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柔的巨人愛情的傻瓜永世的朋友
文章來源: DueProcess2007-01-28 04:59:36

 

人世間有很多動人心弦的愛之情。男女之愛占絕大多版麵,骨肉親情分量不輕,朋友間的情誼也為人崇尚,但最不神聖的似乎就是男女間的友誼。一直羨慕古人結交時一見如故的瀟灑,歃血為盟的勇氣,和肝膽相照的情懷。可古往今來為人稱頌的友情絕少發生在男女之間。男女之間是否能夠有真正的友誼(platonic love),一直以來是被爭論的話題。對這個問題持否定態度的電影“When Harry Met Sally 早已成了經典,但仍不乏“藍顏知己”這種概念被津津樂道,調侃譏諷。

對於這個問題我懶得糾纏,我隻知道,真心相待的朋友是不可多得的。我自己有一個這樣的男性朋友,經曆了近兩個世紀的悲歡離合後,仍被我引為頭號死黨。本以為我對他的事情已經了如指掌,但昨天接到一個認識他的朋友的電話,聊到他時卻有了個令我我震撼的重要發現,不禁感慨。

死黨有一個外號叫大笨象,簡稱大象,是他小時候結識的廣東朋友對他的戲稱。他祖籍在中國一個偏遠山區,一些祖父輩的旁支親戚至今仍在那裏居住。父母是台灣的第二代外省人。他生於台北,三歲來美國。從小喜歡喝牛奶,據說每天要喝一加侖奶,以至於出落得人高馬大,肥碩無比。他的體形使得他的名字“小智” 顯得很滑稽。他“馬麻”(媽媽)是台灣本土人,總是跟在他後麵叫他“子子”(智智),惹來其它中國孩子的調笑。

我們在高中認識,又上同一所大學,他7英尺的身高,300多磅的體重,一直是我心裏遮風擋雨的牆。雖不是兩小無猜,但想到他總是很奇怪的有一起穿開襠褲玩耍過來的親切。年少時的我們走在街上,是引人側目的一對。他喜歡穿大拖鞋,大肥短褲,慢慢溜達,我在他旁邊上竄下跳,像一個圓咕輪墩高音譜號旁邊跳躍的六十四分樂符。每次看到櫥窗裏我們的影子都會被這畫麵逗笑。

                                                          v 溫柔的巨人v

智智是一個溫和的巨人,A GENTLE GIANT,我總這樣介紹他。他的聲音很溫柔動聽,和他的身材不是很搭調。他很有禮貌,溫文爾雅,安靜得體。長輩如我爸媽非常喜歡他,每次來我家做客爸媽都反常地健談,拉著他說個不停。很多女孩子也覺得他很可愛,喜歡他圓圓的像小叮當的拳頭,更喜歡他出人意表的溫和,可以使常人之間固有的防範之心輕易地被瓦解。他與生俱來的美感,以及對所有美的事物毫無任何先入為主性偏見的接受和鑒賞力,再加上他得天獨厚的幽默感,讓他常常被當作漂亮美眉傾訴心裏話的對象和逛店買衣服包包化妝品的最好玩伴,當然一度也是我的禦用Shopping Buddy

智智講故事的本領高超,用詞非常精確地道。他到過的地方,做過的事情,品嚐過的食物,聽過的音樂,遇見過的人,總能在他的轉述之下給人身臨其境的體會和被他講述時的激情引發的無限感慨和遐想。上大一的時候,印象最深的是和智智坐在我公寓的陽台上,一起喝我庫存裏不可或缺的叫做San Pellegrino Aranciata的橙汁飲料,聽他講他幾個叔叔的故事和回中國鄉下探親的無數趣事。每次他講到如何魂不附體在河溝裏洗澡,在茅草屋裏上廁所,用玉米苞皮擦屁股,在竹林裏一邊涮羊肉一邊驅趕蚊子,把一個富可敵國的農民企業家當成豬農一起喂豬結成莫逆的經曆,我總是禁不住爆笑到眼淚亂飛。

