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大火是誰放第一把火燒長沙
文章來源: 豬鋼鬃2009-04-28 09:18:03

11月13日是文夕大火70周年的祭日。70年前,當日寇尚遠在新牆河三百裏外,國民黨湖南地方軍政當局,卻自擺烏龍,提前一把火,製造了20世紀最大也最慘痛的一場火災,燒了一座兩千年曆史的長沙城。這場被稱為“文夕大火”的火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史上,震驚全世界
  
  是誰魯莽地點起第一把火,像一把刀子戳進我們城市隱痛至今的心靈!
  
  蔣介石:長沙失陷才可以放火
  
  1959年初,因郭沫若的《洪波曲》發表,張治中與郭沫若曾就“文夕大火”真相,打過一場著名的“筆仗”。
  
  在來往的信件中,郭沫若說,文夕大火,“主要該由蔣介石負責,而你們是執行命令的罷了”。並說,長沙以火焚城的計劃,“是得到了那位當局批準的”。
  
  在論戰中,張治中披露了蔣介石在1938年發出在長沙“焦土抗戰”的指令。
  
  張治中說,1938年11月12日上午9時許,張治中接到蔣介石的文侍參電,具體內容如下:
  
  “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望事先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然而,這封密電在今天看來,並不是下達提前放火燒長沙的指令,因為這封信,畢竟預設了一個前提,“長沙如失陷”,才可以放火焚城。
  
  陳誠:張治中電話通知酆悌燒的
  
  在長沙大火之夜,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陳誠也住在長沙。在《陳誠先生回憶錄》中,陳誠說:“據說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寇軍於11月12日晚,侵入嶽陽南方之新牆河畔,適與此時,汨羅與長沙間之電話一時中斷,張治中心裏先就慌了,後來又聽錯‘敵抵新牆河’之情報為‘敵抵新河’,新牆河屬嶽陽,新河屬長沙,兩者南北相距兩三百餘裏,這一字之差是使他‘張皇失措’的原因。一方麵他自己趕忙上汽車,落荒逃走,一方麵就打電話告訴酆悌,照預定計劃行事。酆氏不該單憑電話就轉知徐(指徐昆)、文(指文重孚)二人幹起來,落得張治中事後因無憑無據而將責任推卸得一幹二淨。13日午間,我和張治中見麵,他說大火的事,他全不知情,定係另一係統所為,真虧他說得出口。”
  
  然而,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陳誠與湖南省政府主席張治中,卻存在個人矛盾,時人稱為“相互不和,意氣用事”。
  
  陳誠還記載道,當時,重慶方麵對於文夕大火,另有一種論調認為是“共產黨人放的”,陳誠認為,“在軍警林立之下的長沙,事實上無此可能”。
  
  張治中:燒長沙時住在二裏牌
  
  然而,據當時的調查結論及現已披露的“文夕大火”的相關資料,並找不到張治中當晚下令放火的記載和證據。
  
  當晚,張治中也並沒有離開長沙,而是臨時搬了住處,住在長沙城外二裏牌的唐生智公館中。
  
  長沙大火燒起來後,酆悌等人最後在二裏牌唐公館中找到了張治中。
  
  對於長沙大火,張治中的表現,也顯出他並不知情。
  
  當然,長沙大火是在張治中治下發生,張治中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他由此也一直陷入到輿論指責的漩渦中心,當時重慶的湖南籍名人曾聯名要求槍斃張治中。而張治中本人,自始至終也一直因此而陷入痛苦的自責當中。
  
  從大火發生的過程看來,張治中領導的國民黨湖南軍政當局至少負有以下兩大責任:
  
