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故事3)牛皮糖的遭遇

我們的眼睛很大,能裝下整個世界。我們的眼睛又很小,甚至容不下一粒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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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的農村,相親還是比較普遍。男孩子由父親或者母親或者父母一起陪著,在一個媒人的見證下,去女方家裏,或者反過來,女孩及家長去男方家,相互見個麵,稍微了解交談一下。如果男女雙方相互滿意,那親事基本就定下來了。父母親依據自己的人生經驗,有時候不顧子女的感受,替子女做決定,認為這是為子女好。殊不知,這往往生出不好的結果。今天說的故事就是這樣一個情況。


男主人公名叫李四,中等身材,瘦瘦的(那個年代都瘦),四方臉,相貌還可以,絕不算醜。一個很明顯的特征是,他右臉上從太陽穴往下的臉頰上有一個長長的刀疤,差不多有十公分長。刀疤很淺,稍微遠一點,就看得不太真切。而故事就是關於這個刀疤是如何產生的。


李四家住我們村的四組,和我們村組一河之隔,兩村組之間由一個狹小的木橋連接著,後來小木橋被一個不大的水泥橋替代了。對李四我了解不多,今天想起他的故事時,我使勁想在腦子裏找出他的名字,可是沒有發現絲毫痕跡,可能我就一直都不知道他叫啥,隻記得他的一個侄子和我同學。他的侄子姓李,於是我便隨便給他取名叫李四。李四的父母生了三四個孩子吧,那個年代,家裏生四五個孩子的是很正常的。雖然出生在農村,李家的孩子也不少,但李四是最小的一個,因此自小很受寵,也因此養成了一些不良的習性。


到了十七八歲,早不上學了,該到地裏幹活了,他卻好吃懶做,不願意勞動。於是他父母親便決定給他找個媳婦兒,於是就去相親。至於到哪兒相親我不知道,女方我也從沒見過。他是我的長輩,所有關於他的故事,都是我後來從我奶奶在和人家談家常的時候了解到的星星點點。大概情況就是,男女雙方還有家長見麵了,男方家非常滿意,女方對男方的第一印象很不好,不願意,可是她的父母卻認可李四,這門親事也就強扭下來了。


李四覺得魂都飛起來了。由於有了雙方父母的認可,他便名正言順地不幹活,從此時常踩著自行車去女方家看望女方。可是隨著接觸的越來越多,女方越來越不喜歡他,越來越討厭他。後來她明確告訴李四,她不喜歡他,也不會嫁給他。同時女孩也非常堅定地告訴了自己的父母,不同意這門親事。而女方父母也在多次的接觸中發覺李四不是他們開始所感覺到的那樣,對他也很失望,於是就通過媒人轉告李四家,這門親事不算數了。可是因為雙方以前就比較熟悉,女方父母沒有把事情做絕,隻是表達了這樣一種想法。


可是李四已決定賴上女方了,他的父母也支持他這麽做。他不僅去女方家更勤了,而且到處宣揚他和女方已經成為了事實夫妻,敗壞女方的名聲,雖然女方連手都沒讓他碰過。後來,他就幹脆吃住在女方家了。我不知道女方的心理發展過程是怎麽樣的,我隻是能理解一點點的。在國內讀碩士的時候,我就曾被一個我不喜歡的女孩子倒追過,搞得我見到她就發怵,盡量躲著她,有一次,被她追得沒處躲,我躲到了導師的辦公室裏啦!哈哈。


後來,一天晚上,睡在女方家的李四,半夜裏突然大聲慘叫,聲音大到可以叫醒一個村子的人。第二天大家都知道了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兒。女方可能被逼瘋了,在那天夜裏,用一把菜刀劈向了睡夢中的李四的腦袋。他命不該絕,黑燈瞎火中,女方剛好砍到了他的臉頰上,他那兒的骨頭較硬,受了這一刀,立刻疼醒,意識到不妙,趕緊用棉被護體,並大聲喊救命。而女方似乎清醒了,沒有繼續砍下去。如果有燈光,那這一刀可能就是砍在脖子上,讓他身首分離了吧!


李四這塊牛皮糖魂飛魄散,在醫院呆了半個月後,回到家,以後再也不提去女方家的事兒啦!臉上從此留下了那條恥辱的印記。而女方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好幾年。據說,她一點兒也不後悔自己的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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