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民主”與中國人的“民運”
文章來源: 潤濤閻2018-02-21 18:52:06

(一)美國人的民主 

美國憲法是個發展大綱,並不是在一開始頒布憲法時就能全部實現。比如“人人生而平等”,其奴隸製到了打江山的一代人全部死後也沒廢除,直到林肯打贏了南北戰爭後。在這漫長的過程中,一直有合法的在首都舉行的遊行。比如婦女投票權,美國婦女周末時常在首都組織遊行超過一百年才達到目的。比如同性戀在首都不間斷地遊行了30年才達到了同性戀結婚合法化。美國多如牛毛的司法改革,常常是多年通過遊行、遊說國會等“民主訴求”而實現的。美國的民主政體運作就是這樣一步步走向完善,雖然現在還有很多方麵與理想社會相差甚遠。 

潤濤閻今天要說的關鍵是:在美國的“民主訴求”中,隻有馬丁路德金領導的民權屬於“民運”,因為馬丁路德金走向前台,政府無法把他隱藏起來。 

就拿美國幾年前才達到的同性戀結婚合法化來說,30年的遊行都屬於“民主訴求”,其特點是:政府和媒體盡最大努力不曝光幕後組織者;幕後組織者本人也不出頭露麵見記者;記者為了不讓組織者曝光也不采訪,即使采訪了組織者媒體也不會給報道。朝野雙方都盡最大努力讓全國人民不知道該民主訴求的幕後組織者是誰。幕後組織者也不需要為此付出生命代價。大家以“解決‘事’”為核心。近幾年的“黑人的命也不是草芥”的民主訴求,簡稱BLM (Black Lives Matter),對其幕後組織者,朝野雙方照樣隱蔽起來,讓全世界都知道美國有個BLM民主訴求,但沒人關心誰是組織者。因為幕後組織者不想用自己的命換取早日達到BLM的訴求目的。 

那當年馬丁路德金是怎麽回事? 

馬丁路德金一開始搞起來的時候,當朝和在野雙方也以為是“民權訴求”,但馬丁路德金認為民主訴求的路程太艱難太遙遠,便決定犧牲自己的生命加速這一進程,等於把“民權訴求”改成了“民權運動”。當朝還是想挽回的,便把馬丁路德金關押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監獄,不讓他出頭露麵,他的黑人跟隨者們也找不到他被關在哪裏。然而,馬丁路德金往外寫長信。他在伯明翰監獄裏寫的長信在他死後成為重要的民權曆史文獻。您如果在美國多年了,還沒讀過他這封長信,我覺得是很遺憾的一件事。您隨便便可在網上找到這封信讀一下便了解了民權運動的實質。雖然沒有報道當朝與在野的組織者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監獄談判的細節,我們可以用最基本的道理推理出當年當朝會給馬丁路德金提出兩個出路:一個是活路(馬丁路德金從此更名改姓到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地方工作生活,由政府提供工作機會或者更名改姓後直接到政府部門工作,從此不再參與民權運動);另一個是死路,後麵的話就不用談了,因為馬丁路德金清楚在美國曆史上從未停止過的遊行民主訴求都未能造就出民運領袖。顯然他最後的決定是用自己的生命換取加速民權運動取得成功。監獄不能長期不審理而關押他,隻好放出來。出來後繼續拋頭露麵搞演講搞煽動,他本人肯定清楚在某時刻被殺掉。 

馬丁路德金是被一個三流盜竊犯成功越獄後持槍殺死了。當朝之所以找到這個殺手,是因為該小偷兩次越獄都沒成功。這次就讓他成功了,等於告訴大眾他是慣逃犯。他對自己殺死馬丁路德金的指控供認不諱,但當他聽到被判99年監禁時立刻反悔,說是被致使幹的。然而,沒人管他了。馬丁路德金的死的確換取了加速民權運動早日達到了目的,使美國逐步走向依憲治國,完善“人人生而平等”的憲法大綱。 

(二)中國人的“民運” 

中國人的民主體現在“民主運動”而非“民主訴求”。在美國憲法實行三權分立前,西方的社會矛盾即使上升到戰爭也是宗教不同派別的“兩維對立”模式;而中國的社會矛盾上升到戰爭則是開啟“白道-黑道-邪道”的“三維球體”滾動模式。在這個“白道-黑道-邪道”滾動模式中,一旦白道壓不住黑道或直接與黑道同流合汙,邪道(包括有時帶有宗教性質的魔道也參與其中)便立刻打出一個能喚起民眾的招牌而開啟推翻白道進程。當到了勢均力敵時,黑道開始搖擺,最終邪道上台成為當權者白道(請看潤濤閻舊作《論白道、黑道與邪道》)。一旦發生民間訴求的時候,朝野雙方都不會認同人民大眾的訴求運動中沒有組織者,當朝一方便當即“揪黑手”;在野一方也會自動出現組織者,或者一開始就有組織者。該組織者一定主動曝光謀求“邪道參與者們”的崇拜,以積累名氣與威望,最終達到推翻白道而取而代之的目的。 

