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毛姆有多八卦!

世界無情我多情,世界多情我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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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這兩天讀完了毛姆的讀書隨筆:《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全書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怎樣讀書才有樂趣’,很會心。第二部分‘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很有趣。 第三部分‘怎樣思考就有怎樣的人生’,很平淡。

 

讀完之後,有一種‘亂拳打死老師傅’的感覺,體會有三。

  • 第一,這是一本把文學巨匠拉下神壇的八卦書。

  • 第二,這是一本毛姆的必讀書單。

  • 第三,毛姆大叔愛吐槽。

     

我最喜歡全書的第二部分,太有趣了。它全方位地展示了毛姆的吐槽功力,搞得我都想去拜讀各位名家的傳記了。

 

  • 喜歡奢華炫耀,花錢總是大手大腳,總在累累的債務壓力下才能專注於寫作的~~~巴爾紮克。

  • 對新鮮事物總是滿懷熱情,卻又很快歸於厭倦,缺乏一種持久品質的~~~托爾斯泰。

  • 身材矮小偏偏相貌不凡,一直流露出島國人偏狹品質的~~~狄更斯。

  • 對自己的長相不自信,總想通過各種裝飾掩蓋缺點的~~~司湯達。

  • 自負,愛出風頭,標新立異,好賭無常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 喜歡吹噓自己的性能力,異常敏感易怒的~~~福樓拜。 

  • 天生具有罕見幽默感的~~~簡·奧斯汀。 

 

看一下哈,唯一沒有被扁的是簡·奧斯汀,真是奇了怪了!

 

看著毛姆一路臧否人物,那種目空一切的勁頭,的確讓人感覺到了批評家說的一點兒都沒錯,毛姆真是憤世嫉俗,能幹淺薄,野蠻又輕浮。

 

如果文藝能讓人中毒,那麽,毛姆則可解毒!

 

  • 八卦的力量可真大!

  • 原來貴圈真亂啊!

  • 原來再偉大的作家也都是人啊!

  • 不是有讀過的,大師們的經典在前,我都被你帶偏了!

 

毛姆自稱自己是二流作家,但是,聰明的作家沒有他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

 

熟讀毛姆三百篇,不會吹牛也會侃了。 

 

所以,書,非有趣不讀。讀完了這本有趣的書,我默默地將《毛姆傳》加入到了購物車,我很想看看別人筆下的毛姆是個啥樣子。  

 

02

 

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的毛姆,父親曾是巴黎大英使館律師。八歲時,母親離開人世;十歲時,父親撒手歸西。隨後,毛姆就跟伯父伯母過了。

 

事業是男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毛姆從小就知道這個,所以他就想,長大了是當醫生呢?律師呢?牧師呢?還是公司小職員呢?

 

“我並不想做一名醫生,除了當作家,我什麽都不想做。” 但是在毛姆那個年代, 一個十八歲出身體麵的少年把文學當成職業,他的想法未免也太荒唐了。

 

迫於生計,1892年秋,毛姆進入聖托馬斯醫學院學習,並取得了外科醫師資格。“頭兩年的課程枯燥乏味,除了用於應付考試而必修的課程之外,我對學業沒有更多關注。”

 

毛姆把所有的業餘時間都用在閱讀和寫作上了。寫作對於毛姆來說,就像是呼吸一樣是一種本能,就像是鴨子遊水一樣是一種天性。

 

“我整天都在醫院工作,隻能在晚上寫作。我一般六點一下班就回家,讀完在蘭貝斯橋拐角買的《星報》(Star),早早吃完飯,清理完桌子,馬上就開始寫作。”

 

在毛姆二十三歲時,他出版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說,而且還獲得了成功,於是他就雄心勃勃地想要成為一名職業作家了。

 

毛姆果斷地放棄了醫學,屁顛屁顛跑去寫劇本,評論和小說去了。 

 

強迫別人去幹自己不擅長的是不明智的,毛姆的成功又是一個佐證。  

 

03

 

毛姆這樣形容自己:我有很多缺陷。長得矮小,身體不好,沒有體力。口吃,害羞,又沒有遊戲細胞。 

 

說起他自己,毛姆客觀的一點兒都不手軟!

 

性格內向是毛姆的一個弱點。如果你在火車或者遊輪上遇到他,他肯定不是主動和你打招呼的那一個,他能躲就躲了。 

 

還有,毛姆喜歡和人獨處,他不喜歡一大群人,他也絕對沒有享受過三杯酒下肚之後就有跟人交流的興奮感,因為那個時候他的腸胃早已經是翻江倒海地要死要活了。 

 

毛姆從小體質就差嘛!

 

再有,毛姆感覺社交特別累,他寧願去選擇傾聽,也不願意和人說話,(Sorry, 別忘了他是一個結巴)。與其和不信任的陌生人談話,還不如抽身去讀一本小說來的快活。

 

是啊,說話多傷元氣啊!

