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顯擺一個新包,不是名牌
文章來源: sansemao2022-11-10 13:51:57

但是我喜歡。上次買貴的包,好像還是10年前。買的Mulberry都已經磨損不少。

這個包是我藍顏閨蜜告訴我的。他真知我心。全皮的,我一看就喜歡。

 

大小正好,上班見客戶很實用。裏麵那個橄欖綠的,是給13寸電腦。我用來分類裝筆記本之類的東西。

今年的聖誕禮物給自己置辦好了。

最近對橄欖綠的東西著迷呢,突然想起來,前兩天,我買了一個小風鈴,是橄欖綠的。正合季了,雨季來了,掛在屋簷下,聲音清脆。

然後前天買了件橄欖綠的長羽絨衣,說是給紐約準備的。實際上,就是喜歡而已,不是剛需。

然後順帶買了兩隻貓碗,見到就喜歡,必須買,否則無法移步。

最近一直沒給自己花錢,也是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