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誌——給錢
文章來源: 網上無名2008-12-22 18:02:08

1.

街口有個燒烤攤,多數時候出攤,少數時候不出攤,全看當晚片區有無城管。

烤得實在太好吃了,焦嫩鹹淡全都拿捏精當!隻是入冬以後,有次肉串還沒吃掉一半,剩下的那些就已經被風吹冷,腥氣從手上彌散開來,讓人頓時沒了胃口。從此就沒再去吃了。

前幾天帶著二餅下樓,想到家中燈下苦讀的阿小J,還有陪讀的大俠,不禁轉出大門,請攤主幫忙烤幾串東西,帶回家給兩個未睡的家人當宵夜。

我拿了一張四方的塑料小凳,與攤主以小方爐子為隔,麵對麵坐下,等著爐火和濃煙把肉菜的香味烤出來。攤主突然開始與我攀談,問我怎麽隻有一個人,又為什麽老不來了。我怪天氣冷,隨後問他,老板娘把孩子生好了沒有?他高興起來,說是生了生了,已經四十多天大。前些日子不那麽冷,還抱出來玩兒了呢。

夏天我們常來的時候,女人的肚子已經夠大了。身邊還帶個七、八歲上下的小男孩,多數時候獨自坐在路沿,百無聊賴地看著路上的車輛和行人。

我曾經向女人要一支冰凍的啤酒喝。原以為她會從身邊的泡沫塑料大箱子裏邊掏一瓶出來,我知道他們燒烤需用的原料都存在裏邊。沒想到她一溜小跑,往街對麵的一家雜貨鋪去了。大著一個肚子,著實讓人過意不去。早知道這樣,就不麻煩她去跑一趟,我自己也可以買的,我對燒烤的男人說。那男人也不抬頭望我,一麵專心看著烤爐,一麵回答我:“沒有什麽,讓她去買。我們不敢帶多東西,城管來的時候不好跑。”

“哦”。

這是男人第一次同我講這麽多的話,並且從此,他對我的話都多了,不知道是否因為同樣心疼跑過馬路去買啤酒的那個大肚婆。以往他隻說極為必要那麽幾個字而已,比如“五塊錢開烤”,“要不要辣?”之類。

由於女人辛苦,我在結帳的時候,請她不必找錢給我。她卻堅決不同意,把錢退還到我手心裏麵。小費並不時興,勞力也極便宜。大家並不覺得,辛勞有時可以比手藝更值得酬勞。

我道:“你們做生意不容易,拿著嘛。”

“該多少就多少,做生意應該這樣”,女人笑著回答。

 

2.

樓層共用的垃圾桶,沒有可回收與不可回收之分。我將可以回收的垃圾擺在廚房的角落,出門去接孩子放學的時候,順手帶給街邊收廢品的夫婦。東西很小很少,不過是看完的幾疊報紙和喝空的幾個酒瓶,所以總是放下就走,不用他們給錢。那收廢品的女人,卻從來都不放過我。等我接了孩子回來,她已經稱過重量算過錢,把那塊八毛的散紙準備好了,拖住我非給不可。

 

3.

上個月出了幾趟門,做飯阿姨就放假休息。不過工錢理該照付,於是到了日子,便包在信封裏交給她。她卻突然撒腿開跑,無論如何不收她那整一個月的辛苦錢,搞得我簡直莫明其妙。急了,在她身後哇啦哇啦叫嚷。她一路跑,一路回頭解釋:“自己喜歡的,不要錢也來做的,當我們是朋友,我來給朋友幫忙好了,哪裏可以收朋友錢的?!”

追入電梯,一通糾纏,總算把錢給還了她。她也不再說什麽,但是從那以後,每天都要帶菜帶肉帶點心過來,卻不告訴我價錢,說是送給孩子們吃的。雖然不告訴,我心裏總能估出個大概,知道她如此下去,又是一個月白做工,沒得錢賺。我隻好按照大約的計算,隔天一並將錢給她。這下她幹脆動了氣,漲紅了臉,大聲道:“如果你一定給我,我明天就不來上班了!”

 

4.