胡耀邦死導致的八九學潮就是例子。本來屬於自發的學生市民到廣場獻花圈的悼念活動,朝野雙方使事態逐步升級,發展到北京各大院校紛紛上街遊行反“官倒”。如果按照美國的“民主訴求”方式,朝野雙方就要對北京高自聯之類的組織在媒體上隱藏起來,尤其不能讓王丹柴玲烏爾凱西等個體公開成為學運領袖,而是把學生們的具體“民主訴求”提出來。“官倒”這個詞是口頭用語,在司法上就可提出“高級官員親屬不能經商”的具體訴求。當朝就可考慮如何滿足這一“民主訴求”。學生們遊行後回校讀書,等一段時間看效果。如果當朝沒有改進,再次舉行遊行。要知道,美國的婦女投票權是在憲法“人人生而平等”宣布後婦女組織遊行和各種“民主訴求”一百多年後才達到目的。同性戀者們幾乎每個周末都到首府華盛頓遊行連續進行了三十年才達到目的。BLM也差不多快十年了。這些民主訴求的遊行都沒有把運動領袖曝光。“占領華爾街”的確搞成了接近於“民主訴求”與“民主運動”之間,因為除了遊行外有人直接衝擊華爾街的舉動。非但如此,由於有了網絡,有人就把組織者部分暴露了出來,雖然美國大眾很少有人關心或知道組織者是誰,但畢竟暴露了,該組織者就被判刑12年(名義上不會講是因為組織者曝光身份)。當然,絕大多數民眾也不關心組織者被判刑的事,媒體也不宣揚。美國有一個朝野雙方都認同的規則:凡是被判入獄過的人出獄後無法利用其坐牢的資格競選公共職位,別說總統議員,就是州長市長縣長鎮長都很難。 

孫中山也是破壞民國初期建立的民主政體的。孫中山所謂的民主政體定義是:隻要我孫中山沒被選上總統,那就不算民主,我就接著鬧。民主政體的完善需要多年的時間,但孫中山不給民主政體完善的機會,而是到處找軍閥鬧事。陳炯明叛變了後他就找蘇聯共產黨給他錢建立獨立於民主政體的軍校。 

其實這符合中國兩千多年來的文化傳統。當年崇禎派人問及李自成要幹什麽。李自成的表麵“訴求”是:皇帝朱家各地的王室占據了全國51%的土地,剩下的49%歸全國人民。而且王室的土地是不納糧(不交公糧)的。闖王的要求是公正合理的。然而,當闖王殺光了全國各地的王室(包括男女老幼)後,按照“民主訴求”此時他達到了目的,甚至超額完成了計劃(因為王室不僅沒有了土地,連人都給殺光了),他就應該把大順軍解散,自己回到家鄉務農。而事實上,當初的“訴求”隻不過是邪道的旗號,他的目的是包圍北京奪鳥位,逼皇帝崇禎上吊,由他來當皇帝。兩千多年的曆史就是這樣“白道-黑道-邪道”滾動過來的。也就由此,當朝對“民主訴求”的組織者在第一時間就“揪出黑手”斬盡殺絕,因為當朝根本就不相信“民主訴求”是目的,隻是推翻政權建立新政權的手段。在野一方也如此,組織者也不會被擁躉們藏起來,而是巴不得早日出風頭成為領袖。 

(三)如果美國開啟“民運領袖可以競選總統議員”的大門,國家將永無寧日 

民主政體建立起來後,尤其是從專製政體轉變過來的,需要在觀念上、司法上、行政上尤其是文化上逐步轉彎,這個過程所需的時間是漫長的。在這個過程中和轉型完成以後的民主政體運作中,都不能允許把“民主訴求”變成“民主運動”。 

為了說服中國的朝野雙方,潤濤閻有必要在此做一個假設: 

如果美國允許民主訴求的組織者公開出麵,那即使當朝答應了組織者的“民主訴求”,組織者便由此成為人人皆知的英雄了。那他/她就會在民主選舉時由於知名度和在民眾中建立起來的威望被選為總統、議員,或者州長、市長、縣長,那麽,無數的政治野心家就會出來紛紛拉出自己的遊行隊伍,反正打出什麽樣的旗號都會有很多人跟隨。別說當年提出廢除奴隸製、婦女有投票權了,就是今天,隻要有人打出給窮人增加福利的旗號,有人打出給富人加稅的旗號,有人打出免大學學費的旗號,有人打出反移民的旗號,......任何一個旗號都可能造就民運領袖出來競選,國家便會走入歧途,民主政體就隻能是內戰或解體。 

