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七 親情不低萬金

打印 (被閱讀 次)

2013年中國

    手足之間的親情不值一萬多人民幣(出租的房租)。

    年前妹妹一家訂好了6月份回國探親的機票。並且幫老娘辦理了B2簽證,7月份回美時帶老娘一同飛美。

    弟弟弟媳吵著要住到老娘家裏已經好幾年了,老娘怕變成他們的保姆一直沒答應。去年底,老娘覺得自己身體不如從前,需要照顧,於是同意他們搬過來同住,原說好是妹妹回國帶老娘走後搬的,突然改為春節裏搬進去了,當時我就不同意,不同意又有何用,根本當我是空氣!

    嗬嗬——可以多收4個月的房租! 一萬多人民幣!2天後妹妹就要回國了,今天在忙亂的搭床,老娘本來想從羅阿姨家借個小折疊床的,因為我反對,現在同意用我家的沙發床了,(我認為睡覺的床很重要,本身就在不熟悉的環境下,睡不好影響旅行質量的),這次是妹妹一個人帶2個孩子回國的,因為一個孩子對動物毛發過敏,另一個孩子又不肯離開母親單獨住到我家,2個孩子都要跟母親在一起,所以隻能擠在一起了。二室一廳的房子要住7個人,一個衛生間,何等的擁擠啊!

    老娘說妹妹要回來了,她不知道該燒什麽,要我寫菜譜給她,我說弟媳不是很會燒的嗎?讓她安排就可以了,妹妹又不是挑剔的人,老娘說她很忙的。我說你帶妹妹去菜場,她們看到愛吃的就買回來燒唄,老娘說她腳痛,不能陪去菜場,要我陪。其實我本來就打算休息天帶妹妹到菜場去看看的,就是想讓她平時的時候帶去,沒想到她這點都不願意! 腳痛,已經好些天了,但還是天天走半站路去接孫子放學的,周四還要乘近10站路到學校去接,公交車兩頭都要走不少的路,這個時候就不痛啦!這還是一個做娘的人的心嗎!

    弟弟弟媳入住後燒飯借孩子的事情都落到了老娘的身上,不是老娘堅決不燒周六周日的飯,他們徹底推翻了入住前的承諾,老娘開始有些後悔了,特別是為了瑣事吵架後希望我出麵趕他們回去住,我的回答是請神容易送神難,當初我反對他們進來的,是你同意的,如今我不會管這件事的。

    其實上海的老年人保障係統做的很好,我家旁邊就有個原來的托兒所改的養老院,除了收老人入住外,還有日托老人服務,還可以接待附近的老人去就餐(付搭夥費可吃中飯晚飯,一個月一確認),如果不想出門吃飯,另外居委會那裏可以訂餐,每次訂一個月的,確認付款後每天有專人送餐到家門口。家裏免費安裝了“安康通”。 我上下班路遠,她嫌晚飯時間晚了,說老人應該5點半吃飯健康,所以自己解決。周末休息的日子她不願意到我家吃飯,我總燒菜送過去給她的,結果弟弟弟媳入住後她的吃飯時間也跟著晚了。我也無語了。

生如春竹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媽媽的故事' 的評論 :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很多事情是她自找的,我一直跟她說,一個月六千多人民幣的退休工資加大幾十萬的存款用起來,將來生病什麽的需要錢三個子女分攤。你隻要快快樂樂的過日子就可以了,你走後兄弟姐妹間好也罷壞也罷,你也看不見了心不煩。何必現在去自尋煩惱。關於財產,你可以寫遺囑,你願意給誰你就給誰,我不在意。
上海針對於老年人保護措施,公證處免費存放60歲以上的老人的公證遺囑(怕一起住的孩子看到了心裏不平衡而造成矛盾)
生如春竹 發表評論於
回複 'anla' 的評論 : 謝謝!我或許沒有你那般好,去年我們已經鬧翻了,我不願意看到那個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我也不願意去承擔,過些天我會詳細寫出來的
媽媽的故事 發表評論於
可憐的是母親。。。
我胖我的 發表評論於
樓下anla很有智慧,說的好。有的時候從我們的角度看來對父母最有利的辦法,在他們本人看來並不是這樣的。出現這樣的不同看法很正常,這個時候一定要考慮他們的看法。說到底,他們自己不認可,再有利也沒用。
anla 發表評論於
萬事有因就有果,這不是你的果報,你無法控製。父母的果報要由父母自己承擔,你能做的是有一天父母無家可歸了,你有能力並願意承擔照顧。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