與其說智智的講故事本領來自天分,不如說是源自他那顆讓我折服的金子般的赤子之心。他從不忽略任何美好的事物,無論那些東西多麽細微。無論是他“馬麻”用愛心做了幾千遍的圓圓皮薄卻又光滑無比的蘿卜絲糕,雨後山景的清翠,一隻色彩奇異的蝴蝶,或是新生嬰兒一圈圈胖胖皺紋的腳腕,他對這些美好毫無保留的熱愛從不因為經曆過的司空見慣而褪色。它們帶給他的每一次如天地初開般的感動和激情,讓我動容。

他愛心滿溢同時嫉惡如仇,每次看到值得同情的人或事情,生性溫和的他鼻子眼圈會變紅,看到持強淩弱的不公之事,他的臉會變得鐵青,但由於他的皮膚黝黑,這種細微的變化隻有我或和他親近的人才能察覺。盡管他所經曆的武俠文化影響很少,但他身上扶弱濟貧,豪爽仗義,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俠風卻是我在很多受傳統理義忠孝文化熏陶的亞裔人身上都很難見到的。

因為個子高大的緣故,他很自然地有一種令人望而生畏的威嚴。那個在唐人街光天之下對老婆拳打腳踢的男人,或是大街上飛奔而來朝著過馬路的老人鳴笛的司機,或是潛隨在教學樓外對我百般糾纏的學校混混,當智智踱步過來一言不發站在他們麵前時,無不悻悻然罷手,灰溜溜離去。如兄長,如半個父母,如我的保護神,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心裏會有說不出的安全感。

v 朋友 v

在我大學四年級最辛苦的打工的日子裏,那個時候的我鬼使神差,迫不及待要經濟獨立,不想伸手要錢讓父母擔心,又入不敷出,於是在做家教同時接了一份苦差事,就是每天在居住區走路四個鍾頭,為一家油漆粉刷公司挨門挨戶發送廣告傳單。幾個禮拜下來,我的腳不但走路困難,連抬起腿來都成問題。即使是這樣,仍是勉強付得起房租。

智智的處境和我似乎有天壤之別,經常跑來告訴我他在外麵花天酒地的精彩課餘活動。那個時候我的苦惱是吃不飽飯,他的“苦惱”是在某處發現了一家新館子,可是找不到人陪他一起去。於是,三天兩頭地求我幫忙。我每次聽他“訴苦”就氣不打一處來,跟他說你個弱智差不多得了吧,別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他總是頑固不化,反駁我說,“啊不然你要怎樣?拖著你兩條瘸腿來扁我嗎?” 說罷很惡劣地模仿我生氣追人時的狼狽模樣。看著他的大肥短褲迎風招展,裝作一瘸一拐勢,跑丟了拖鞋的怪相,我隻有笑出眼淚的餘地。最後,依舊被他軟磨硬泡,拉出門去吃東西。後來我才意識到,智智一反常態的腐敗,其實用心良苦,為的隻是讓我不致餓肚子。

諸如此類的變相幫忙,是智智的拿手好戲,經常讓我在受恩惠的同時,反覺得是自己在施惠於他。如此肝膽朋友讓我何以回報?

一個學期,他在大學的成績不好,被學校警告,如果在接下來的學期不能把平均分拉高到正常水平就會被開除,他試了,沒能成功,但鑒於他那個學期得了重病,學校給了他最後一次機會,並附加了苛刻的條件:暑假期間,他要重拿曾經當掉的高等數學,並且至少要取得B+或更高的成績。數學是智智最薄弱的科目。於是,那個夏天,智智真的知道用功了。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就是念書做題,連他盼望已久的音樂會入場券也送了別人。可是智智的艱辛和努力分毫沒有在期中考的成績上體現,一個殘酷無情的C,意味著他要在暑期末考拿到絕對的高分,才有希望拿到B+