我如今賦閑在家,出出入入接觸的,盡是這類辛苦謀生的小人物。看著他們日複一日枯燥地勞作,卻仍然能夠努力地維護著情義與尊嚴,不免時有欽佩。也想起那許多揮金如土的大老板,經手的銀兩不可勝數,反倒格外欲壑難填。

或許無形的尊嚴,是可以用來與有形的財富相互沽販的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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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天涯:

http://groups.tianya.cn/bulo/ShowArticle.asp?buloid=345&ArticleID=438088&idWriter=0&key=0

 

本人於2008年7月15日以倉庫主管身份入職廣州一家做毛巾的貿易公司——海昌隆貿易有限公司,後來因為不滿公司老板的某些做法而於2008年11月19日離職,但是離職後老板許仁軍就給我玩失蹤,一直找不到他,電話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偶爾通了也不接.大約半個月後才找到他,但是他借口我8月底有一批貨要分兩次發的貨被我一次發出去了,所以拒絕現在給我結算十月和十一月的工資(公司平時都是18號左右發工資的,所以我離職的時候10月的工資還沒有發),在沒有追回他的貨款是不可能給我工資.我對此事沒有任何印象,這隻是一個莫須有的借口而已.

後來我去公司等他給我說法,公司下班後他都沒出現,所以我再打他電話的時候,他極不耐煩地說我這是違法的,他要打110報警將我抓走.如果我執意要橫來的話,他就索性不管這事了,我的工資也就別想要了.好在晚上8點多他終於出現,在協商過程中,他反複強調我是違法的,他完全不用動一個手指頭就能叫警察將我帶走.另他還認識在廣州黑道混得很好的老三等人,並不會懼怕我.我隻想要我的工資,並不理會他諸多言論,在我一再追問下,他終於說出了一個期限要解決此事,下個月20號(當時是12月12號).好一個違法事件!!!好一個下個月20號!!!

麵對如此敷衍的態度,我當然不能同意,誰知他一臉驕橫地說:不能接受的話可以上勞動局告我去,但是我告訴你,一旦你上勞動局告我的話,你的工資就一分都別想拿到了.說完就揚長而去.好一個理直氣壯的欠薪者!!!

無奈,次日我不得不再次去海昌隆索要工資,我當時去的時候,許在辦公室,但是非常堅決地說不可能現在給我結算工資,然後要求我立即離開,並要求其員工報警.然後就離開了公司.但是公司員工都知道是怎麽回事,心裏也都還站在我這邊,並沒有報警.所以我也一直在公司等待他來給我算工資,反正也沒地方可以去了(因無力承擔房租,我已經從出租屋搬出,擠在一個朋友那裏)

直到晚上約7點吧(平時是6點下班的,因那天有貨從江蘇運過來,所以加班,7點還沒下班),許再次出現,但對我視而不見,自顧自地回了他自己的辦公室.然後就有一個警察趕到,警察過來就劈頭蓋臉地對我說我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要帶我去拘留.要麽趕快離開,要麽就跟他去派出所.好一個維護治安的鬥士!!!

什麽世道,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拖欠工資有理,索要工資違法:???

接下來警察在做出警記錄的時候要求我們說出具體情況,許拍著警察的肩膀稱兄道弟地說沒什麽事,我對他有點誤會,如此這般.然後拍著桌子怒斥我不懂法律,要不是看在以前在公司做事還不錯的份上,早就對我不客氣了.但是如果我繼續追問工資的話,就一分錢都不會給我,反正我一個民工又不能對他怎麽樣.

麵對這樣的無賴,我隻是一民工的確不能對他怎麽樣,我隻有去勞動局投訴他,可是勞動局告訴我,他們有一個星期的受理期,然後還有60個工作日的處理期.(好快的效率!!!)現在我全部家當還有13塊,老婆在這邊也一直都沒上班,能借錢的朋友也都借了個遍了,真要等到勞動局幫我解決這事的時候,恐怕我早就橫屍街頭了.

羅嗦了這麽多,估計看完的也不多,麻煩各位看完了的朋友們告訴我,我現在該怎麽辦???

我以人格擔保,以上所說全屬實情,絕無任何虛假.

我的個人基本信息:姓名:陳峙 籍貫:湖南 郵箱:dinmin1984@163.com
手機處於停機狀態,也不能在網上太多的時間,能聯係的估計也就這個郵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