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上帝的所配合的,可是為什麽上帝不讓他們長長久久走下去,而要雙方彼此衝突不幸? 婚姻是上帝配合的,對不對? 完全正確! 而且,我還必須說: 不僅是基督徒和基督徒的婚姻是上帝配合的,連不信者和不信者的婚姻,也是上帝配合的。 因為,不管信不信上帝,隻要結婚,就是上帝配合的。(當然要排除同性戀丶亂倫丶一些亂七八糟那類的情形,要不然討論下去會變得非常複雜,討論不完) 基本上,我們講的是多數情形,就是自由戀愛丶或是媒妁之言結婚,不管你的信仰是甚麽,都是上帝配合的。 而且,隻要你們在地上的婚約一成立,你們在天上的婚約也同時成立。 沒有甚麽等到結婚之後,才說: 啊!我結錯了,這人不是我合適的伴侶。 或說: 啊!我現在才真正確定,你這個第三者才是上帝為我預備的,我的原配不是。 沒那回事! 你一結婚,你的另一半,就是你合適的伴侶丶就是上帝為你們婚配的伴侶。 上帝不會犯錯,會犯錯就不是上帝。 上帝所配合的,絕對不會錯。 覺得上帝會配錯,是人自己搞錯。
問題是,確實很多人結婚之後發生齟詛丶甚至非常嚴重,不是嗎? 這豈不是上帝所配錯的嗎?豈不是上帝弄成他們這樣的嗎? 請搞清楚: 上帝的旨意,有積極性的計畫丶引導,也有消極性的許可丶任憑。 上帝積極計畫丶引導亞當夏娃去犯罪丶變成不幸? 還是上帝消極許可丶任憑他們去犯罪? 同樣的,上帝把你們夫妻配在一起,是要讓你們不幸福快樂丶要讓你們吵架打架? 當然不是! 是你們人類自己捅出的問題,怎能把罪推給上帝? 這在我上一篇回應裏,已經清楚說明過。 是你們人類自己丈夫不好丶或是妻子不好丶或是夫妻都不好,然後你們沒獲得幸福快樂,不是上帝不好。
好刀子給你,是要你可以做出好料理,吃得快樂又幸福。 可是你亂弄亂切,割到自己丶又割傷別人,然後怪廠商做出這麽利的刀子丶怪廠商賣給我這麽利的東西,這對嗎?
又要回到創世記人類始祖來探討了。 亞當夏娃自己犯罪,捅出簍子。 他們違反上帝規定,而那規定是給他們獲得幸福美滿的保證,可是他們硬要去違反規定,去觸犯會使他們不幸的可怕警告。 接下來呢? 上帝該不理不睬,隨他們去?這會讓人間變地獄,我們已經講過。 或是原諒再原諒,都沒關係?這樣叫溺愛,而不是真愛。
我們身為父母,麵對自己小孩犯錯,會如何處置? 反正都原諒到底,沒有任何動作?這會害死小孩,還是真正愛小孩?
別忘了,上帝是絕對的公義,上帝也是絕對的愛,因為祂就是絕對的真理。 絕對公義的上帝,可以讓『犯錯都沒關係』這種情形存在嗎? 如果祂讓這樣的事存在,那祂還算絕對的公義嗎? 所以,絕對公義的上帝,當然要進行公義的處置。 規定是怎樣說的? 這規定是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前就已經先講明了,不是事後才講的。 上帝規定說:『違反者,必定死』。 亞當夏娃都清楚,一點也沒不清楚。
販毒者要槍斃,這是法律規定。 現在販毒被逮到了,該如何處理? 法官秉公判死刑把人犯拖去槍斃,有錯嗎? 一點都沒錯,不是嗎?
