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偏不是個壞人,我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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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被桌角撞痛了頭,媽媽會一邊 打"壞桌子"一邊哄我,
那時候,我真的覺得不痛了…….


佛州高中槍案一出,擁槍的反槍的照例不可開交地絞殺一團。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什麽?為什麽人民有擁槍自由是美國民主社會的基石之一?控槍和禁槍有什麽區別?槍的作用是不是隻是殺戮? 美國槍文化的前世今生是什麽?如果對這些沒有最基本的認識,那麽即沒有資格談擁槍,也沒有資格談反槍。這些老生在此不再常談。千頭萬緒,隻談兩個問題。

誰是“罪惡之源”?


“槍是萬惡之首,支持擁槍的NRA是凶手。”槍案一出,首當其衝的罪魁是槍。對持此觀點的“領導”和吃瓜群眾, 往好裏想,是不明真相義憤填膺亂找“突破點”;往深裏說, 是欲蓋彌彰轉移視線。一個有過三十九次違規記錄,包括攜帶刀具和子彈到學校,攻擊同學的人渣;一個行凶前一個月在社交媒體上表示自己要當“職業學校殺手”,被人專門舉報給FBI的怪物,居然有機會帶著合法購買的步槍到學校去實施他幾乎早已公諸於世的殺人計劃,慘案過去,要負責任的是他行凶用的步槍和支持美國憲法,支持人民合法擁槍的全美步槍協會?到底是誰造就縱容了瘋狂的野獸?

愈演愈烈的暴力文化是罪惡之源。 看看最流行的殺人越貨闖關的電腦遊戲;看看三觀扭曲暴戾氣十足的電視真人秀;看看最炙手可熱的槍林彈雨血肉橫飛的好萊塢大片;虛擬世界的放縱無忌塑造真實世界的人性:對生命的蔑視,道德觀的顛倒和傳統價值的顛覆, 造就了我們身邊的怪獸。

執法機構近乎不可思議的疏忽和瀆職,腐敗的官員,殘缺的製度,是罪惡之源。 二月二十一號, 在CNN舉辦的有關控槍問題的辯論會(town hall meeting)上, 凶案發生地Broward County 的警長振振有詞,指責NRA ”not standing up for students“. 而麵對為什麽對凶手三十九次的違規甚至違法記錄置若罔聞的尖銳提問, 顧左右而言它。 要知道當地警方,對這幾十次違規違法的行為哪怕做出一次按照法律程序正確的反應,逮捕凶手一次,他有案底在身就不可能通過背景調查從正規渠道買到任何槍! Broward County的一名警員, 事發時正在槍案發生的樓外, 聽到槍響四分鍾, 硬是沒有進去做出任何製止罪行的行動, 聽任凶手殺人, 這是怎樣的懦夫和瀆職!請問做為一方治安官, 你是怎麽“stand up for students”的?事發後不審視自己的失職, 反而去指責凶手手裏的槍是罪行的源頭。 這個警長,對所有質問的回答幾乎都可歸結到一點:“要是槍少一點就好了”。 這是怎樣的一種無恥和放肆。我為現場所有為他鼓掌的人感到羞恥和悲哀。

無恥政客的利益之爭和無良媒體的肆意歪曲事實,是罪惡的源頭。 毫無列外的,慘案一出,遇難者的鮮血,立刻成為黨派之爭的工具和民主黨攻擊對手,撈取政治資本的跳板。我看某些著名左派議員的表演,哀傷之心全無, 幸災樂禍之情溢於言表,所做一切, 不是為了解決問題, 而是為了給對手下畔添堵。現在某黨的提議,是要拿控槍法案和保護非法移民的dreamer法案做交換。如果能對非法移民既往不究,某黨就可在控槍問題上讓步。這是怎樣的無恥?保護了非移,就可以不保護我們的孩子了?以前大放厥詞好像不控槍就是世界末日所有的理由都可以不再成立?這種公開的卑鄙下流, 這難道不是對“惡”的縱容?

