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證據,孟晚舟案美國必輸

打印 (被閱讀 次)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CNBC)12月11日刊文《華為首席財務官被捕事件最終將迫使美國證實對中國企業的指控》文中指出:【一旦輸掉這一局,對於美國來說,代價將會非常高昂,指控中國的司法部和情報部門信譽將在國際範圍內受損,美國企業有可能將在中國遭受責難,比如蘋果公司。】
 
  事實上,美國無論怎樣,在這局鬥爭中都必然失敗,隻是爭取少輸點而已。
 
  一、美國在法理上站不住,必然大失人心。
 
  首先,美國在法理上吃虧,存在霸權傾向。
 
  該案的性質非常明顯,是一個典型的政治外交案件。美國對伊朗的製裁法案並沒得到中國的認可,國內法不具備國際法的效力,在法理上吃虧。
 
  其次,單邊審判,公正性無法得到確保。
 
  當前美國政治嚴重分裂,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任命上已經得以充分體現。在堪比麥卡錫時代的政治環境下,涉及政治外交的案件有被操縱的可能性。美國的單方麵審判,其公正性很難得到確保。
 
  最後,美國在長期情報工作上自身不正。
 
  美國在情報工作上長期奉行雙重標準,存在嚴重的越界。例如:伊拉克生化武器被證明造假,官塔那摩基地臭名昭著、奧巴馬大規模監視盟國和民眾被斯諾登爆料,等等。
 
  據《紐約約時報》2014年3月23日報道,【美國官員一直將中國的電信巨頭華為視為安全威脅,為此他們千方百計阻止華為的美國業務,以防其設備的“後門”會讓中國軍方或政府支持的黑客竊取公司和政府機密。但是,最近公布的機密文件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在華為的網絡上開了自己的“後門”,並對華為實施了長達7年的監控。】
 
  古往今來,情報工作各國都是你來我往,大家心照不宣,隻要不做得太極端,都是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分歧。在指責其它國家竊取情報的同時,美國政府為自己大開綠燈,搞“燈下黑”,確實無法讓人信服。
 
  二、中國在報複手段上並不欠缺,能達到效果。
 
  事實上來得非常迅疾。
 
  【北京時間12月10日,與華為同處電子通信行業的美國巨頭公司蘋果,在中國法院輸掉一場官司,涉嫌侵犯專利權,輸給美國高通公司,代價是一係列蘋果手機將在華禁售。】表麵上看,這是一起商業糾紛訴訟,但中國可以選擇性判決或“量刑”,打擊美國的科技領頭羊蘋果。
 
  【12月11日,加拿大前外交官邁克爾·科夫裏格在北京被拘。】一般來說,外交官兼負替國家刺探情報的工作,這多半是一次諜報報複。
 
  另外,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林業部長唐納森率領的代表團,宣布不再前往中國。多半是被中方拒絕。
 
  三、美方大概率缺乏足夠證據,係勉強出手。
 
  有人寫了文章,說網上收集了材料,誇張“鐵證如山”。我細看了一下,嚴格意義而言,在法庭上還是站不住腳。
 
  有人說既然發了逮捕令,肯定有充分證據,這種思維並不可靠。通常對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確實概率偏大,但也不能確保就成立,否則就不需要法庭了。而此案是一個政治性案件,在當前氣候下被主觀操縱的可能性更大,證據不足也可能勉強出手。
 
  其實,我們可以推理出美方的證據不足。
 
  首先,預防和虛構的成分更大。美國查了華為12年,仍然沒有找到切實的證據,包括這次也未能向中方出示可靠的依據。這很說明問題。
 
  其次,此案的關鍵采用了非常規的手法。所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華為是一個國際性公司,按慣例還是罰款和改造,但上升到刑事拘捕,說明需要這個人才能挖出新線索,這強烈暗示了證據的不充分。隻要孟晚舟能守口如瓶,行使沉默的權力,能夠獲得突破的概率不大。
 
  這種涉外事件,除非真是想死拚到底,那通常都低調從輕處理。即使孟晚舟被判刑,川普為了中美貿易協議,實施特赦也是大概率的。而無論孟晚舟是否被判刑,這件事情對美國的長期聲譽構成重大打擊,也會嚴重影響經貿往來和對美投資。美國和歐洲、日本等貿易戰還會延續,大公司的高管來美國都得掂量下人身安全問題了。
 