亞當夏娃犯罪,違反規定,依照絕對公義,其實很簡單,就是進行處死,直接丟進地獄去焚燒,乾淨又明了,不是嗎? 可是上帝是這樣處置亞當夏娃嗎? 沒錯,他們靈魂是死了,可是他們的肉體還活了好幾百年才死。 而且,上帝還主動做皮衣給他們穿,而不是讓他們受凍丶露出下體被人看見很羞恥。 上帝幹嘛這樣? 何必呢? 直接殺了丟進地獄,一點都沒不公義啊? 可是,因為上帝也是絕對的慈愛,所以,祂一方麵沒有違反公義,又同時施行絕對的慈愛。
世界第一件流血事件,發生在甚麽時候,知道嗎? 第一件,是手術流血: 上帝從亞當的肋骨取出,做成夏娃。 亞當看見這個女人,很感動的說出人間第一句情話: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 上帝要他們快樂生活,這就是上帝所配合的婚姻,是上帝對婚姻的旨意。 上帝為此做出規定: 『夫妻是兩人成為一體』(創2:24)。 所有結婚的弟兄姊妹,如果嚐過夫妻的情愛,會深深知道什麽叫靈肉合一的甜美與幸福。 這就是上帝要給人類享受的。 離婚者,是破壞上帝的規定。
第二件流血事件,是殺生流血: 皮衣從哪裏來? 當時的伊甸園裏,所有的動物都不會死,人也都不會死。 動物有犯罪嗎? 沒有! 是誰犯罪? 是人自己犯罪。 結果,人還沒死,誰先死? 是動物先死,因為上帝殺了它們拿來做皮衣。 動物可不可憐? 很可憐,因為它們根本沒做錯事,它們根本就是被人類拖累。 這樣看來,人可不可惡? 很可惡! 因為自己犯罪,可是卻讓無辜的動物為人類死了。 上帝愛動物嗎? 愛! 上帝愛人嗎? 愛! 可是,比起愛動物,上帝更愛人。 雖然舍不得,但上帝為了照顧人,所以隻好犧牲可憐的動物。
請注意,我們要愛動物,但是,人絕對比動物重要。 因為,隻有人才是照上帝形像造的,動物不是。 人比動物最更大,因為隻有他才是照上帝形像造的。 可是,人卻用上帝所特別給的恩惠——自由意誌——去犯罪,自己去捅出簍子,而且又拖累無辜。 一切的一切,其實都是出於人自己去犯罪這件事。 所以,真正罪大惡極的,是人類自己!
殺生做皮衣這件事,已經帶出上帝慈愛的一個很重要觀念: 『代贖』。 犯罪的是人,可惡的是人,該碎屍萬段的是人, 但是,上帝一方麵要完成公義,另一方麵又愛人,怎麽辦呢? 假使原諒人類,都不處罰,這就變成不公義; 假使直接把犯罪者丟進地獄,又不慈愛。 怎麽辦呢?
上帝愛人愛到甚麽程度,讓罪人的罪,可以被刑罰完成公義,可是又可以救罪人免於一死免下地獄? 上帝差祂自己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世上為罪人死。 所以,所有信祂的人,所犯的罪該受的懲處,就由無罪的耶穌基督的死來代贖。 正如無辜的動物死亡,來提供好處給犯罪的亞當夏娃一樣。
我殺人強奸,罪大惡極,被抓到了。 法官依照法律判我死刑。 可是,他愛我,雖然我不知道我有甚麽地方值得他這樣愛我。 他為了完成公義,不能不判我死刑。 可是,上刑場時,他用他自己一命,來抵我這條爛命。 他根本不該死丶根本不需為我死,因為犯錯的是我不是他。 可是,他就是這樣愛我,竟然願意為我這爛人而死。
我到珠寶店偷東西,被抓到了。我本來就是個大慣竊,從小偷到大。 我活該被送交警察局丶法院判刑。 假使我不需賠償丶不需將偷竊的東西償還,這一點也不公義。 要賠償丶要償還,才叫公義。 這時,一個我不認識的人愛我,竟然要為我償還,使我免於牢獄之災。 我該感謝他,還是視他如寇仇?
如果,上帝隻有公義,沒有慈愛,我們雖然覺得不爽,但不能怪上帝。 因為,罪是人類自己犯出來的,不是上帝犯的。 我們頂多可以覺得上帝很殘忍,是冷酷的法官,但上帝可一點都沒錯。 但是,當這樣公義的上帝,把祂最疼愛的兒子送給我們這些罪人抵罪時, 我還有資格說上帝對我不公丶上帝對我不好丶上帝害我? 我如果這樣說,我還是個人嗎?
再來,如果換成我是上帝的獨生子,上帝叫我要到人間來為那些罪人死,我願意嗎? 我是乾乾淨淨丶從來沒犯過一件錯的人,為什麽我要為這些不斷反覆犯罪的垃圾之人而死?
我一出生,就知道我要在幾年幾月幾日死,而且是痛苦慘死。 假使是我,我人生還過得下去嗎? 假使今天你去看病,醫師告訴你你隻剩三個月可活,你還會認真工作嗎? 可是,這個耶穌,在他一生短暫的三十幾年歲月裏,他竟然認真工作到死丶而且從來沒犯過一件錯。 祂本是天上可以享受一切榮華富貴的君王,有一大堆天使服事祂。 可是,祂卻願意到人間來, 他工作累到會在大風浪下的小船上睡到不省人事; 他出生窮到沒在婦產科出生,而是在豬圈裏一個盆子上當小床; 狐狸有洞丶飛鳥有窩,可是他連個枕頭都沒有; 他本是超級美麗,可是他在人間卻是曆盡風霜,到外表粗槁丶沒有人會覺得他帥。
我還能說上帝不愛我嗎? 我還能說上帝害我嗎? 我拒絕上帝的愛,我能怪誰呢?
