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自報一無所有,溫家寶不到5萬元
文章來源: 思蘆2012-10-29 07:16:18


《紐約時報》報道溫家寶家族隱秘財產超過27億美元,在知道消息的華人群中投下一顆炸彈。說“知道消息”是因為中國立刻封鎖了《紐約時報》網站,在互聯網上將有關詞語設為屏蔽詞。中國媒體全部噤聲,對此不予報道。然而此消息翻牆後通過各種渠道快速傳播。

中國高幹利用職權使子女暴富在中國已經不是新聞。甚至溫總家人經商獲利的消息在網上也並不是第一次傳播。但是《紐約時報》這次爆料卻掀起了軒然大波,首先是因為《紐約時報》是非常嚴肅的報紙,從不輕易報道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中國媒體人洪晃在《南都周刊》發表過文章談到為《紐約時報》寫專欄文章因為消息來源不能被證實,而不能獲得發表。像涉及溫總這樣的重大政治新聞,事實來源應該被反複核實後,才能發表。紐約時報同時發表了消息來源和調查方法,並說調查經曆了一年時間。在《紐約時報》頭版上發表,本身就給新聞增加了分量。如果說發表在其它小報或者互聯網上的消息隻有一分的可信度,在紐約時報上發表後就有了至少五分的可信度。

其次,溫總是中共最後一個貌似清廉正直的政治形象。如果溫總被揭露出是一個大貪,則會給中共的執政公信力以致命打擊。正像《紅樓夢》所說,除了中南海門前那一對石獅子,沒有一個是幹淨的。

溫總的應對是通過兩名中國律師代表“溫家寶家人”發表聲明, 聲稱《紐約時報》中提及的所謂溫家寶家人的“秘密資產”並不存在。溫家寶家人中部分成員沒有從事商業活動。部分從事商業活動,但沒有進行任何非法商業活動。他們不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溫家寶的母親,除了符合規定的工資和退休金外,沒有任何收入或產業。溫家寶從未參與過其親屬的商業活動,更不曾允許其親屬的商業活動對其政策的製定和實施產生影響。溫家寶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和“同事”每個人對其自己的商業活動負責。

說實話,這個聲明非常蒼白無力,將紐約時報的內容的可信度又提高到八分。否認溫家寶家人的“秘密資產”並不存在,沒有非法經營活動,沒有股份,溫母沒有其他收入等語,等於沒說。既然叫“秘密資產”,顯然是在明麵上都看不見的財產。任何貪官在尾巴被抓住之前,都會抵死否認。溫總要想否認,還是拿調查後的事實說話為好。“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製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這個也沒錯,但像溫總這樣級別的人,應該不會笨得像薄穀開來一樣,親自動手去殺人。自然也不會親自參與家人的商業活動。中國早有潛規則一說,即靠感覺而不是靠明文傳遞的規則。溫總的意圖,一個眼色,一聲托腔,一個冠冕堂皇的高調,就會有下屬心領神會。更別說枕頭旁的內幕消息也會給親屬們帶來無限的商業機會。單單溫總親屬的一個名號,就可以在商界所向披靡,通行無阻了。2004年,溫家寶領導下的國務院解除了平安保險等公司在經營範圍上的限製,之後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市值超過600億美元;溫家寶的親屬和他們的朋友、同事控製的合夥人公司在公開發行之前對平安保險公司進行了投資,並從中獲取巨額利潤。在這件事上也許查不到溫總的明顯參與,但是家人暴富的事實,已經是無言的明證了。“溫家寶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和‘同事’每個人對其自己的商業活動負責。”顯然這句話是溫總在預留退路了。但是能撇清嗎?小老百姓能夠作這樣的聲明。作為一國最高級的公眾人物,必須要約束家人的行為,要為自己家人的行為負責。這樣的聲明反證《紐約時報》的報道是相當客觀的。《紐約時報》指出沒有證據顯示溫家寶本人與其家人的有關生意有關,或者溫家寶本人了解其家人的生意情況。而溫總的聲明,顧左右而言他,頗有“隔壁阿二未曾偷”的味道。

也許按中國法律,隻要沒有抓到溫總親自參與的事實,溫總就算沒有犯罪。雖然很難相信,也可能溫總真是齊家無術,溫總對家人行為一無所知,更不能約束家人以守法經商。但是在道德層麵,在現代國際社會認可的公理下,隻要溫總在擔任總理後,家人繼續從商,並且奇跡般地暴富。溫總就難逃巨貪的名聲。在一次黨內高層官員參加的會議上,溫總說:“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嚴格管束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他們利用自己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事實查證之後,溫總二者必居其一,不是一個大傻,就是一個大偽。

在這個意義上說,溫總沒有錯,而是製度錯了。沒有監督體製,沒有民主製約,沒有新聞和言論自由,沒有獨立媒體,沒有公務員申報自己和直係親屬的財產並查證的製度,沒有限製內部交易的規則,沒有家人回避和避嫌的製度,像溫總這樣個人貌似清廉,家人暴富的例子在中國高幹中數不勝數。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在人大上連續七年通不過,遭到99%的代表反對(其中大部分是官員)。又據著名學者、解放軍大校辛子陵在演講中的披露,17屆四中全會上,領導幹部公示財產的陽光法案被否決了。為什麽通不過?因為代表們屁股上都有屎。

2010年3月薄熙來在第11屆人大新聞會上向國內外宣布:我和我夫人沒有任何個人資產。引起人們一片叫好。2012年,薄熙來倒台後,中共內部傳達,薄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超過兩千多萬。2006年,中共中央內部公布了溫家寶的個人財產隻有區區的4萬8千元。(說明資產來源包括薪酬、稿酬、國債券。不包括配偶、子女;不包括國家分配的住房、原幹部福利房;不包括有價物品,如字畫)。當時與聞,也曾感歎過總理的兩袖清風。

向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薄君其前,溫總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