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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發了一篇抱怨的小歪文兒:“現在的地主可不好當了”,哈哈,有不少人回複同意! 但是,為什麽地主不好當了呢?根據我自己這些年來當地主的經驗,總結出如下幾條成熟的意見。
1)我的第一個租戶是一個五十來歲的單身美國婦女,是做房地產經紀人的。房租按時交,但是,大事小事都給你打電話比如燈泡憋了,門開不開了,廁所堵了,保險跳閘了,也不管白天晚上,一有問題就給你打電話,好像你欠她似的。最後一年期滿,我要漲房租,她不同意還威脅我要告上法庭,我隻好請我的律師給她寫了封“感謝信”,她乖乖的走了。
意見:不能租給中年單身女性,沒有動手能力,太麻煩,不能租給房地產經紀人,他們比你懂的還多,隨便找個茬兒,你就鬱悶半天!
2)第二個租戶是一家韓國人,租房之前斤斤計較百般挑剔。但是搬進去之後,從來都不打攪你。按時交房租,房子的裏裏外外收拾的幹幹淨淨。搬走的時候屋子裏一塵不染。說良心話,沒得挑!真想讓他們一直住下去,但是,人家買房了。
意見:租給韓國人,(抑或日本人),不願意給地主找麻煩,幹淨,動手能力強。
3)第三個租戶是一家老美。在我那裏住了四年,一共交了十幾萬的房租。有工作有錢的時候,按時交房租,但是,經常開PARTY, 有點兒騷擾鄰居。但是,沒工作沒錢的時候,拖欠房租,耍賴,最後把家裏給禍害個夠!
意見:租房之前一定要審查清楚,一定要找工作穩定的,而且,最好年齡稍微大一點兒的,責任心強一點。
4)第四個租戶是兩個中國人,一好一壞。好的租客按時交房租,有什麽事情大家協商解決。壞的租客耍賴不認賬還出口不遜:“你要是在我們胡州,我早就叫胡青幫把你的房子給拆了,敢不給我退全部押金,我讓公安整死你。”
意見:最好不要同時租給兩個人,到時候會有扯皮現象。誰租房誰負責。麵對不講理的人,要學會比不講理的人還不講理,她有胡青幫,我有胡耀邦,她有公安局,我有公安部,她要整死我,我要氣死她!
書歸正傳:為什麽地主越來越難當了?
1)我們自己開始把關沒有把好,對租戶太客氣了。
2)我們自己的經驗不足,對風險的預測能力不強。
3)壞人越來越多了,而且,偽裝的很巧妙,我們需要擦亮眼睛。
4)不能把租戶當朋友對待,隻能把他們當租戶,公事公辦,到點吃飯!
5)當地主,心狠手辣應該是心態的一部分,哈哈哈
《版權地主所有,翻印難當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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