智智不是個笨學生壞學生,他時常把在人類學,考古學等課裏學到的東西,或是金融管理課上教的員工心理學,興致勃勃地講給我們其他係的同學聽,會讓我們聽到入迷。但他似乎真的和數學無緣,很多並不複雜的概念卻無法被他的大腦接受。他本來可以不修那堂課的,一念之差上了一學期,最後不及格,讓自己陷入那樣的困境。可說是與數學無緣,他的前途明明就在那個燥熱的夏天被生生卡在一門數學課上。

那段時間我沒睡過一天好覺,相信智智也是連夜失眠。一天夜裏,我做了一個很無厘頭的夢,夢見我畢業後正混得不錯,卻有一天開車時看到了大學畢不了業在街上賣苦力的智智,我的老公看著車外智智老婆的憔悴麵容,說,這真的是你的死黨嗎?怎麽潦倒成這個樣子?我是哭醒的。於是那年夏天我陪智智日日苦讀,竭盡全力幫他過了關。

v 反目 v

智智和我不總是一帆風順的,年少衝動時,也曾有過兩次反目。智智酷愛車,在初中就是社區裏賽車隊的成員。我也是因他的緣故喜歡上車。大學裏有那麽幾個月,他車隊裏的一個朋友和我約會,然後,不知是為了麵子還是出於惡毒,造謠出去說我和他上了床。我知道後氣得在家裏不吃不喝躺了整整三天,最後還是智智來查看,買吃的給我。

所以當智智告訴我在俱樂部碰到那個人,又喝了他遞過來的酒時,我氣瘋了,因為我當時認為,這是一種極度的背叛行為,因為出現在智智身上就更不應該。現在想來,不過是隨意遞過來的一杯酒,那個時候自己也太戲劇化,看草莽武俠看多了,竟然為了這件事宣布與他絕交,幾個月沒理他。還是感恩節時我爸媽請他來吃飯,才得以冰釋前嫌。

第二次不講話持續了兩年,因為智智有了女朋友。智智太胖了,盡管女孩子都喜歡他,可是願意作他女朋友的就很少,所以我對那個女孩子至今心存感激。是她禁止智智和我繼續來往,連通電話都禁止,不為了別的,隻是因為我是女生。開始的時候我難過得要死,整天以淚洗麵,以至於我當時的男朋友會問我到底是不是對智智的喜歡不止於朋友這樣簡單。

智智知道我難過,自己也不好受,但他的選擇是正確的。後來我慢慢想開了,這是男女朋友之間注定要發生的事情,隻不過是個早晚的問題。我對那個女孩子從沒恨過,有的隻是感激,感激她給了智智很多我這個做朋友的給不了的東西。我想,如果我的另一半有個很好的異性朋友的話,難保我不會做同樣的事情,真的很理解她。

可理解歸理解,我十多年來經營的世界,因智智的消失塌方了一個大角落,要重新修建。我曾經對未來的規劃和憧憬,張張藍圖都有智智的位置,要重新調整,真的好難好難!我甚至曾經想象我和老公買一棟房子,和智智家房子並排,中間隻隔一道白色的圍欄。我們每個周末在後院一起烤肉,然後,一個和智智同樣身材高大,豪爽不拘的智智老婆會給我們做她最拿手的桃子餅(Peach Pie),她應該有橘色的健康皮膚,笑起來一口燦爛可愛的白牙,我還常常會因為自己的小孩喜歡智智老婆多過喜歡我而吃醋同老公抱怨 …… 