  前麵已經做出了分析,這次事件可能是美國兩黨內鬥的產物。因為調查華為從奧巴馬時代就開始了,而發起該案的是司法部紐約東區法院,它在民主黨的控製下。製造這一事件,目的是要打擊川普本來就虛浮的功勞簿。為了搞垮川普,確實也不惜手段了。但是,它損害了美國的長期利益。
小龍魚就是我 發表評論於
回複 '狐鵠' 的評論 : 你的意思是不是凡是能夠把人抓起來的,都是有充分理由的,對不對?既然加拿大司法是獨立的,那麽孟晚舟沒有違反任何加拿大法律,加拿大司法部門為什麽要拘押孟晚舟?

如果說,加拿大司法部門是應美國的要求拘捕孟晚舟,那麽加拿大的司法部門不就是以美國馬首是瞻,為虎作倀,助紂為虐,充當了美國霸淩主義的打手嗎?那麽又有什麽司法獨立可言?
小龍魚就是我 發表評論於
支持作者。
狐鵠 發表評論於
小編腦子壞掉了,加拿大司法部門比你笨? 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加拿大司法部門是不會隨便抓人的。 難道他們不知道抓了她會惹一身麻煩? 但法律得執行呀,即便中國拿原子彈炸也得抓孟,這就是司法獨立。中國平民是不可能理解的。孟和華為自己反倒是很懂,表態相信加美的法律是公正的
田間地壟 發表評論於
作者閣下是總參X部的還是FBI的?現在就把案子給判了!
polar_bear 發表評論於
那麽更應該到美國家裏鬧個天翻地覆呀,幹嗎不敢去呢?把穀開來放出來,戴罪立功,做她的辯護律師,把美帝徹底打翻在地,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指日可待寥。。。
行道堂主 發表評論於
叫的再凶也沒用,最後會和中興一樣,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huzi2015 發表評論於
美方有銀行上報的證據,銀行被誤導違反美國製裁伊朗法律,被罰了19.2億美元,所以銀行監控交易,把相關線索交給美當局,以證自己的清白。美國好像沒有說孟直接與伊朗交易吧,弄清事實寫文章會更有力。
huzi2015 發表評論於
轉一下另一片裏網友的評論:
這個案子是2017年4月份的時候,聯邦紐約東區的檢控官就立案調查,並向華為在美的子公司發了傳票。是11月29日檢控官得到孟要在溫哥華轉機的消息,緊急向加拿大政府請求。
通常檢控官對於是否起訴,有檢控裁量權。但這樣的特殊案子,應該最後經過司法部上層批準。而司法部正處於混亂當中,前司法部長辭職,代理司法部長剛上任,司法部副部長和川普不和。相信在這種混亂情況下,司法部某個官員草率簽的字,但並沒有和貿易談判的事結合在一起,川普事先也不知情。
東風41 發表評論於
孟應該立即和中國大使館電話聯係,保持一致,並聘請得力的大律師,反訴加拿大政府侵犯人權,搜尋證據手段不合法。
首先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對中國合法公民誘捕在先,在當事人已經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未經當事人同意,非法搜查手機和電腦,企圖尋找不利證據,尋證手段非法。
ily 發表評論於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12/12/7901383.html
miranda0318 發表評論於
竟然有人把文學城的評論當作美國民心向背的標準,真是歎為觀止!

隻要看看說華為是小偷的,就知道發這議論的人根本不知自己在說啥。
qdknight 發表評論於
一個小偷被逮住了,還能理直氣壯地喊冤,奇葩。
漂流浮萍 發表評論於
美國的目的是要封鎖華為,故意炒熱此事引全球關注, 達到廣告效應,如同把華為置於聚光燈下, 被全球監控。
qi91856 發表評論於
沒有中國的稀土,哪有美國的芯片?
炒瓜子 發表評論於
1. 講法理太幼稚。 看看文學城的評論, 好像沒怎麽失人心。 這事本不是對孟, 而是對習
2. 中國能有什麽報複手段, 剛開始習胖還要以牙還牙呢, 現在已經開始談21條賣國了. 他隻是要穩定他的一尊而已
3. 美方有足夠證據, 不然加拿大不會冒然抓。 至於引渡判刑, 不太可能, 孟隻是張牌罷了。

習胖對內鐵腕,好大喜功, 對外投降, 德不配位。 美國強硬如果能逼迫他退位, 善莫大焉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