至於左派媒體的斷章取義,利用民眾,以”情感“代替理智的一貫做法早已昭然若揭。總結一下:左派政客、媒體的觀點是:有校園慘案,凶手用了槍,必須把所有類似凶手用過的槍禁了,誰都不應該有槍,支持公民合法擁槍的NRA是凶手;擁槍派,甚至包括立場最強硬的NRA的觀點是:像凶手這樣的人永遠都不應該有槍;要完善現有製度確保槍支不落在壞人手中,同時要保證守法公民的擁槍權力,加強學校的軟硬件防衛係統(不隻是武裝警衛,還包括預警,建築物防衛,人員訓練等綜合防衛。不了解的,請去研究以下National School Shield Program )。誰是誰非,如果你沒有足夠的智商,請用自己的常識想一想;沒有足夠的常識,請用自己的良知想一想!

 

我用什麽來保護你, 我的孩子


在CNN的舉辦的有關控槍town hall上, 有孩子問了很尖銳的個問題:有什麽具體的措施可以保護學校的孩子? 民主黨的議員的回答是我們可以禁“攻擊性步槍“, 強製實行普遍背景調查, 禁撞火槍托(bump fire stock, 一種可以加快半自動步槍射速的槍托)。 我忘不了那個提問孩子滿臉的迷惑和失望。 怎麽區別”攻擊性步槍“? AR-15 半自動步槍嗎? 凶手用手槍, 霰彈槍和其它一千多種不被列入“攻擊性步槍”的武器, 用高壓鍋用大卡車也可以達到相同甚至更大的效果; 這次校園槍擊的凶手並沒有使用撞火槍托;普遍背景調查嗎? 凶手是通過正常的背景調查買到槍的, 背景調查並沒有能阻止他買到武器。 他的暴力和精神不正常的病史, 因為州沒有上報聯邦,並沒有被聯邦數據庫記錄, 而這個記錄, 是買槍背景調查的數據依據。 為什麽左派政客們隻在拚命提限製民眾持槍的權利, 而對那麽簡單明了的係統缺陷一字不提? 這其實又是一個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明顯證據。

免不了要說說奇葩中的奇葩所謂在學校設立“無槍區“(gun free zone)的安保措施。 有人劈頭就說無槍區裏沒有槍, 槍案當然就不會發生。 這種觀點, 批駁一下都會侮辱我的智商。 請問一個決心殺人拿槍去學校的怪物,所有的道德倫常法律都不再顧及, 會遵守“無槍區“區的規定?隻有遵紀守法的良民, 在”無槍區“才裏不拿槍啊。  這次佛州慘案, 有學校安保, 赤手空拳, 血肉之軀試圖阻止凶手, 未果遇難, 就是無槍區的作用。

我對總統川普提出的鼓勵學校老師帶槍的做法並不完全讚同, 一來老師的對槍械的訓練水平不一;二來老師帶槍,總覺得改變了學校的氣氛, 有點三W (Wild Wild West )的味道, 未免會弄得人心惶惶。 但是老師不帶槍, 學校的專業保安帶槍總可以吧? 槍擊事件, 從開始到結束一般隻是短短幾分鍾, 等警察到來, 屠殺早結束了, 碰上上文所說的Broward County不作為的警察, 來了也未必有用。 如果要防止槍案, 在學校常駐武裝警衛是個有效的辦法。這個最基本的常理, 居然也遭到左派的反對。 銀行有武裝警衛 ;大公司有武裝警衛;珠寶店有武裝警衛;連DMV這樣辦駕照的政府部門也有武裝警衛。 我們用槍保衛我們的錢, 我們的珠寶, 我們的工作場所, 我們的官老爺們, 為什麽不能用槍保衛我們的孩子?這是有立杆見影效果的實打實的措施。有人說這是說頭痛醫頭治標不治本,但比左派政客的頭痛醫腳的“保護”, 其實要高明有效很多。

當前反槍之聲甚囂塵上。 佛州一個女教師, 要為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說一句話, 先要自嘲一句“我來當個壞人“這其實是社會的悲哀,強權的勝利。 我是一個好人, 我支持合理合法地擁槍;我鄙視和憎惡世間的邪惡和愚昧。我們永遠都叫不醒那些裝睡的人, 但至少可以為那些真正睡著的人做點什麽。 
 

