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詩歌穿在身上
文章來源: 紅袖添香老板娘2011-03-04 06:59:23

標題黨,我先不打自招.


我一向以不懂詩而自傲.這世界上的人吧,並不為自己懂什麽而自傲,卻常常為自己不懂什麽而自傲,比起那些不懂道理而自傲的人,我因不懂詩而自傲是可以讓人理解和原諒的.


 但很不幸的是或者說很榮幸的是常常被寫詩的人詢問他們的詩寫得如何.我開始還為他們這樣問道於盲而感到羞愧萬分 ,但後來發現他們是故意讓我出醜.其居心有點像有人去詢問一個處女什麽是性愛的高潮和生孩子的痛楚一樣.


既然別人都這樣居心叵測地問我,我也隻好居心叵測地回答.


 


詩歌就像是時裝, 是個人都想把它穿在身上.


如果詩歌算一種時裝那麽穿時裝的那個人的體型就是詩人要表達的思想.


和時尚模特不同的是,詩人的思想並不是統一的高度和要求,這詩人的思想就好像普羅大眾的模樣,高矮胖瘦不一,盡管高矮胖瘦不一,但誰都想弄件時裝穿在身上.


因此,很多人,多多少少都寫過詩,把自己思想想象成模特,再披上詩歌這件衣裳.


詩歌的表現形式和時裝大致相仿,57言類似於9分褲,7分褲,,14行就像晚禮服,當然,詩歌的表現形式之多樣就像大街上各色人等穿上的衣裳.


不管怎樣穿,總是想把自己裝扮得漂亮.


 


就像沒有人會去指責流行時裝應該遵循什麽模式一樣,也沒有人可以去指責詩歌應該寫成什麽模式. 思想表達清楚就好了,唱支山歌給黨聽,黨聽到就好了,非黨的聽眾,就不用計較山歌怎麽可以唱成這樣.


 


比如說,你可以寫


夜空中啊/閃亮的啊/那是白雲啊


基本沒有人會認為這詩有什麽問題,其風格就像犀利哥的混搭風, 皮衣是撿來的也好,毛衣是撿來的也好,內衣外穿也好,總之,人家犀利哥現在成品牌了.出名是天意,是命數.所以不要去求詩意的提高,而是該去廟裏拜拜,求個好天意.


 


有種詩歌,就像鄉下人穿的大褲衩,方便簡單實用。如果說鄉下人的大褲衩不時尚的話,你也可以想象成海邊那些穿遊泳褲的人.不管什麽款什麽色,都以不能阻礙在水中暢遊為重點.


這首遊泰山
遠看泰山黑糊糊,上頭細來下頭粗。
如把泰山倒過來,下頭細來上頭粗。

同一作者的另一首天上閃電
忽見天上一火鏈,好像玉皇要抽煙。
如果玉皇不抽煙,為何又是一火鏈。


還有這首直抒胸臆的


“春天叫貓貓叫春,貓兒越叫越精神,老僧也有貓兒意,人前不敢叫出聲”


 


李敖的詩就有點像超短裙,非要把大腿露出來給你看,而且露出來的大腿不穿黑絲襪,不套過膝長靴,那腿就那樣張揚地站在那裏,沒有一點欲蓋彌彰.


這首---不愛那麽多


不愛那麽多/隻愛一點點/別人的愛情像海深/我的愛情淺/不愛那麽多/隻愛一點點/別人眉來眼去送秋波/我隻偷看你一眼/不愛那麽多/隻愛一點點/別人的愛情像天長/我的愛情短


另一首


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心裏都是你/忘了我是誰/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的時候心裏跳/看過以後眼淚垂/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不看你也愛上你/忘了我是誰


 


而海子的詩就像針織開衫,每個人讀了都覺得那件衣服是為自己量身定做的.誰都有披上身的欲望.


前段時間看了一部電影,劇名和情節都被我遺忘,但我模糊記得有一幕.


 


男女殺手在沙漠千裏追蹤目標人物,在一個帳篷裏偶然發現一對情侶,那對情侶好心招待了這倆殺手,殺手問,你們為什麽住在這不毛之地?情侶說,我們走遍了世界各地,到處尋找屬於我們的歸屬,我們要找一個麵朝大海春暖花開的地方停留下來,於是我們找到了這裏.


女殺手說,這是是漫天黃沙,哪來的大海?情侶說,對我們來說,這黃沙就是我們的大海.然後兩人毫不避諱地繼續他們的春暖花開”.


女殺手在整夜都聆聽著情侶春暖花開的呻吟聲,於是天亮離開之前,把擁抱著的情侶槍殺在睡夢中.


講這個故事浪費了很多筆墨,還好沒有人懷疑我湊字數賺稿費.我就不去分析女殺手的變態心理了.


我隻是想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件最適合自己的針織衫,而適當的詩歌,就能成功地成為人們的針織衫,而且一衣多穿.百搭百變.


 


至於詩歌的唱和,就像情侶裝,兩個相親相愛的人,哪怕是兩件套頭衫,畫上一藍一紅的符號,也算是心心相映的表現.因為有些詩是寫給對方看的,那些像老鼠出洞的暗語,隻有一個人可以心領神會,偏偏這詩公諸於眾,於是有人就熱衷於唱和,舉例說,有人寫了:


在一起/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於是唱和者也來一句:


在一起/是你們唯一的選擇


唱和的人還口口聲聲說自己很真情實感,於是我就很陰險地笑了,人家說唯一的選擇是哄對方一個人的,你加這一句,不單是哄兩個人,連把自己都順帶哄了.


所以唱和這事兒,除非有故事,不然隻從文字上玩遊戲,是無法登上T型台的.


 


另外有種唱和 ,就像有人過本命年,找件紅杉套上避煞,被人看見之後,大歎一聲. !原來今年該這樣穿,於是就出現一人唱萬人和的悲壯局麵,大家就一個話題唱個沒完,結果就是------街上流行紅裙子.


當滿大街都流行一種東西的時候,那種東西就已經在退出流行了.


 


但流行元素中有個很奇怪的東西,就是越簡單越高貴.


真正大牌而流行起來的衣服,很少有冗長而沒有主體的設計,甚至是無病呻吟的誇張.穿衣服是為了讓體型的優美之處張顯,寫詩是為了表達思想的獨到處.


如果不小心寫錯了詩句,隻怕未能對體型揚長避短,而是讓人看到了本不該顯現的缺點.


 


先寫這些,再寫下去得罪的人就更多了,俺在文學城就徹底混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