  其一,臨事張皇,自相驚擾。火燒長沙,是一件屬於軍事性質的行動,自應隨時掌握前方的軍事動態。但國民黨湖南當局顢頇溺職,昧於形勢。張治中與陳誠不和,互不聯係,因而不能及時掌握前線情況。而身負全省保安之責的徐權,據火後來長沙的兩湖監察使高一涵的調查,他不但疏於布置,反而信謠傳謠,甚至以敵台廣播“為情報之依據”,造成全城謠言繁興,人心慌亂。省會警察局長文重孚很早就安排家屬疏散,又命令部屬將局機關門板、桌椅堆砌以做縱火準備。於是警察大批逃亡,警備司令部到處設卡盤查,攔車扣車,而當局不能予以有力製止,任其滋蔓。可知這一混亂局麵實際上是湖南軍政當局自相驚憂造成的。
  
  其二,顢頇溺職,輕率用事。湖南軍政當局既已失去對局麵的控製,因此事到臨頭即倉促應付,舉措乖方,終於成空前大禍。張治中接蔣介石的電報之後,就迫不及待地指示酆悌擬定焚城計劃,而且限令幾個小時之內必須擬出。當計劃製定之後,徐權不經研究,即作出了兩處重要修改,一是放火部隊改警備一團為警備二團,二是放火器材的掌握,改連為班(隊),這樣一來,部隊難以控製,火源難以控製,為大火的驟然發生種下禍根。然而,張治中很快就批準了這個計劃,並指示“明早4時我來檢閱”,而徐昆在帶領部隊出發之初,卻指示:放火之信號,或以舉火,或以傳令,或以警報,輕率地改變了計劃。
  
  在這之後,縱火部隊進入崗亭,放火器材迅速發放。但湖南軍政當局要人,卻一個個離開了崗位。張治中夜半搬遷,電話一時無法及時聯係,酆悌臨陣換將,擅自將警備司令部參謀處長石國基另作安排,而以其親信許權代理參謀長職務,自己則溜走睡覺去了。徐昆也沒有在焚城演習的現場指揮。
  
  大錯鑄成,三顆人頭,一時仍難平民憤。

其他說法:南門內或南門外失火
  
  誰放的第一把火,在當年就找不到具體責任人。
  
  當時,就有一種流行說法認為長沙南門傷兵醫院或警備二團所在地南門方向首先失火。
  
  但,這種說法,隻是確定了第一把火起的位置,而真正是誰放了第一把火,並沒有予以回答
  
  當時的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陳誠說:“這把火是計劃放的,非常明顯,否則不會有全城一齊‘失慎’之理。但是誰是火頭,誰是主使者,卻成為當時的一大疑案。”
  
  其實,11月12日傍晚,長沙為了應對日寇可能南侵,確曾製定焚城計劃並進行部署。焚城計劃送達張治中處時,張治中在計劃書上寫了11字:“限明晨4時準備完畢,我來檢閱。”又說:“謹慎從事,隻許成功,不準失敗。”
  
  在長沙警備司令部參謀處長許權擬定的焚城計劃中,第五條規定,“起火命令必須是以湖南省主席之命令為依據,由湖南省會警備司令部發布書麵命令,方稱為起火命令”。第六條:“起火信號——首先,聽警報,其次,看天心閣上火炬,聽到看到方準起火。”
  
  在這個計劃中第四條原規定湖南保安處供給引火材料。警備團領到引火材料後,發到連,由連長控製。社訓總隊則發到中隊,由中隊長控製。
  
  但在具體實施中,保安處處長徐權領到汽油後,卻將汽油發到了班。引火材料泛濫,當演習過程中,謠傳日本人“打到新河”後,有組織的焚城泛濫開來,演習可能成為焚燒長沙全城的具體行動
  
  酆悌、徐昆、文重孚:三顆人頭萬古冤嗎?
  
  長沙大火發生幾天後,蔣介石“親來長沙領導下的軍事法庭”判決大火負執行責任人酆悌、徐昆、文重孚三人死刑。
  
  對被槍斃的三人,張治中對省會警備司令酆悌抱以同情的態度,對省會警察局長文重孚極其痛恨,稱,這件事,本來是有計劃有組織來進行的,當然惟恐燒之不徹底,並沒預料到燒早了燒快了,這是當時的疏忽,而火之所以燒早燒快,又與下列事實有關,城中警察擅自撤崗,警察局長文重孚擅離職守,市內謠言蜂起,甚至說敵人已逼近長沙隻有幾裏地了;其次執行放火的警備第二團官兵沉不住氣,沒有等到警報就開始行動了。
  
  然而是不是被槍斃的酆、徐、文下令燒的長沙?
  