 

 

Forliberty99 發表評論於
Good article, well said !
lingzi68 發表評論於
轉的 俺碼不出折磨多子
lingzi68 發表評論於
左邪不會讓任何一個危機白白浪費。每一次歹徒選擇大批民眾聚集場所,而無自衛能力的場合,屠殺大批民眾後,怪怪,民主黨派瘋狂像暴動一樣。但我從沒有聽到左邪譴責暴徒的罪行。隻有公然叫囂殺得好,例如,CBS 冷血動物大律師女副總裁Hayley Geftman-Gold 已離職在拉斯維加斯大屠殺案,說聽鄉村音樂的大多數是共和黨的,被殺這麼多,她一點都不會可惜。看不出的人麵獸心!Columbine高中大屠殺,歹徒之一才17歲。這次大屠殺,特別雇派的一名專職全副武裝的警察,勢力單薄,躲在外麵,不敢進去,任屠殺進行到歹徒自己結束還從容逃逸。教職員自發性佩槍的提案被極左不顧師生性命安全的吸血教師公會給不準了。否則歹徒不會像入無人之境從容大屠殺,沒得到任何反抗。

沒有例外,就像這次,歹屠對無反擊能力的3000多名青年學子與教師掃射,拉鈴展開瘋狂大屠殺,左派也瘋狂大規模暴行更要繳禁好人的槍。左邪民主黨要的目的與結局很清楚,是歹徒可更肆無忌憚地屠殺;被屠殺的群體更完全沒有反抗的能力。我不禁要問,要再多少青年學子教師被屠殺,左派才不再興風作浪,才會譴責歹徒,才真心同情無辜受害者,社會暴戾風氣才得以稍平息?
Blue-Crab 發表評論於
喝醉的人總說自己沒醉,精神病患者總說自己沒病,騙子總說自己誠實, 這其實和槍不槍沒啥關係。對憲法第二修正案有不同理解正常,但每個公民都有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賦予的權力。
westshore 發表評論於
那麽你怎麽解釋那些禁槍的國家,比如澳大利亞,每年因為槍支而死亡的人數是零,而對比美國每年平均槍支導致的死亡人數是三萬的區別?
我也有幾支槍,也不認為自己是壞人,但如果有槍的壞人去我女兒的學校殺人,我除了在新聞裏聽到外,做不了任何事。
墨菲定律已經解釋了,隻要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那麽你是否覺得這種事永遠都不會有在你孩子的學校發生的可能?我想沒人敢這樣說。而沒有了槍,這個結論就是很不同了,比如你先需要發現壞人弄到槍的可能(和機率),才能說school shooting有沒有發生的可能。而這就隔了一層,那麽發生的機率就降低。
Sam大樹 發表評論於
大屠殺太容易發生了,
絕對是個大問題。
鼓樓 發表評論於
回複 '誠信' 的評論 : 我覺得你這個玩笑開得很低級啊。
誠信 發表評論於
“我偏偏不是個壞人”?

古今中外,壞人數以億計。請問能舉個例子,有壞人承認甚至自認為壞人的嗎?

秦檜,汪精衛不是也振振有詞地辯稱自己是好人嗎? 壞人的標準是什麽?