所以,美國曆史上沒有一個通過搞“民運”當民運領袖出名後不被殺掉的,更沒有一個“民運”領袖靠出風頭而競選當上任何級別的公職的,哪怕是一個小小的鎮長。美國畢竟是法治政體,隻能是針對運動領袖,跟班不受影響。法治政體不能搞“肅清流毒”一窩端。

這裏提出潤濤閻第二十八定律:

民主政體不允許在民主訴求中造就民運領袖。朝野雙方必須把民主訴求的組織者隱藏。如果該領袖自願出頭露麵,則一定被殺掉以防止通過民運而獲得被推舉上台的機會。否則國家將永無寧日。 

(四)中國朝野上下達到共識的途徑 

我在北京學習工作期間曾在紀念碑前暗自流淚。一次是陪同老朋友瀏覽天安門廣場。當朋友看到我真的在默默流淚時非常不解:“老閻你加入組織了也沒必要這麽表演吧?我也是黨員,你沒必要表演給我看啊?別說我們這代人根本就沒參加過戰爭,就是周恩來級別的當年戰爭的組織者也不會在這裏流淚,沒有報道過這類事。” 

我對朋友的說法無言以對。我為誰流淚?想到無數仁人誌士為了社會公平而流血犧牲,結果全部是無用功。那些死去的人有野心的組織者有,但多數是誤以為自己的死會換取社會進步的被煽動者炮灰。社會依然在“白道-黑道-邪道”的球狀結構裏滾動。寫長段碑文的周恩來在寫碑文時可曾預料到會發生他都阻止不了被共產黨定性為“十年浩劫”的文革?甚至不得不助紂為虐?紀念碑上周恩來的碑文裏提到的人民英雄們是成百萬上千萬條活生生的年輕性命,屍骨堆在一起就是一座山。然而,他們做的都是無用功。 

即使今天,海外民運們沒有一人搞明白美國的民主與中國的民運本質的不同是什麽。一次次的“民主訴求”都變成了把邪道變成白道所必須造就民運領袖的“民主運動”。如果方勵之知道美國隻有“隻解決‘事’不造就‘人’”的“民主訴求”而沒有“隻造就‘人’”的“民主運動”(如果有這樣的“造就領袖偉人的民主運動”,比如馬丁路德金,這樣的領袖偉人隻能是被殺後得名譽),那麽,他還會號召學生上街遊行嗎?如果八九民運開始後王丹柴玲們知道他們一旦出頭露麵必然被殺(死的是領袖們而非學生們),他們還會號召學生占領廣場不走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會加速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他們死後的名聲是經得起曆史檢驗的,因為他們當初就知道不能靠領導民運而成為“活下來的領袖”(如果曝光組織者就會被殺,即使不曝光,一生中都不能由此而走上仕途)。我猜測如果他們提前就知道這樣的結局,他們可能會當不被曝光的組織者(如果我沒有高看他們的話)。也就是說
正常選舉的候選人不能有民運曆史經曆, 搞民運的是獨立於民主選舉體係的組織,這個組織一旦上台就有可能廢掉民主製度,因為他上台跟獨立打下的天下類似。而靠競選當選後是無法改變民主政體的,因為他上台靠的是民主政體,所以在競選時你喜歡什麽議題都無所謂,隻要有足夠的選票。美國“造就人”是在大選過程中,而不是在遊行過程中。 在大選過程中,可以把一個連鎮長都沒當過的人“造就”成總統,比如闖王。

那麽,如何讓中國的朝野雙方所有人都明白中國的社會轉型隻能靠“隻解決‘事’不造就‘人’”的民主訴求呢? 

社會科學也是科學,而科學是能被傳播的知識。科學知識隻能是由極少數人(多數情況下是由一個人)發現的,然後被傳播到朝野雙方廣大人民群眾之中。所以,如果中國人民不論是當朝還是在野人人讀潤濤閻這篇文章(潤濤閻第二十八定律)和一些有關舊作,大家有了共識,掌握了科學知識,中國就能走出盛世--亂世--盛世--亂世循環圈,就能在社會轉型期和民主政體建立後一步步靠“民主訴求”而非“民主運動”逐步完善民主政體,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中國就會早日屹立在東方。否則,還是把一次次的“民主訴求”變成造就領袖的“民主運動”而繼續“白道-黑道-邪道”的滾動。 

理由是:打從晚清打開國門到今天,真正做到了學貫中西的隻有一個半人,潤濤閻算一個,晚清的嚴複算半個。 

後記: 

1. 美國雖然是民主政體,我還是用“當朝”而非“政府”,是因為真正掌握美國命運的不僅僅是政府官員們,還有背後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包括財團以及為其服務的戰略家們。 