  根據多位證人證實,省會警備司令酆悌當晚在睡覺,確沒有下過放火命令。也沒有證據證明警察局長文重孚下過放火命令。
  
  徐昆為湖南省會警備司令部警備第二團團長,是放火總指揮,負責焚毀全城,他要下放火命令是很簡單的事。但徐昆大火後即被捕,幾天後被槍斃,未留下什麽材料,但根據親曆者的回憶錄記載,徐昆也沒有下令放火燒長沙。
  
  時為湖南省政府行署參謀處副處長史說回憶:“當晚睡下去不到一小時,我的勤務員驚惶地推醒了我,說省府東北西三麵都起火,我急忙起來,搖電話給徐權和張治中都搖不通……起身坐上我的小汽車,想到外麵去看看,將出大門,碰到警備二團團長徐昆,騎一匹馬來到省府來……我說,‘外麵什麽事?’他哭喪著臉說:‘我……我……我也不清楚怎麽燒起來了。’”
  
  身為縱火總指揮的徐昆,是否直接下過放火命令不得而知,但從史說所描述的情況來看,火燒起來後,徐昆也很意外。
  
  根據長沙警備司令部參謀處長許權的回憶,酆、徐、文都沒有下過放火的命令,也沒有指揮許權下過放火的命令,許權在解放戰爭中被俘,直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仍在講述文夕大火的痛史,認為這是一場意外引起的大火,並沒有人下過放火令。
  
  至於文夕大火時的長沙市長席楚霖,因不是縱火指揮成員,沒有證據證明他放過火。
  
  隻有湖南省保安處長徐權,11月12日晚9時後離開辦公室回家睡覺,至13日淩晨2時第一把火燒起來,沒有證據證明,是他放的第一把火。
  
  然而沒有下令放火,但長沙城在文夕大火之夜,成為一片焦土,並不代表他們就沒有責任。“三顆人頭萬古冤”的對聯廣泛流傳,並非為三人開脫,而是認為應有更高的領導人為此負責。
  
  丁森:一個虛擬的血性長沙老百姓?
  
  文夕大火焚城後,國民黨中宣部和軍委會政治部聯合發表了一個關於長沙大火的真相說明。這個說明,據《張治中回憶錄》,此文經周恩來和張治中親自修改過。對於長沙大火的發生,“大火真相說明”說:
  
  大火何因驟起?其原因:(一)由於地方軍事負責人誤信流言,事前準備不周,臨時躁急慌張所致;(二)由於曾從事破壞準備之人員及人民(自衛團員丁森)等,鑒於敵機之連日轟炸平江、嶽州、通城、通山等縣,激於民族義憤,以為敵寇將至,乃即自焚其屋,遂致將準備工作變為行動,於是一處起火,到處發動,以致一發而不可收拾。
  
  後來的官方文告多半襲用以上說法。然而半個多世紀來,關於丁森的線索極其渺茫。於是有人猜測這是為了安撫人心,平息民憤,減輕當局責任而杜撰出來的一個人物。
  
  但是,不可否認,長沙軍民出於民族義憤,舉火自焚家園者確有其事,隻是未確認其人而已。就在長沙大火之前,長沙前清邑庠生鄒炳蔚,常以年老不能上陣殺敵為恨,每與人言:“如敵人侵入武漢,即擇清泉之濱躍入就義,以激勵子侄,矢忠報國,免以我老為念。”武漢失守,他果然手書遺囑,赴水而死,當時社會輿論稱這位長沙老人“忠義慷慨”。長沙這片激昂激憤之地,富於血性,難免會發生所謂丁森一類的自焚家園的舉動,然而,是不是“丁森”點起的第一把火,歲月流逝,已難考證。
[稿源:紅網綜合]
[作者:梁小進 任草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