相同血緣的人用“姓”標誌出來。《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同姓男女,不能交配。這樣一來,男女交配,就不能像以前那樣隨心所欲了。為了更好地理清血緣的脈絡,男子和可以交配的女子之間,形成了一種固定的關係,於是就產生了家庭,有了婚姻。原來一個部落中,所有的男人一起主外,所有的女人一起主內,是一個整體。逐漸地,部落演變成為由多個家庭組成的一個社會。社會的組織構架和層次變得複雜起來。家庭成為社會的最小單元。家庭中的女人,承擔了哺育子女等後勤內務的工作。這個工作,是由於女人天然的生育功能所賦予的。男人承擔了維持家庭生活的工作。這個工作,則是由男人的姓名權所賦予的。而男人的姓名權,則是由血緣傳承所決定的。所以,中國人的老祖宗很聰明,用姓名權把男人牢牢地綁在家庭中,迫使男人自覺地承擔起養家的責任。當每一個家庭的男人都很好地負起了養家的責任,那麽,整個社會的運轉也就順暢、安定了。

一個家庭,是由男女雙方組成的,孩子是男女雙方的結晶。女人與孩子的聯係,由生育所賦予;男人與孩子的聯係,則由姓名所賦予。這才是保持一個家庭內部平衡和諧的關鍵。所以,當某個女人想要剝奪其丈夫的姓名權的時候,實際上這個女人同時也免除了她的丈夫本應承當的養家的責任。

 

  小結

母愛是自私的。事實上父愛也是自私的。

孩子隨母姓,尤其是男孩隨母姓,不僅使自己的家庭之凝聚力減弱,還對母家之血脈傳承造成混亂。孩子隨父姓,一方麵保持了家族血脈傳承的純潔性,具有遺傳學生物學的意義,另一方麵,長期堅持的結果,放在時間的長河中,對於曆史學、民俗學、人口學、社會學、經濟學和遺傳學以及姓名學等方麵的貢獻,均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1] 引自《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