2.可能有人讀過此文後會提出“美國已經是民主政體,而中國則是專製政體,不能用美國的民主訴求方式代替中國的民主運動,需要先幹掉共產黨。”潤濤閻告訴您:如果朝野雙方都不了解民主政體是怎麽運作的,即使你們推翻了共產黨,隻不過是還在換湯不換藥的“白道-黑道-邪道”滾動模式裏打轉。就連08憲章裏的內容都沒超過當年共產黨在延安出版的《新華月報》裏的內容。打著實現美式民主旗號的毛澤東上台後還不是走“由邪道變成白道”的路子?因為朝野雙方都不了解潤濤閻第二十八定律,不知道中國是“白道-黑道-邪道”球體結構更不知道美國民主政體運作的機製,一切流血犧牲都是無用功。就好比在“太陽圍繞地球轉”的理論前提下鼓搗出來的物理定律都是靠不住的。社會學也是科學,科學就要以真理為依據。 

3.寫人民英雄紀念碑碑文的周恩來得了膀胱癌其本人和妻子對病情的知情權都被剝奪,早期是否做手術不是醫生說了算更不是周恩來鄧穎超說了算,而是毛澤東說了算。為了推翻蔣介石的獨裁而參與組建西北紅軍差點被共產黨活埋的習仲勳從不整人也未犯有任何罪過就被共產黨關押16年,他死前也沒找到“社會為何會這樣?”的原因,而是讓子女移民國外。在八九六四前後,全國人民清楚學生們訴求是什麽(解決“事”)的人數遠比不上知道天安門廣場總指揮是柴玲(造就“人”)的人數。這樣的模式即使獲取了江山,那上台後還是重複“白道-黑道-邪道”的滾動模式,就算出了個袁世凱同意建立民主政體其民主政體照樣會夭折。無休止的“民主訴求”變成“民主運動”就會造就出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這些帝王思想的人(孫中山活著時就看準了紫金山最好的一塊風水寶地,提出死後作為他的墓地。地地道道的帝王思想。他如果不是早死,他比毛澤東還獨裁,孫科就是他的接班人。)。所以,必須先把真理搞清楚,把科學知識傳播,讓朝野雙方人人都清楚走出“白道-黑道-邪道”球體結構的唯一途徑是靠“民主訴求”解決“事”代替“民主運動”造就“人”的潤濤閻第二十八定律。全民有了共識,投機取巧暗度陳倉的流氓政客才無計可施。理論先行。牛頓力學被廣泛接受後工業革命很快就開啟了。 

4.當朝野雙方都明白潤濤閻第二十八定律後,如果類似孫中山方勵之王丹柴玲等民運領袖們還是以自己的生命換取民主訴求的提前實現,那他們死後被稱為偉人也是實至名歸,無法被後人質疑。因為提前都知道了自己的結局才為之奮鬥,不是為了個人獲得生前權力,而是為了人民大眾的利益甘願自己赴死。六四悲劇,有人把罪責歸於鄧小平,有人把罪責歸於李鵬,有人把罪責歸於柴玲等學運領袖,我反複思考,主要責任在於潤濤閻。如果潤濤閻在八九民運發生前就寫信給鄧小平,把潤濤閻第二十八定律的內容講給他,有可能他會讓全國人民學習領會其通俗易懂的道理,六四悲劇將可避免。 

5.說嚴複是半個學貫中西,是因為他明白了美國Liberty的內涵。除他之外,都把Liberty翻譯成自由。嚴複清楚:Liberty的中文含義是“己群界”,就是在“己群界”邊界屬於自己一方內是自由的,他人不能幹涉的;Liberty跟freedom是有區別的。前者應該翻譯成“己群界”,後者應該翻譯成“自由”。除此之外,嚴複對美國的政體運作並不真的了解,跟現在的海外民運們或名校政治學教授們的水平差不多,都是隻知道皮毛。他們對中國“白道-黑道-邪道”的球體結構更無法提出來,因為他們缺乏看透事務的智慧,不具有一雙慧眼把在迷霧中的世界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6.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員,潤濤閻隻探索真理,與黨派集團、金錢利益無涉。因為隻有探索真理才能造福於我們的中華民族。對此,朝野雙方遲早有一天會認同。否則,朝野雙方都是失敗者。十八大中央委員裏罪犯比率是人民大眾的22倍。而這些罪犯被定罪是由中共自己。隨著反腐進一步深入,可能還有退休的大老虎被抓捕,中央委員罪犯比率還會增加。最近魯煒就被揪出來了,曾經無限風光的他【上過2015年《時代周刊》(影響全球)百位大人物之一】很快也要進秦城。真理的發現者與政治地位無關,帝王將相億萬富豪沒人發現地球圍繞太陽轉(哥白尼既不是皇帝也不是億萬富豪)。然而,真理發現者的權力地位確實影響真理被接受、被傳播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