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盧警官的講話說“香港製”與“咱國製”

祖國在唱紅歌。祖國山河一片紅。 文革在延續,因為有文革的傳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們民族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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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才發生連倆周末(69日,616日)超百萬人上街示威的“民聲事件”。

“民聲”說的啥事兒呢? 香港人不想在香港住著但是被咱國的“法”長臂的管著,就這麽簡單。

為什麽?咱國的“法”怎麽就不好了?

此事其實既複雜也簡單。複雜的事兒,本老漢基本上搞不懂,但簡單的事兒是咱的長項,侃一個。

在兩次上街示威之間的612日,周三,因為懷疑港府的統領林鄭月娥女士會強推修法(一旦修後,法被開巧門,咱國的“法”可管製住在香港的居民),許多香港年輕人違法上街用身體阻擋“立法會”開會。結果港警動用武力強行驅散,過程中,做了如下事情:

“暫時統計,警方在行動中一共發射約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20發布袋彈,強調警方在可行情況下,先向示威者警告,才會發射催淚彈。”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事發後24小時的614日如是說。下麵是“體製內”媒體鳳凰網報道盧說的鏈接:

https://news.ifeng.com/c/7nTtg8eYpNo

對於港警動用橡膠子彈、催淚彈、布袋彈,616日示威的香港人認為是過度、非必要的、所用武力是潛在致命的。

香港居民對港警動武的譴責當然是他們的權利,但是盧警官的發言讓本老漢想到另一個“數字問題”。

198963日深夜咱“人民軍隊”在北京的大街上開第一槍起(不是上麵盧處長說的那三種彈,是實彈!),在之後的72小時裏,咱軍在北京街頭麵對兩手攥雙拳的北京居民們統共射出多少發子彈?

一千發至五千發子彈?

五千發至一萬發?

一萬發至五萬發?

五萬發至十萬發?

十萬發至五十萬發?

五十萬發至百萬發?

百萬發至五百萬發?

多於五百萬發?

三十年了,“六四”時在北京大街上“執法”的“人民軍隊”到底開了幾槍?沒人敢問,沒人算賬,沒人知道。 “咱國製”。

百萬以上香港人在69日與616日連著倆周末上街哪來的動力?

Exactly!!!

文革傳人 發表評論於
回複 '錦川' 的評論 : 是,而且還想用此類的“製”去罩著自由慣了的香港人,太高估他們自己的“智商”了。問好。
錦川 發表評論於
土共講一大堆大道理,就是不準對事實進行調查。
文革傳人 發表評論於
回複 '19428182' 的評論 : 其實已經變成“燒紅了的烙鐵不要用手摸”的簡單學習問題。問好。
19428182 發表評論於
The great protest is result from FEAR to who that 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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