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閏七月初七
文章來源: edith**2006-08-30 09:39:21
其實很想頹廢一把,在深夜,點燃一支煙,然後寫點東西。可惜,雖然常常深夜才睡覺,卻無法喜歡上煙,那嗆人的味道令我無法忍受。
朋友向我講訴她男朋友的事情,居然和我當年的情況有點相似。都是女孩子動心了,男孩子卻不當回事。
一年來,我時時在反省,問自己,如果當時是現在的心智,我們還會分手嗎?應該不會。但是沒有經曆過分手,我能有現在的淡然嗎?也不會。現在對情一事,已經不再執著,已經不再看重,任其自然,無欲無求。這樣也好,是我的也終究會屬於我,不是我的也會離去,我置身事外。我的愛,已經覆水難收,所剩無幾了。
我的愛人喲,請你,一定要比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