叨嘮叨嘮。。。
文章來源: MaryLiu-Brazil2010-03-31 19:35:57
說說昨天見完第3個律師的感受。

我去年被車撞的地點在我公司的地麵上,所以算WORKER'S COMP,工傷性質。好處是所有的醫療費用公司保險全付。但是不利之處是,我狀告撞人者的官司,如果判決她賠償的話, 依據本州法律錢首先要償還我公司的WORKER'S COMP保險,再扣除律師費,我估計到時候一分錢也剩不下給我。

WORKER'S COMP保險在醫生給我做了永久性殘疾評估之後,會按法律要求付我一些補償金。但是昨天律師給我看了COMPENSATION STRUCTURE之後,我發現最多也就是1-2萬而已。
這不等於說我這1年多的罪整個白遭了,我婆婆來照顧我這一年多,光路費和日常消費也不止1-2萬呀。
N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