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初戀
文章來源: 女孩安然2005-01-06 21:15:46

有人說,我寫初戀寫得太多,那個負心的男人,我應該不留戀和他在一起的一切,應該揮揮手就把他趕走。而最好的朋友卻對我說,我寫他寫的實在是不夠。年少的時候在一起,她目睹我和他的一切,曾經的溫存和心痛不能躍然我的紙上。

我一次又一次地嚐試著寫那個叫宇的男人,第一人稱,第三人稱。可總是在寫作的時候過於的公式化,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意願。唯一的一封長信,《98年的絕交信》,裏麵闡述的種種種種,都是過於個人化的格調,沒有多少人理解其中的意義。我們曾經做過的事情,曾經經曆過的愛情,沒有在曆經千山萬水後磨滅,卻也是有對我太深太重的意義,以至於每次我隻能描寫零散的一段。

好朋友對我說,她記得我帶著她壯膽,去和宇做分手告白,在一家肯德雞店裏。她坐在離我不遠的地方,看著我和他爭吵,然後我狠命打翻手邊的可樂,冰塊散落一地。他在眾目睽睽下離開了我,我的眼淚如泉湧。她告訴我這些事情的時候,我竟然已經忘記了事情的過程,也許有過,卻像夢境一樣那麽不真實。

我不會再做這樣戲劇化的事情,不會在公眾場合哪怕是大聲嗬斥一個人。而那個時候,卻是那麽的大膽和年輕。做著自己想做的事情,走著自己想走的路。

有人喜歡我的筆調,說看我的文章就像在看自己。我很難過,真的。我最怕的就是看到癡情的女子,因為我已經失去了這樣的勇氣。初戀之後的五年,我逼迫自己成為一個不再為任何男人掏心掏肺的女子。走到今天,我隻能說雖然有種種感情的牽絆,卻再也不可能有當初為他生為他死的信念。所以,有人開始這樣評論我,說我是一個對感情決絕的女子。

我每年都寄照片給他,隔著大西洋。他卻總是失約,所以我沒有他的任何痕跡。這樣不好,也許這樣的不好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的形象在我的腦海裏變的更完美更高大,直到我一直重申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最英俊的男人。我的照片在他的信箱裏保留著,他看過之後對我說,你現在是一個大女人了。我知道,我老了,已經失去了十三歲到十八歲的純真了。我說那是因為你,你讓我以最快的速度老去。像那年的秋天,你給了我從女孩變成女人的過程。他聽過之後說了多少年中的第一次“對不起”。我聽著突然開始悲傷,是怎樣漫長的歲月讓這個傲慢的男人改變了說話的方式。

我記得每次吵架我們都是以我認錯的方式結束。我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愛他給他一切,隻要他快樂,所有的錯誤都可以是我的。每次道歉之後,我都很高興,因為他不再生氣。那年秋天在我從女孩變成女人之後,我寫了一封短信給他。雖然已經忘記了信的內容,卻仍舊記得信裏的字體是我為了他練了一個星期才練就的,信封上用美術鋼筆大大的寫上他的名字,字是那麽好看。清早5點,偷偷塞進他的信箱,被鄰居大伯看到。老人家大聲嗬斥我偷別人的信件,我對他說輕一點,就溜走了。在被當作是偷信賊後,我竟然依舊是那麽高興。

我深深知道自己是再也不會有那樣的浪漫情懷了,現在的浪漫已經被物質化,而一顆鑽石或許也不能讓我再得到那個時候那樣曼妙的感覺。

在得到他結婚的消息後,我消沉了很久,也的確是再也沒有給他寫過一封信,寄過一張照片。我不想在感情上打攪他。對於他,我還是殘留著小女孩的想法的,隻要他快樂,什麽都好。這一點,無論誰都無法改變。那是從十三歲開始的夢想,沒有得到,所以永遠最好。

這段初戀,隻是我一個人的。在我之前,他牽過他人的手;在我之後,也沒有青黃不接的時候。所以他說,以後我們會在上海再次遇見。而我,沒有期望。反倒是永遠的不再相見會讓我心存感激。讓他在我心中永遠像二十歲那樣年輕。到我八十歲的時候,還可以叨念,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最英俊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