祂愛我,還不僅如此。 從亞當夏娃犯罪起,人類的靈魂都已經死了,罪已經滲透到人的每一個層麵丶汙染了人的理智丶良心丶感情丶道德丶丶丶。 我們的肉體是活的,可是我們的靈魂是死的。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聖經以賽亞書) 是上帝讓我們的靈魂活過來, 是主耶穌翻山越嶺丶受盡風寒丶被荊棘刺傷流血,到深夜石頭尖銳的山穀裏, 把我這不配丶不值得丶擅自離開家丶已經死在山穀的小羊救活,抱在懷裏帶回家的。 如果這不叫愛,我不知人世間還有甚麽可以叫愛?人世間有甚麽愛可以愛到這樣? 為自己的孩子死,這種父母不少; 但是,為沒有血緣的人而死呢? 為好人死,雖然不多,但還是有; 為仁人死,雖然不多,但也有敢做的; 像為了革命,願意為領袖死的是有的。 但是,願意為罪人死的呢? 為陳進興那種大壞蛋殺人強奸犯而死的呢?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丶或者有敢做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羅馬書)
上帝的愛,是非常清楚的。 但是,人的罪,使人看不見上帝的愛,還反過來抱怨連連。 當一個人真正發現: 原來,我就是有罪的人,而且是罪超級重的人,當我遇見上帝的時候,我隻敢哭泣懇求上帝赦免。 然而,當我們的理性丶良知丶道德丶感情丶丶丶都被罪惡蒙蔽時,我們遇見上帝, 隻會覺得你為什麽對我這麽不好。 當一個人真正發現: 原來,釘死無罪又可憐的耶穌的人,不是彼拉多丶不是猶太人,就是我!就是我這個爛人罪人!該被釘在十字架上死的,是我!不是耶穌!可是,祂竟然願意為我這種爛人而死。 當一個人真正發現事實是這樣時,他隻能哭泣的問『主啊,為什麽你要救我』,而不是問『你為什麽對我這麽不好』。
再回到夫妻之間。 夫妻的婚姻,是上帝配合的。 上帝要夫妻獲得幸福快樂。 假使沒有幸福快樂,是夫妻自己捅出來的,不是上帝害的。
假使上帝讓婚姻不幸的夫妻自生自滅,這也沒有不公義,因為本來就是夫妻自己捅出來的。 但是,上帝沒有給予解藥嗎? 上帝沒有要伸手拯救嗎? 上帝沒有給夫妻正確的規則嗎? 有! 都記在聖經裏了! 多少基督徒的婚姻瀕臨破碎,就是因為堅信上帝無誤丶堅持願意照上帝的規定去行,然後獲得真正的幸福快樂的。
但是,假使我們知道規則,就表示我們有能力做到? 如果人那麽有本事,那各國聖賢書一大堆,全世界早就變人間樂土了,怎會這樣到處混亂崩潰呢? 事實上,知道是一回事,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認為自己有本事做到,就更表明自己沒本事。 那些誇耀自己多神聖的,常是最不神聖的; 表麵上最仁義道德的,常是背地裏最男盜女娼的。
事實上,自從亞當犯罪丶罪入了世界之後,人就已經喪失了遵守上帝規定的能力了。 看過吸毒的人嗎? 第一次吸毒之前,他們絕對有吸或不吸的自由。 可是,一旦吸了第一次之後,馬上就成癮了。 之後,他們還有不吸的自由嗎? 他們有繼續吸的自由,但是,當他們想要不吸時,是很難很難的,他們已經喪失了不吸的自由了。 這時,他們已經成為吸毒的奴隸,而不是自由的人。 他們的自由,已經被吸毒綁住,出不來了。 他們還有沒有自由意誌? 有! 但是,隻剩可悲殘缺的丶被罪捆綁的自由意誌而已了。
人在亞當犯罪之後,就是這樣。 要違反規定,輕而易舉丶自由得很。 但是,要遵守上帝規定,卻難上加難丶根本不可能。
怎麽辦呢? 即使我知道要如何才能獲得幸福美滿,但是,我靠自己做不到啊! 我如果沒有『外力』來幫助我,那我保證死到極點丶永無翻身機會了。
上帝會給我們外力,會重生我們,使我們的靈魂獲得新生命丶開始能掙脫罪的鎖煉丶開始能看見上帝規定丶開始能發現那樣的規定最好丶開始能看見自己是何等無助又有罪的人丶開始看見上帝是何等慈愛丶開始看見上帝的公義是何等可怕丶丶丶丶。
沒有信耶穌,人生永無指望!絕對沒有!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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