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的出法--關於悄悄話的故事和將來狀態
文章來源: 兩隻黃鸝2007-12-16 15:17:55
出字的寫法,我知道的曆來隻有一種。後來才發現這是不確的。

今天收到悟空孫一個悄悄話, 內容如下:


對於你如下無理言論,經與有關方麵聯係,你如不公開道歉,我們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我這兒寫“悟空孫”意指普通人,就是張三、李四,也可以改為“兩隻黃鸝”或“神在阿堵中”。後麵有一位朋友寫的各級領導和普通人得到的結論,關於他們犯了錯誤後的評語,就很準確地表達了我的意思。

--原來你說得“悟空孫”可以理解成“神在阿堵中”。對不起這下我得道歉了, 昨天我跟神在阿堵中的老婆打了電話,她說她跟悟孫空睡覺呢。我居然因此好奇了很一會兒。

我從來不願把別人的悄悄話轉告第三者, 因為我相信雙方能夠值得信任。但是這次得事情大了。 我決定還是告知大家, 可以做個預告吧。

這裏對這段黑體字作個解釋,第一段是悟空孫對我的“特此轉告”。 第二三段是他因此要我公開道歉否則就會付諸法律手段的內容。其中第二段是某個人對我的鄭重道歉。第三段是我對他道歉的回答。

把這段悄悄話公開有幾個目的:
1,萬一我將來進入了官司,大家好歹知道一個前因後果。大家現在知道的是八卦的第一手資料, 將來不幸想起我的時候,可以知道問題所在。 


2,這個悄悄話也剛好是我的一個總結。文學走廊我是不會再來了,如果我再來,如果是我朋友的話,就狠狠罵我。


3,關於這個悄悄話我目前的反應就是,我非常樂意看看我去法庭的樣子,因為我一直想看看我為自己辯護的水平。換句話說,我目前不覺得我應該公開的道歉。

4, 那完全是後話。 我希望走廊把這個帖子保留下來,因為事情時發生在這裏的。 如果我果真上了法庭,我還希望斑竹把這個帖子置頂,以告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