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選舉的本意
文章來源: 慕容青草2024-01-28 13:49:45

戴榕菁

民主選舉的本意其實就是反映民意而已,與民意本身的特質並無直接的關係。據說早期的海盜內部有時也會通過投票來選舉他們的頭目。假如當初林肯去參加加勒比海盜頭目的競選,他一定不會當選,因為他不符合那裏的民意;但是他成為了美國總統,因為他的主張反映了當時美國的民意。

有人會說那些贏了的民意根本不代表他自己的意思,這確實是民主選舉的一個缺陷。民主選舉反映的隻是相對多數的選民的民意。雖然民主選舉的結果有可能代表50%以上甚至壓倒性多數的民意,但也有可能隻是代表很少一部分人的民意而已。當有多於兩個候選人出現在最後的單一名額的投票名單上時,那麽就有可能出現最後贏得選舉的人的得票低於50%的狀況。投票名單上的人數越多,在各自所代表的選民人數差不多的情況下,最後贏得選舉的人所代表的人數就會越少。假如投票名單上有四位候選人,而各候選人所代表的民意(不論是否被操弄過)的比例都相差不遠的話,那麽最後贏得選舉的人的得票有可能連30%都不到。假如選民的意見不但很分裂,而且很對立,那麽就意味著有70%以上的人有著強烈的反對最後贏得選舉的人的意願。

另外,在投票率很低的情況下,即便最後的選票上的候選人隻有兩個,那麽勝選者也可能隻代表很少數的一部分選民的民意。

不管怎麽說,民主選舉反映的就是民意,與民意的特質並無直接關係。民主選舉抽象地為反映符合民眾的根本利益的民意提供了一個機會,但民意從來就不一定是符合民眾的根本利益的。如果一個社區針對是否要摧毀該社區進行公投的結果是多數人主張要摧毀該社區,那麽那裏的民意就是要摧毀該社區。

有人會說民意是可以被操弄的,這點沒錯。比如,在信息現代化的今天,媒體就可以是操弄民意的重要手段。當媒體對參與競選的多方中的一方進行全麵打壓和封殺之時,其選舉結果所反映的一定是被操弄的民意。但民意就是民意,被操弄的民意仍是民意。與之相應地,我們經常會看到民主選舉後的所謂蜜月期一過,就出現原來的支持當選者的民眾紛紛出來抗議當選者。那是因為有一部分人發現當初自己以為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意見表達其實並不真正符合自己的利益。那些出來抗議自己投票支持的政客的民眾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抗議自己當初的決定。

民主選舉反映的就是民意,既然選舉的結果反映了你當初的心意,現在你出來抗議其實在對你自己當初所認同的民意的一種抗議。

不管怎麽說,民主選舉的本意意就是反映民意,如果一個地區的民意很容易被操控,那麽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該地區的民意的一種特質,而這種特質本身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當地的政治文化結構造成的。

當然,上麵的討論的前提是在投票時不存在做票的狀況,否則民主投票的結果所反映的就不是民意,連被操弄的民意都不是。

但另一方麵,上麵提到的民主選舉所可能具有的弱點同樣可以發生在不民主的政治中。沒有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政治結果或政治人物也可以完全反映不了民意,但也有可能反映民意甚至大多數民意。在沒有民主選舉的社會中,盡管不需要通過投票來反映民意,仍然照樣會存在著對民意的操弄,媒體同樣會成為操弄民意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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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到底民主選舉好還是沒有民主機製產生結果的體係好呢?說實話,這要看具體的曆史背景和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民眾的一種運氣。有時候兩個鄰國都沒有民主選舉,結果其政壇都極端腐敗;有時候兩個鄰國都有民主選舉,但同樣都很腐敗;也有的時候兩個鄰國,一個有民主選舉,一個沒有民主選舉,反而兩個都還算不錯。當然,在一個有民主選舉,一個沒有民主選舉的情況下也完全可能兩個的政壇都很腐敗。

總之,人類文明本身就是問題重重的一個體係,不要把其中的任何一種由人類自己主導的遊戲說成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