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還昨天欠老嘁的帳,為方便對照,我把老嘁的貼文全文附後。為了清楚起見,我也用三點回答對老嘁的三個問題。
第一,老嘁以神的全知全能來反襯耶穌的死沒什麽可怕,並推論出這算不上犧牲。從這問題上可以看出,老嘁根本不知道耶穌人神二性中的人性,和為什麽他要化成肉身,來到塵世。
耶穌的死是為了承擔人因罪而應當得到的死刑懲罰,承載神因人犯罪引起的盛怒,體現神的公義本質屬性,把耶穌作為第二亞當,全人類的第二個代表處死的。以耶穌的無罪來替別人代罪,使他因懲罰與父神脫離,對反神的當然可以說不苦,對已經永死的當然算不上犧牲,但對一生以人性做到完全順服神的耶穌能不算痛苦和犧牲嗎?對因此而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會不感謝耶穌嗎?
第二,和第一個問題一樣,老嘁因為不懂耶穌的人神二性,所以有此疑問。但即是按老嘁的理解,耶穌是自有永有的神,他擁有的一切,你也應該按此理解,才算有一致性,不能什麽都按你的目的隨便變化。如果按你的說法,那段時間不過是對在時間和空間存在的人類展現,而那些痛苦是永久的。雖然我不認為這種說法正確。另外,老嘁試圖把痛苦量化也沒有任何意義。
第三,在這一點上我不能批評老嘁,因為十字架的故事對沒有得到救恩的人本來就是愚拙。古往今來,諷刺嘲笑的可不僅僅是老嘁一個。如果聖經的啟示,基督徒對耶穌救恩的感激依然讓老嘁無動於衷的話,我認為隻有兩種可能:一是神定的時間未到;老嘁正在蒙受神的耐心等待之恩;二是老嘁的結局已定,所以神讓老嘁心硬。無論哪種情況,我都隻能為老嘁祝福,別的忙想幫也難幫上。
不過,我可以保證,老嘁有何問題,我都願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討論。如果老嘁的語言再淨化一些的話,就更感謝老嘁了。
*********************分割線下為老嘁原貼************************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6-22 10:01 發表
“追求永生”同學,我想說的是:
再議耶穌的“愛”
--- 嘁哩喀喳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是耶穌的“救贖”。也就是說,人都是有“罪”的,而耶穌替基督徒們“死”了一回,信耶穌的人們的“罪”就被耶穌的“寶血”洗幹淨了,基督徒們“因信稱義”,算是無“罪”的人,“義人”,可以上天堂,得永生。基督徒們認為耶穌的“死”表現了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對基督徒們的“愛”。我參加過一些教會的聚會,基督徒們說起耶穌的“愛”,說起耶穌為了基督徒們去“死”的時候,往往會感動得不行,就像北朝鮮人民提起“金將軍”的時候那樣,感動得熱淚盈眶。本人曾寫過一個帖子“淺談 基督教 與 ‘愛’”但是那個貼子也許還是太深了些,基督徒們好像還是看不懂。因此,我們盡量簡潔地說明,按照基督教的信仰,我們也可以推論出所謂耶穌的“愛”其實不過是一個笑話。
第一,按照基督徒們的信仰,耶穌是“全知全能”的,他在被吊上十字架上“為基督徒們贖罪”之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三天之後就什麽事兒也沒有!這樣的“死”叫“死”嗎?或者說,明知一定會複活的“死”有什麽可怕的?按照基督教的信仰,耶穌“犧牲”生命了嗎?明知道還會回來的東西算得上“犧牲”嗎?
第二,基督徒們辯解說,耶穌吊在十字架上很痛苦。好吧,假設耶穌吊在十字架上真的很痛苦。但是,按照基們的信仰,耶穌的生命是“自有永有”的,他受了多長時間的苦啊?他受的那點苦相對於他“自有永有”的生命來說,什麽也不是!還不如我們受0.001秒鍾的苦(相對我們的生命)來得多,對吧?
第三,基督徒們繼續辯解說,耶穌所付出的或許在耶穌為少,但是在基督徒們卻為多。我舉的例子是:假如有一個乞丐張三快要餓死了,比爾蓋茲看見張三很可憐,動了憐憫之心,施舍了張三五美元使得張三可以上麥當勞吃一頓。五美元在比爾蓋茲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在張三來說卻是救命的。張三自然應該對比爾蓋茲的施舍感激涕零;但是,張三可以因此認為比爾蓋茲很愛張三嗎?或者說,比爾蓋茲施舍了張三五美元能說明比爾蓋茲很愛張三嗎?張三如果因為這五美元的施舍到處跟別人說:比爾很愛我啊,他給了我五美元!這是不是一個笑話呢?
所謂“耶穌的愛”以及“神愛世人”就是這樣的一個笑話!希望基督徒們認真思考一下,不要那麽固執。隻要你們跳出你們的那口井,你們就會發現,天空真的比你們的井口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