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眼裏的文革(係列-末篇)都有罪
文章來源: qhjyz2007-07-04 16:56:16

似乎有一種說法“文革過來的人都有罪”。小的那時是個孩子,懂得的事情實在太少。說起來也做過一些類似於“迫害”老師的勾當。所以說有罪也不為過。

要說對那段時光的懷念,那是有的。畢竟,那是小的們的童年,誰的童年不幸福呢?之所以每個孩子的童年都是幸福的,其原因無非是沒有比較而已。想想那時,“生活在毛澤東時代,肩負著解放全人類的重擔”,“就像早晨七八點鍾的太陽”,“將親手參加埋葬帝、修、反的戰鬥”,怎能不感覺幸福呢?而苦澀,是從一點點的生活經驗中慢慢體驗出來的。特別是當遭別人的白眼,積極“要求進步”但是總是不被人家批準。渴望有機會學習,但是總被排斥在外。隻有明白了一些最起碼的“(不)平等”,和人與人之間應有的、也是與生俱來的對弱者的同情和支持本性之後,才能慢慢體驗出“苦澀”。

文革過來人可能或多或少的都有過一些“整人”和“挨整”的紀錄,“都有罪”是事實,但是“都有罪”也有可能是一個大大的保護傘,把所有的人一下子扣在裏麵,最後就變成“都沒罪”了。有罪,都是有具體的罪,“都有罪”和“都沒罪”從概念上講是沒有什麽區別的。小的沒本事,不知道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限製“整人”和“挨整”。也許“平等”和對弱者、或者“弱勢群體”的同情和支持算是一個方向吧?

大學時,上麵宣布要“徹底否定文革”。小的那時有一點想不大明白,一個有億萬人積極參加的,如此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徹底否定”就概括了?似乎沒有那麽簡單。這麽多年過去了,回想起來似乎這個疑問仍然在。小的感覺,“文革”的根源也許就是“仇恨”,或者說沒有一個正常的化解“仇恨”的途徑。文革開始時,“群眾”與“幹部”之間的矛盾大部分無非是“尖兒皮鞋、金手表”而已。從“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角度來看,應該說不算有什麽太大的矛盾。但是,一旦缺乏“緩解渠道”,再被人以“正統”的(比如說“階級鬥爭”)製度和理論挑唆一下“仇恨”,就演變成為一場“鬧劇和災難”。其實,盡管當年報紙上不斷地、反複強調“文革”是“史無前例”的。如今看來,與曆史上的“奉旨造反”、“奉旨查抄”等等鬧劇是一脈相承的。所以,隻要“文革”的前提條件在,“文革”就會像“偉大領袖”預言的那樣“過七、八年又來一次”。

小的鬥膽猜測,如果社會提供各種各樣的“緩解渠道”,比如說給人以“公開說出來”的渠道和權利,給不論何種“出身”、“曆史背景”的人以大致平等的“機會”,限製、防止和打擊各種各樣的經濟上的、政治上的、甚至宗教信仰上的“壟斷”,這種大規模的“動蕩”才有可能避免。

小的不知道從何處聽來的一個“道理”,“如果一個人由於貧窮而危及到其生存的時候,他就自然得到了無償取得擁有剩餘財富的人的一部分財富的權利”。這個道理似乎隱含著,資助貧窮,不僅僅是“富人”們的美德,也是“富人”們的義務。當然了,這僅僅是一個比較極端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