別問我為什麽有這許多天馬行空的奇怪想法,我一直很不幸地是個喜歡做白日夢的人。我不喜歡自己的毛病,但我無法否認自己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我重建自己世界的規劃,進行的很辛苦也很慢。我常常和我妹說,我感覺智智的離開甚至改變了我的一些性格。她深深同意,也看到了我短短兩年之內的重大轉變。從當初不解世事的瘋丫頭,慢慢沉寂下來,變得冷靜寡言,少了很多衝動。這應該是成熟的標誌吧,我應慶幸自己的長大,但同時也難過地感覺到自己失去了很多不知名的東西。

v 愛情的傻瓜 v

智智和女朋友的兩年戀情很不幸告終了。智智又恢複了和我交談的自由。可我並沒感覺到很高興。我倒願意他一輩子不理我,如果他能幸福的話。

間斷了兩年的情誼,無論怎麽修複,是無法完全還原的了。值得慶幸的是,各自改變了許多的我們,都未曾丟失作彼此的好朋友的根本,這不,多年下來還是肝膽相照的朋友,卻沒再紅過臉。

如今我們都成熟了,忙了,腐化了,世故了,見麵也少了很多,但是無論什麽時候拿起電話,或是難得的約在一起喝茶,都感覺我們從未分開過。那種隨心所欲的自然,毫不設防的信任和安全感,和隻有靠時間換取的真正的親情,是我們幾經悲歡後的補償吧。

智智給我的全部禮物一直署名FFL,這習慣從未間斷過。問他什麽意思,他玩世不恭的說是“Fool for Love”(愛情的傻瓜)的縮寫,每次這樣說的時候,他總是拉長音,“Fool for LoOoOOooOove”,他笑。我不忍繼續問他,因為心裏隱約感到他感情路上注定的坎坷跋涉,有些心疼。

很多人問過我,智智和我這麽合得來,為什麽不能成為情侶,對這個問題我不知該如何解釋。如果智智的外形和我相差不是這麽懸殊,我會喜歡他嗎?我無法想象也無法回答。我隻知道很遺憾地,在現實中我們是沒有這樣的可能的。

但經曆了近兩個世紀的友情後,我們之間手足般的感情早已根深蒂固,無法變質了。記得“Friends”裏麵RachelRoss從朋友變成情侶的時候,Rachel總是覺得很滑稽,接吻的時候總是不自禁地笑出聲,搞得Ross很苦惱。我深深理解他們內心複雜的情感變化。我和智智,做朋友的時間比他們長多了,做情侶更是不可能,根本是天方夜譚。如果當初真成了情侶,或許早成了陌路也不一定。

我沒有選擇認識他,也沒有選擇和一個異性做這麽深這麽久的朋友,但事實已經如此,我不願意繼續質疑我們的友情會不會變質,也不願意繼續接受不知情的局外人的一些所謂理論,對於那些認為男女的友情不純潔的人,我既懶得反駁也決無法苟同,我隻知道,以誠相待的朋友可遇不可求,有幸得到了,要珍惜。如果天底下隻有那麽一對男女,可以真正成為純淨無暇的朋友,我希望那一對就是我們。


v
永世的朋友 v

昨天的電話另一頭,是智智從小的玩伴,幼兒園時候他們就認識了。他說忽然記起小時候兩個人玩的遊戲,各自選自己的心愛之物,和對未來的願望猜想,寫在紙上,不給對方看,封在盒子裏,一起把盒子埋進土裏,幾年的期限過後一起到老地方打開盒子分享塵封了的舊時心情。智智給他的信上,署了“FFL”的名字。打開後他問智智什麽意思,那個時候,智智還隻是一個小學學生,他告訴幼時的朋友說,It stands for friends for life”(永世的朋友)。

這篇文章送給智智。智智看不懂中文,不過智智的爸爸,一個好的讓我不敢相信的老人,常看我的文章,會翻譯給他聽。

不久的將來,我和智智都會有各自的家,有自己的小孩,我們的家人會占用我們幾乎全部的時間,他們的需要會被放到我們自己和自己朋友的需要之上。他們如果願意相信並接受我和智智的友誼,我們兩家人會很慶幸地時常一起聚會,就像我年少時幻想的那樣。他們無法接受的話,我也會尊重家人的意思。但是智智和我,會是一輩子的朋友。不需常聚首,不需常慰問,但會常掛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