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的第一個問題是信有神。 基督教信仰的第二個問題是什麽? 是,承認自己有罪,承認自己是罪人。 為什麽說我是罪人? 我沒有信基督教,人都說我是好人,我要信基督教了,為什麽說我是罪人? 《什麽是罪?》 聖經裏說,世人都犯了罪。 但是世人都不認罪。 我們來分析人世間第一例罪案。 人們談到罪無不深痛惡絕,好像痛苦不堪,其實人犯罪是快樂著,幸福著。 《創世記》3:1-6記述了人世間第一例罪案的犯罪經過。 首先對於蛇引誘女人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女人是知道不可吃。 所以說是明知故犯。 但是蛇說的不設定利益,確深信不疑,那果子又好看又好吃,不但自己吃了,還叫丈夫吃了,本希望吃了以後便如神。 那女人,那男人並沒有痛苦不堪,而是快樂著,幸福著犯了罪。 再看人類的其他犯罪: 例如:吸毒,賭博,奸淫,等等。 人們並沒有痛苦不堪,而是快樂著,幸福著犯了罪。 又例如:殺人,好像沒有什快樂和幸福可言。 其實,報仇,泄憤其快樂和幸福的程度還高於一切。 又例如:說謊,忌妒,等等。 那一件不是為了一己的利益去犯罪。 《羅馬書》1:18-32祥細分析人類的罪惡。 傳道的人遇到吸毒,賭博,奸淫的就對他說:“你是罪人,我們也是罪人。” 吸毒,賭博,奸淫的想:你們都是罪人了,我們當然也是罪人,就認了罪。 傳道的人遇到一般的人,就對他們說:“你不是罪人?你們不說謊,忌妒?” 一般的人想我們也說謊,也忌妒啊,就認了罪。 傳道的人遇到一些行為端方,也不好去找他大錯的人就對他說:“你是罪人,我們也是罪人,罪在英文聖經裏也就是不完美的意思。” 一想對啊,人那裏能完美,就認了罪。 其實,罪就是一個罪性的問題。 以前講思想犯罪,要帶帽,要勞改,還有要槍斃的,唯必是正確的。 基督教也講思想犯罪,祂要叫人:認識罪,脫離罪,是大不一樣的。 為什麽我要講人犯罪是明知故犯? 為什麽我要講人犯罪是快樂著,幸福著犯了罪? 意思是人的罪隱而未顯,不是人不想犯罪,隻不過時機不成熟,條件不具備。 我讓我自己做了一個實驗,題目是:讓我當皇帝當不當? 不當,不當!開什麽玩笑,現在那來皇帝?就是有也輪不到我? 對,當然不是真的讓你當皇帝了,是一個虛擬的實驗。 現在您是皇帝了,皇帝庇下:“您最想做的是什麽?” “當然是好事了,利國利民,皆大歡喜,我要當個好皇帝。” “現在您是皇帝了,皇帝庇下:您還想做一些您以前想做而不能做的事嗎?” 不必回答了! 其實,罪就是一個罪性的問題,人是有罪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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