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小雨 午後,老吳等幾個人來我家。 吳問:你又發表高論了? 我:什麽高論? 吳:老柳說,你對《北京青年報》上講“多數黨員嚴重違紀的黨組織應解散”,認為是指全黨? 我:這篇報道,是指某個黨的組織,黨的支部,如果多數黨員問題很多,應當解散這個黨的組織。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指全黨。 吳:那你為什麽講是指全黨? 我:由《北京青年報》的報道,我所作的思考:我認為中國共產黨應當解散。 吳:理由何在? 我:第一、我國法律規定, 任何政黨必須向國家民政部門注冊登記,方為合法。現在的8個民主黨派解放前注冊登記,解放後又重複注冊登記,可稱之為合法政黨。但是,中國共產黨解放前不注冊登記,解放後又不向民政部門注冊登記。可見它的存在是不合法的,連存在都不合法,執政怎麽是的合法的呢?早幾年,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就提出這個問題,我很讚同。 第二、共產黨由執政前的反對國民黨一黨專政,執政後卻又堅持一黨專政,走向獨裁,背叛人民,共產黨已經成為權貴集團的代表……比如反腐敗,其實隻要抓一件事:官員公布家產。但共產黨拒絕執行。為什麽?因為貪官太多太多。太多太多的貪官,正好又說明它代表的是貪官的利益,權貴的利益。 第三、腐敗治國,民心思變…… …… 總之,共產黨氣數已盡,不可救藥。應當解散它。解散後,可另組新黨,登記注冊。習近平上台三年,有別於江、胡,由他出麵重新組黨,有可能會走出困境。 中國的唯一出路在實行多黨政治,由民選決定執政黨。 我同老柳並沒有阱什麽新內容,更不是什麽高論。 吳:口頭說說可以。但不要寫入巴陵鬼話。不要當妄議的典型。 我:妄議的典型?我不夠格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