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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 好友 飄11 寫了兩篇有關這方麵的文章。 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php?blogID=19905 這兩天呢, 又看到了再婚夫婦要寫遺囑 以及相關的評論的文章。 看後,很是不爽。 今天又看到什麽來著: 從什麽什麽來看海外華人婦女的地位。
海外華人婦女的地位就有這麽一個特例可以來以偏蓋全碼?
這樣的案例隻存在於一個華人婦女和一個白人男子中間嗎?
難道再婚夫婦都是中國人或者都是白人或者,都是同一種族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嗎?
第二次婚姻失敗的概率比第一次要高的多。 這不是被中國,外國的N多案例都證明了嗎。
據我所知,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是經濟。 當然,經濟很多時候,也是第一次婚姻解體的導火線。(在我身邊不乏這種故事)。
血濃與水。這個道理是皆四海為準的普遍真理。 如果一個人不做麽做,才有悖人之長情。如果這個白人男人不怎莫做就是英雄了? 就是白球恩了? 中國,共產主義教育了這麽久還沒有幾個白球恩,相反,在這個資本主義製度下,難道人人都是白球恩?
再有一點, 如果這華人女子, 有能耐,把白人男子的所有財產都拿過來,而且,能把這老外改造的不再理自己的孩子,那, 我們這些看官又會怎樣平價她呢?
所以,我認為再婚男男女女首先要把這個問題搞清楚。
先小人,後君子。 婚前協議。 一定要寫好婚前協議。
生活中這種例子也不少。 你說呢?
P.S: 昨天我把這個故事告訴了老公,老公說,這個男人怎麽這麽壞。 這是不合法的(加拿大的法)。 他說,待會我去網上查查。 你再去告訴她。 他並且說,怎麽可以叫一個人做不合法的事呢? 看看我這個書呆子老公。
還有,我和老公也有遺囑。 我當時就對他說,我們應該把我們各自一半的財產都寫個兒子。 也就是一旦我們中間一方走了, 那麽那一半財產就歸兒子。 這樣即使另一半再婚,那最起碼兒子也得到了他母親或者父親留給他的財產。你隻可以控製你所以你的。你要公平交易。嫁人,再婚,都是你的自由。 後來,查了法律,說,夫妻財產先歸配偶。 以後我還要去查查。
再者,我想, 如果那麽關心海外華人婦女的地位,那麽就請你向我先生學習,看看能從什麽角度幫助他們。 不要。。。
我和老公寫遺囑的故事下次再寫。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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