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火誰之過?(轉載)
文章來源: 墨農2018-11-15 09:33:48

加州熊熊的山火,在進入2018年以來,斷斷續續就這麽一直燒著沒怎麽消停過。進入十一月,山火燒到了一個高潮。

 

從北麵來的大火被命名為“坎普”,南麵的叫“伍茲利”,在高溫和幹燥的氣候下,風助火勢,火借風威,以每秒一個橄欖球場的速度吞噬著充斥著幹木死樹的加州森林。

 

迄今為止已經消滅了累計一百六十萬英母的植被,造成八十多人死亡,不計其數的房屋被毀,成千上萬人流離失所。

 

這個視頻裏,記錄了一位在現場驅車欲逃生的美國人的經曆。她一路在不斷驚惶地呼救:“我的上帝啊!”聲聲令人揪心。而視頻最後,也生死未卜。讓人體驗到什麽是分分鍾麵對死亡的身臨其境的折磨。


森林大火,既是天災,也是人禍,有人把責任推給林業管理部門(US FOREST SERVICE),真的是這樣嗎? 

 

本公共號之前曾經發表過美國著名比較政治學者福山的文章(點擊查看前文????),他是分析美國種族矛盾和政治演變的知名專家。有趣的是,這個人在森林火災領域也有獨到的研究。

 

福山在剛出道的時候,曾經在著名智庫蘭德公司做過研究,其中的一個研究課題就是美國林業局的防火職責和功能演化。在這裏我們把他的觀點編譯介紹一下,嚐試從一個更高的角度來解讀這個貌似是自然災害的加州森林火災現象。


研究今年的加州大火,就不能不提到美國曆史上的另兩場大火。第一個是1910年愛達荷(IDAHO)州森林大火,燒掉了三百萬英畝,幾乎是本次加州大火的兩倍。

在愛達荷大火之前,美國林業局的核心使命主要是一個:合理可持續地開發森林資源。那個時代的美國林業局,是一隻獨立,精幹和專業的團隊,致力於把最新的農業,植物和生態學科技運用於森林資源的管理和收益,主要是木材采伐。

愛達華大火的慘痛損失,和公眾的強烈的防火呼聲,促使林業局在自己任務清單裏加上了森林滅火這一項。

其實,經常性的小規模森林火災,是森林自我維護健康發展的一個自然機製。美國西部常見的不耐陰樹木,比如黃鬆黑鬆巨型紅杉等等,恰恰需要定期的火燒以新陳代謝,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黑鬆甚至需要山火帶來的高溫以迸裂種子促進傳播。

而當年的農業部林學科學家們,對此了解不夠,他們從愛達華大火中汲取了錯誤的教訓,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把山火消滅在萌芽之中。小火易滅,他們的滅火成就顯著,但卻導致森林新陳代謝不暢,原始森林被耐火的外來種群,比如道格拉斯冷杉所入侵

 

年複一年,中西部森林的木材密度越來越高。大量幹枝累計形成易燃的底層,再加上氣候變暖和幹旱多風的影響,整個西部的森林就象一個汽油桶,一個火星就能引發不可控製的災難

第二場改變美國林業局思維的大火,是1988的黃石大火,在一個公園裏就燒掉了80萬英畝,花了好幾個月才控製住。為此,林業局痛定思痛分析大火成因和林木構成,徹底檢討了幾十年以來到處滅火,按下葫蘆又起瓢的政策。

 

從90年代中期開始,他們改弦更張,改成了“它要燒就讓它燒”(Let burn)的政策,以促進森林自身的良性循環, 從根本上控製森林大火問題。但是,在西部大片森林已經畸形生長多年成為一個個巨大的火絨箱之後,這個改變是不是來的太遲呢?今年的加州大火好像是一個不詳的預兆。

在美國森林山火問題日益嚴重的同時,這個國家廣袤森林的保護神,美國林業局,也慢慢從早期的黃金時代,逐漸蛻變到今天的職能龐雜不清,機構臃腫重複的境地。


隨著環境保護主義勢力的上升,“木材合理采伐”這個美國林業局原來的首要使命,漸漸退居二線。環保勢力注重科學,支持對自然山火采取放手旁觀並緊密監督態度。但這就得罪了另一個勢力強大的集團:那些喜歡大自然,並選擇在森林旁邊定居的公民。

 

民主的力量是強大的,這些居住在山火危險中的人,通過選出代表民意的眾議員和參議員,出台各種法律規條,以民意監督政府的名義,強製林業局重操四處救火的舊業。實際上是用納稅人的錢,給他們自投險境的行為白白買單。

如此,多年來林業局的使命,一會是伐木,一會是環保,一會是合理縱容山火,一會又是不惜一切代價保衛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哪怕是花一百萬從火裏拯救一個十萬塊的房子也在所不惜。

 

 

國會在不同利益集團的遊說下,出台各種自相矛盾的法規。林業局沒法子,隻能申請更多的預算,成立更多的機構來滿足國會的要求,並保護自己的小圈子利益。長此以往,機構越來越臃腫,效率反而越來越差。100年前,林業局本是美國政府職能機構中專業化精英化的楚翹,如今它一去不複返了。

 

 

福山的研究發現,美國政府機構的退化,並不局限於林業局,而是一個廣泛的現象,國會的以“民意”肆意幹涉專業的做法,要承擔很大的責任。

我能記得的另外一個例子,是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這個機構每年給全國的研究項目提供資助,有理科的,有文科的。一直以來,一個項目的資助與否,由科學界內部的專家評審決定。

 

但是,一個來自德州,叫拉瑪史密斯的眾議員,也是國會的科學委員會主席,有一天突發奇想。他覺得社會科學不算科學,不該由圈內人拍板。人民,隻有人民,才是決定資金流向的主人。

 

於是,他給出了兩條標準:第一,要看該社科研究是否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第二,是否能否促進國家安全和國防。

 

這讓我想到M主席在文/G期間的名言“大學還是要辦的,哦,我這裏主要指的是理工科大學”。

加州的大火,森林的管理,是國之大事。如果放在國家整體層麵,或許算不上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但卻是弊端深重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