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中午,陳碧波來電話。他說,昨天,****的人打電話給我,要我去領點錢。 我:什麽錢? 陳:說是救助費。 我:現在又不是逢年過節,怎麽發救助費? 陳:前幾天,他們找我談話,不準我現在去上訪,並說給我點救濟補助,要我寫個申請報告。 我:給點錢,不上訪。用人民幣作為交換條件。這辦法有意思。你同意了? 陳:沒有。我還是堅持5月10日走。 我:你寫申請報告了? 陳:沒有。 我:沒有寫申請,怎麽又通知你去領錢? 陳:他們一再求我在5月15日前千萬別上訪。 我:5月15日後呢? 陳:5月15日後可以上訪。 我:為什麽會有這種規定? 陳:我打聽了一下,事情是這樣的:■■(一把手)調走了,上麵要提拔□□(二把手)當■■,但任命書還沒有下,估計5月15日前會下任命書。從現在起到5月15日這段時間,“維穩”不能出事。一出事,就會影響□□的提拔……所以,他們不準我上訪。隻有等□□當了■■後,才會準我去上訪。 我:你打算怎麽辦? 陳:難辦啊!…… 我:雖然你的上訪合法合理,是正當維權,阻止你上訪是侵權。要說出什麽問題,責任也不在你……官場就這樣,他們這麽做,可以理解……我覺得你可以委屈一下,推遲幾天上訪…… 陳:我好急啊! 我:熬了17年,要出最後結論了,當然很急……再多熬幾天吧……他們會給你多少錢? 陳:通知我去領一千元錢。我沒去。 我:這種錢,不要白不要,要了不白要。一千元錢,雖然不夠他們喝兩瓶五糧液,但足夠你兩次的上訪費用。你別傻,下星期一把這錢領了吧。 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