 

不過毛姆天生幽默。他說,如果讓他在一個荒島上呆一個月,他寧肯選擇和獸醫在一起,也絕不去選擇一名首相。他怎麽就知道獸醫一定會比首相好玩兒了呢?!

 

毛姆天生討厭說教,特別是政治說教。 

 

當他看到法官在法庭上虛情假意說教時,他就特別想上去來一句,“當你們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the Old Bailey)擺花的時候,千萬不要忘了也放上一包衛生紙。”

 

他討厭他們忘記了人性!

 

04

 

 

一個東方的年輕國王登基後,想要治理好他的王國,為了成為世界上最英明的君王,他召來了國內所有的賢士。他命令賢士們去收集世上所有的智識慧言, 編纂成冊,供他閱讀。賢士們奉命去了。 

 

三十年過後,賢士牽著一大隊背載五千冊的駱駝回來了。他們告訴國王,這五千冊書中收錄了天下所有的智慧。然而,忙於國事的國王並沒有時間讀那麽多的書,他就命令賢士回去加以精選。 

 

十五年過後,賢士們回來了,這次駱駝背上隻有五百冊書。他們稟告國王,讀完這五百冊書,就能盡知天下智慧。然而五百冊還是太多,他們奉命再做精選。 

 

又過了十年,賢士們帶著五十冊書回來了。但國王已經年邁不堪,疲憊到連五十冊也讀不完了。於是他下令,讓他們再做一次精選,做出一本囊括人類智慧的精華之書,好讓他最終能學到他最迫切需要的知識。賢士們又奉命而去。

 

又過了五年,歸來的賢士們自已也成了老人。那本包含著人類智慧精華的書被他們送到了國王手中,很不幸,此時的國王已經奄奄一息,連一頁書也讀不了了。 

 

05

 

毛姆很喜歡跟人講這個故事。 

 

莫不是毛姆之所以熱愛閱讀,也是在冥冥之中尋找一本一勞永逸,能夠回答一切困惑的智慧之書?

 

毛姆熱愛閱讀到了什麽程度?

 

如果剝奪了他一小會兒的閱讀權力,他就會像癮君子被剝奪了毒品一樣地躁怒。他會大發脾氣地跟你急! 

 

“我不管一本書有多糟糕, 不管它多麽使我厭煩,我還是很難不把它讀完。”

 

這就是為什麽,毛姆是講故事聖手的原因吧。因為在他的腦子裏,要講的故事總是比寫出來的故事多得多。 

 

 

 

 

 

 

 

記錄北美生活 有態度 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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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_雙人魚122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manmanzou' 的評論 : 共鳴這東西真不能勉強, 就像你說的, 隨行吧!
manmanzou 發表評論於
有時評論家筆下的大家作品,不一定能引起共鳴。讀書,看電影這類事還是隨性而為吧,能愉悅自己就好。
JUNE_雙人魚122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長島阿美' 的評論 : 阿美, 你總結得真到位, 讚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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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喜歡毛姆的作品。喜歡他簡簡單單,平鋪直敘,讓小人物經曆自然打開。沒有大生大死的緊迫,讀起來輕鬆直白。讀者用自己的消化理解能力從中吸取智慧和精華。很舒服的感覺。
JUNE_雙人魚122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清漪園' 的評論 : 是的, 圓圓, 毛姆真會講故事, 可是他本人是一個特別內向孤僻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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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有講故事的才華,也就是所謂的會八卦吧。
JUNE_雙人魚122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時光不老' 的評論 : 握手 ‘時光不老’,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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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起了老舍的幽默文集,有的一拚。
JUNE_雙人魚122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雲本無心' 的評論 : “可是在那裏我坐在第一排” , 是的, 真自信和幽默。 謝謝‘雲本無心’讓我知道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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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確被評論認為二流作家,對此他這麽說,"可是在那裏我坐在第一排",幽默又自信。非常喜歡毛姆,語言優美,娓娓道來,比某些看不懂的諾貝爾好得多
長島阿美 發表評論於
同喜歡毛姆的作品。喜歡他簡簡單單,平鋪直敘,讓小人物經曆自然打開。沒有大生大死的緊迫,讀起來輕鬆直白。讀者用自己的消化理解能力從中吸取智慧和精華。很舒服的感覺。
清漪園 發表評論於
毛姆有講故事的才華,也就是所謂的會八卦吧。
時光不老 發表評論於
讓我想起了老舍的幽默文集,有的一拚。
雲本無心 發表評論於
毛姆的確被評論認為二流作家,對此他這麽說,"可是在那裏我坐在第一排",幽默又自信。非常喜歡毛姆,語言優美,娓娓道來,比某些看不懂的諾貝爾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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