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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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我鞋

 

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愛打扮,偶爾省吾身的時候,也會提醒自己不要在穿衣打扮這方麵花費太多的精力和金錢,但是人總有情不自禁,所以還是常常在並不需要任何東西的時候買這買那,而最喜歡買的就是鞋子。

我愛鞋子是有淵源的,因為從小聽母親常說怎樣的衣著是“頭齊腳不齊”,還說“腳下沒鞋窮半截”。而我自己也很早就發現,一雙好的鞋子,可以讓一身普通的服飾脫穎而出,更可以讓漂亮的衣裙錦上添花。好看的衣裳沒有好的鞋子來配,那衣服簡直失去了所有的風采,滿眼看見的都是這雙鞋的敗筆。可能就是因為這個恐懼心理,我喜歡買鞋。一次,我的一個朋友數了數,驚詫我竟然有那麽多雙鞋子。我不知道一個女人有多少鞋算多,但是我自己覺得還好,雖然鞋櫃是滿的,鞋櫃之外並沒有其他放鞋的地方。我的一個荷蘭親戚,她們家到處都是她的鞋,門廳,衣櫃,床下麵,車庫裏都有,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鞋都在哪。

至於鞋的質地,我個人最鍾愛反毛鞋和漆皮鞋。盡管反毛鞋比較不容易打理,特別是在荷蘭這樣陰雨的地方。但是反毛鞋的顏色柔和別致,一雙鞋可以拚接幾個色係在裏麵,這樣就為搭配衣服提供了很多可能性,隻要衣褲或裙子的顏色與鞋中一個色係相同就可以了。如果季節合適,再配上一頂與鞋中顏色相同的帽子就更完美了。

漆皮鞋在荷蘭是最理想的,天氣多雨,漆皮鞋比較不怕水,同時還有一個更大的優點,就是比較明快,無論紅色、黑色、還是花色搭配的,都非常賞心悅目,給人愉快的感覺。漆皮鞋,搭配同款式的手袋,無論如何都是永不輸給潮流的經典。

當然,普通的皮鞋也可以很漂亮,要看顏色和款式,不能一概而論。

除了運動和旅行,我更偏愛高跟鞋。穿上高跟鞋,整個人馬上挺拔起來,有亭亭玉立的好感覺。走起路來嗒嗒作響,心情也隨著腳下的節奏舞蹈,輕鬆而快樂。我的親人和密友,他們都能從腳步聲裏聽見我來了。

第一次穿皮鞋,大概是在不到四歲的樣子,記得哥哥們還沒有到東北,而他們是我四歲那年來的。我和母親回津探親,在勸業場母親給我買了一雙紅皮鞋,一雙淺草綠色反毛皮鞋,反毛皮鞋的號碼比較大,我一時還不能穿。我腳上穿著紅皮鞋,手裏抱著淺草綠色反毛皮鞋,哭了起來。售貨員是一位胖胖的阿姨,她微笑著問我為什麽哭,買了新鞋難道不高興?我還記得我當時的回答:“我活了這麽大,還是第一次穿這麽漂亮的鞋!”母親和售貨員聽了都笑起來,她們笑我,我就不好意思再哭了。

這裏還得說一點兒陳年老事:我很小的時候穿過繡花鞋,還有一頂虎頭繡花帽,都是真絲的裏子和錦緞的麵料,料子應該是家裏的老存貨,大人們不能穿了,就用來給孩子們做鞋麵。我當時不覺得好,倒是後來一次無意中看見了小時候的虎頭繡花帽,覺得非常好看,繡工也極其講究,才意識到自己當初是多麽奢侈,趕緊把它收起來當作珍寶。

母親有一位同事,心靈手巧到令人難以置信。她到我們家來做客,我很小,還在炕上玩,她一手抱著我,另一隻手握住我的腳丫,說是要給我做一雙鞋。過了沒有幾天,她送給我一雙花布棉鞋,穿在腳上既合適又鬆軟,不僅母親覺得她神通廣大,就連我這個小孩也覺得她神奇得不得了。

買鞋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看中一雙鞋,先把樣鞋套在一隻腳上,走到鏡子前左看右看,看得高興了,就請售貨員拿一雙自己的號碼來試。兩隻鞋都穿在腳上,昂首挺胸地走幾步,再到鏡子前照照前麵,照照後麵,想象著這雙鞋可以配搭哪一款褲子或者裙子,越看越想越高興。

對鞋,都是一見鍾情的,不過此情有長有短。很多鞋子的樣式好看,但是穿起來非常不舒服,那麽這份情也就在此割舍了。所以,買鞋要有自己的嗜好品牌,因為不是每一款的設計都適合自己的腳型。當然,也有愛得昏了頭的時候,那就隻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腳。不過鞋子開始穿的時候有一點點不適並不可怕,可以先穿來去餐館吃飯,去劇場看戲,去橋牌俱樂部打牌,總之,穿上它做些不用走太多路的營生。如此,既不讓自己的腳太辛苦,又可以讓鞋子有亮相的機會。慢慢地,鞋子總會放棄自己的本型,而屈從了腳丫的模樣,漸漸地穿起來也就舒服了。這還真是和婚姻差不多,有些夫妻開始的時候磕磕碰碰、吵吵鬧鬧,慢慢過下去彼此的棱角都磨光滑了,在外人麵前再做些姿態,儼然就成了恩愛夫妻。

我也曾試圖將鞋子的數量減下來,所以一雙鞋子扔掉了、送人了、或者送進衣物回收箱了,故意不去買新的。可是不久就出現了新問題,即將出門的時候,已經穿好了衣服,卻發現沒有一雙鞋能夠配搭,於是又匆匆忙忙地把衣服換掉。匆忙間選擇的衣服,總覺得並不合心,雖然那也都是我自己衣櫃裏的,買的時候也都是看了又看,選了又選,早就知道應該怎樣搭配的,此時因為並不是預想中想要穿的那件,怎麽看它都不順眼。所以,下一次出門的時候,定會留意有沒有鞋子可以和我不得不臨時放棄的衣裙搭配。

心儀的東西不是每次出門都能碰到,因此,那件衣裙可能不得不在櫃子裏掛很久。從此就得了教訓,至少要在放棄一雙鞋子之前,買好能夠替代的。偶爾,不僅僅是買了替代的,還順便買了其他的,這樣鞋櫃裏就多了一雙鞋,因此又把裏麵的一雙鞋挑出來,或者送人,或者送進愛心箱去了。

仔細想想,因為鞋子數量相對多,每一雙鞋的使用頻率比較低,使用壽命自然延長,平均算起來,恐怕不比一雙鞋穿到底,穿破了才買新鞋的人花費高。再說,現在又有多少人能夠等到把鞋穿破才買新的呢?而且,自己好像沒有什麽特別的嗜好,煙酒當然是不動的,吃的也不算多,更不貪戀名牌,所以,愛鞋就愛吧,人這一輩子,總得好點什麽,太過清心寡欲了豈不是很無聊嗎?

董蘭丫 發表評論於
回複 '無齒小編' 的評論 :

嗯, 開心就好!
無齒小編 發表評論於
我的鞋都是幾百上千一雙 但是都穿了七八年還在穿 皮鞋保養好了能穿很久 最多resole一下
董蘭丫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梅華書香' 的評論 :

謝謝!也祝你周末愉快!
董蘭丫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東湖綠道' 的評論 :

看來你比我買的多。嗬嗬????
梅華書香 發表評論於
好文章,謝謝分享了,周末愉快!
東湖綠道 發表評論於
我也愛鞋,但近年來減少了買鞋的頻率,浪費太多太多,有點罪惡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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