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文章來源: longhair2008-04-17 20:57:48

從中午跟朋友談完我們的加西行開始,心裏就一直覺得有千思萬緒無從說起,也就牽腸掛肚了一下午,不時做著做著事就開了小差。隻是因了總有種要一吐為快的衝動,所以現在就想到哪碼到哪地胡亂碼一把吧。

其實,就象告訴她的一樣,千真萬確,對那個決定我是完全理解和接受的(注意,不光是理解,而且還接受)。讓我確確實實意了一大外的是,那個導向決定的原因。兩個生活或將生活在一起的一對人兒,身邊的那些與同齡或更年輕的人,會有人對他們結婚沒結婚介意的。說實在的,我已經沒有這種概念好久,總有十多年了吧。

當然當事人和當事人父母親人可能是要介意的,因為婚姻所被賦予的意義。不過,其他人應該都可以沒差別地當他們是一對兒,結沒結婚。我早就一直這麽理所當然地認為。

每每有人知道了我的近況,十之八九會問:準備什麽時候結婚呀?我說,我們沒有想過要結婚,至少可見的未來沒有計劃的時候。他們人人都說:哦,我理解。現在想起來,他們中的有些,可能心裏其實還有句,拘於禮貌沒有說的:不過,我不接受。

看來我很有些自以為是得可以,要好好反省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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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婚姻,記得七、年前,當時大洋的彼岸有個很親密的朋友。當知道他有個共同生活了十幾年都沒有結婚的女朋友的時候,我跟他說:你應該跟她結婚的。他問我,其實有沒有那張紙到底有什麽不同呢?我說,我不知道有什麽不同,不過,我知道它在大多數女性(尤其沒結過婚的)心裏的特殊意義。不久,他真的跟她結婚了。我不知道,她有沒有象我當時勸他說的那樣,真的覺得生活和感情都有了升華。我知道的是,我一直到現在都不知道,其實有沒有那張紙到底有什麽不同。

大約有人會同意,從感情本身來說,婚姻並不能保證什麽,那張紙既不能為感情保鮮也不能為感情保質,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人要探討如何在婚姻內經營感情了。不說現在國內在新婚姻法下,離婚非常快捷簡單;就算在這邊,離婚的麻煩、顧忌和牽製多在與經濟相關的方麵吧。

在孩子的利益方麵,無論孩子的父母結婚與否,孩子所享受的權利是一樣,換言之,父母親所要複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一樣的。孩子的心理感受上,如果是和父母安安穩穩地呆在一起,父母結婚與否是不是會很不一樣呢?個人想法是,一家人的實際效應, 該是更關鍵的吧。

婚姻作為一種法律的認可,賦予了些非婚姻的不自然具備的權利,比如說遺產繼承和和對配偶的贍養什麽的。但是,當雙方經濟地位相對均等,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加上婚姻前、婚姻內,婚姻外都是可以有協議的,這些法律條款的意義是不是就削弱了,甚至幾乎到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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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觀如此淡泊,可能真的有些異類吧。追溯起來,倒是由來已久的,所以,當初才會完全沒有婚禮、沒有酒席、沒有蜜月吧。當初唯一賦予了意義的是婚紗照,轉眼間也就成了尷尬物,留也不是、去也不是。

我的婚姻觀如此理性,可能真的有些意外吧。細究起來,倒是也不矛盾,其實這理性,好象恰恰來源於過多的感性吧。以前認為,現在認為,將來可能依然認為,其實最重、最會被信守的承諾,是對自己的承諾、對心的承諾。

幸運的是,就那麽在茫茫人海裏撞上的那一個,居然有著和我類似的婚姻觀 ,至少到目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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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某刻,突然冒出一個很搞笑的問題:

兩個異性生活在一起,沒有結婚,



兩個人結了婚生活在一起,是同性,

 大家會覺得哪一個更好接受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