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我的立場總是改變
文章來源: 小葡萄媽媽2009-04-27 10:19:17
大學的時候,我是pro-choice,覺得女人最應該保護自己,更加應該有對自己生活的選擇。 後來一個老美男生很激動地對我說,you may be killing a future doctor, or a brilliant scientist... 我無動於衷。還好笑,他那麽激動,好像我已經懷孕要打胎一樣。我隻想到如果是我,我是不會放棄學業的。也許我的孩子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而我這輩子隻能領低微的minimum wage。所以也更加嚴格要求自己,男人不跪下來求婚,一定不能上他的床。

後來結婚了,懷孕了。 看到超聲波圖上一顆小小的, 卻強有力的小心髒, 我難以想象會有做媽的忍心把這個生命殺死。 雖然法律規定20周之前都可以打掉,可是6個星期的時候小心髒已經在啵啵啵啵地跳了。 我一下子從pro-choice換到pro-life。

再後來,看了一些書和數據。 自從美國打胎合法以來,crime rate(not necessarily crime number)明顯下降了。於是有了社會研究者指出unwanted children are more likely to become criminals。本來想把孩子打掉的母親在心理上和經濟上都沒有辦法照顧好一個孩子,如果不準她打掉,那麽孩子出生之後她也沒有那個心理或者經濟能力去養好孩子。我又變回了pro-choice。 當然最好的是生下來讓別人領養。

但是現實是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top adoption choice。 尤其是某個種族的孩子。他們種族裏本身領養就不如別的種族多,往往就成了foster children。

我對同性戀couple領養孩子的立場也一直變。 高中的時候,因為住的公寓的管理員是同性戀。他們在暑假,用自己的車出自己的錢,帶我們一幫困在公寓裏的小朋友們去動物園玩。 還把model home改成小朋友們的遊樂室,買來各種遊戲機和遊戲,讓大家玩。 甚至Halloween的時候,裝了簡單的鬼屋供孩子們娛樂。那個公寓又舊又便宜,大多數人都是我們新移民。 這兩個管理員沒有歧視, 隻有愛心。

再後來,因為一個非常好的朋友的媽媽是同性戀,我看了不少同性戀的愛情小說。 對同性戀者產生了虛幻,不自覺地美化了同性戀。

慚愧的是,當我意識這個,我立刻開始反同性戀,覺得他們太不正常了。 God created Adam & Eve, not Adam & Steve. 曾經是我挑釁同性戀的工具之一。

做媽之後, 我是真心覺得孩子們還是應該生長在有爸有媽的環境下。

可是我又看了些書和電視節目。 發現好多foster children流轉在不同的家庭裏, 而有些同性戀couples不能領養孩子。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在心理支持上, 這些同性戀couples比一些騙政府錢的foster parents要合格得多,更不要提吸毒犯罪的親生父母。 電視甚至有個短暫的sitcom就是講一個女孩有兩個爸爸的故事。

不是所有的foster parents都是騙錢的, 我們小區裏有一對夫妻做foster parents,暫時幫助一對姐弟。 至少在外人眼裏,姐弟倆都很健康快樂。

某些中國孤兒院的情況相信我不說大家都清楚了。 好多孩子剛剛被領養到美國的時候, 有強烈的不安,大多數都特別瘦弱。難道他們的整個童年都應該住在孤兒院裏嗎? 有愛心有經濟能力的long term couples為什麽不能領養他們? 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環境?

我的立場總在變。 尤其生活在比較保守的德州。 We squish homos like bugs-- 是某些德州人比較自豪的口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