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撞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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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最後一個周日,我閑來無事,開車出去,路過Ikea,就說進去逛逛。適逢周末,諾大個停車場都滿了,繞了幾個大圈也沒找到車位。突見一車要走,連忙停在路邊等。等那車走了,我看看了車裏的屏幕,後麵沒車,就稍稍向後退一下,準備入車位。沒想到這時突然感覺到車輕微的震了一下,馬上下車一看,一輛車緊貼著停在我車後麵,間距還沒兩個拳頭大。一男人下車,他的車保險杠左邊有輕微的凹陷和刮痕。當時我和他都沒有保險單在車上,就拍了受損的照片,車牌,駕照,互留了電話,各自離開了。

回家和老派一說,他馬上問,我當時有沒有說,sorry,it's my fault 這句話,因為停車場事故是雙方各50%的責任。這個我知道,我當時什麽也沒說。雖然是我後倒碰了他的車,但他貼著我太近,有點像故意的。在等車位的時候我看過後麵沒車,所以在後倒時沒有再扭頭看後麵。就這麽幾秒鍾的時間,他停在了我後麵。還有點令人不解的是,我們仔細檢查過,我的車沒有任何損傷。如果真的撞了,為什麽他的車受損,而我的車卻連刮痕也沒有呢。再就是他的車受損的地方可疑,按理說,他的車在我正後方,我撞也應該撞到保險杠中間,而不是前方左邊。鑒於這些,老派說,讓我別管了,交給他處理。

新年過後,這人給我發短信,我沒回,直接轉給老派。後來老派和我說,這男人張口就說修理費要2-3千塊,老派二話沒說就把疑點說了,強調我們的車沒有任何受損,讓他想想停車場個50%的責任,並考慮一下他明年車保要提高許多了,最後老派說,考慮完後,請在周四錢答複。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有時候,有些人,不能用正常的手段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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