擁槍的人就是壞人,這個標準不高吧? 開個玩笑,笑得不行。

lingzi68 發表評論於
原子彈小母雞 收了一車板兒磚 被
砸暈了過來找同感

可能是原子彈母雞論 跑題了 被小左母雞利用了吧
哈哈哈
去議會提禁槍沒啊 你們控完槍不就要禁槍了嘛
怪人看不出來 你當NRA的傻啊
lingzi68 發表評論於
不言有罪一想到槍 就會自慰 哈哈哈
他自己說的
時傳祥 發表評論於
現在不是需要新控槍法,需要的是認真執行已有的舊法。問題是現在舊法都沒有好好執行,有什麽理由相信更多的新法會有用呢?
時傳祥 發表評論於
沒有第二修正案,就不會有憲法。當初如果沒有得到前十修正案(Bill of Rights)的保證言論自由,擁槍自由,宗教自由等,各州絕對不會同意簽署憲法。
大榮確 發表評論於
911死了幾千人,怎麽沒有把飛機禁了?怎麽沒有把穆斯林禁了?
哪天要是再出現大規模強奸案,按現在控槍派的邏輯,大家褲襠裏的東西豈不都得割掉喂狗?
我看這裏所有主張控槍的人實際上是要禁槍的,他們根本拿不出如何控槍,控到什麽程度的具體方案;他們對目前已經十分嚴厲的槍支控製法規視而不見,吵吵控槍,好像美國現在槍支根本不受控似的。
更有一些不知是傻還是壞的人裝天真地喊什麽:
“為什麽全球第一強國,富國,民主國,人們在和平時期,會像生活在戰場一樣,覺得擁槍才安全?這還不夠荒唐嗎?”
我告訴你回去好好想想,沒有第二修正案,美國絕對不會成為什麽全球第一強國,富國,民主國;也根本不會存在什麽和平時期。現在的世界也絕對不是你所看到自由民主成為主流的樣貌。
正好像那些天天吵吵廢除核武器的人一樣,他們根本不明白萬惡的核武器才是二戰以後人類社會七十餘載普遍和平的根本保障;同樣的,承平日久,他們也不明白普遍持槍對暴政的巨大製約作用,不明白沒有子彈就沒有選票的道理。受到一點刺激就大喊大叫,看不清民主黨要通過禁槍來實現專製獨裁毀美賣國的險惡用心。
國父們精心設計的第二修正案是美國的立國之根本,憲政之基石,一旦被破壞,美國就必將先於萬劫不複的地步,你們這幫傻白甜們就會在槍林彈雨中抱著親人的屍首痛悔自己當初是多麽愚昧不堪了。
Yangtsz 發表評論於
參加政治(politically active)與黨爭(partisan fight)不是一回事吧。不管原則隻顧黨派利益的爭鬥,參加的人越少越好。
”每個好人都有殺人的潛質”,我認為這個認識反應了客觀事實。

鼓樓 發表評論於 2018-02-23 13:16:08
回複 'Yangtsz' 的評論 : 第一句就錯,中國人就是被“百姓無須參與黨派之爭”害了很多年。你要對人性有信心,不要認為每個好人都有殺人的潛質
時傳祥 發表評論於
回複 '不言有罪' 的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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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撐的?這裏恐怕沒有人會去企圖說服你,嗬嗬。
鼓樓 發表評論於
回複 '不言有罪' 的評論 : 隨便找一篇通俗易懂的你學習一下吧。http://tinyurl.com/wantgun

兄弟,我隻能幫你到這裏了。
時傳祥 發表評論於
NJM 發表評論於 2018-02-23 12:51:34
大多數人應該會支持「合理合法的擁槍」。問題是擁什麼槍是合理合法的? 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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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擁什麽槍算合理確實是見仁見智。而擁什麽槍合法卻是白紙黑字一清二楚的。佛羅裏達槍殺案的凶手是合法擁槍,這個沒有爭議。他是不是合理擁槍?這個爭議看來也不大,我知道的人,包括擁錢派,都一致認為不合理。是FBI和當地警察局太多的過失才導致了這個神經病得以合法擁槍。
其實地方及聯邦政府對這個慘案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也更加堅定了很多人的觀點 -- 政府是無能的,既保護不了人民的安全也禁不了壞人的槍。這些人,包括我自己,是從現實中總結的經驗 -- 移民法清清楚楚,政府卻有法不依,導致今天的上千萬非法移民。這怎樣會讓人對政府有信心呢?
不言有罪 發表評論於
說不出來吧。告訴你,你那個論點根本就不成立。大前提都根本不成立,後麵那些論點就不攻自破了。
民眾擁槍不擁槍,和國家民主不民主,是好人還是壞人,沒有因果關係。
鼓樓 發表評論於
回複 'Yangtsz' 的評論 : 第一句就錯,中國人就是被“百姓無須參與黨派之爭”害了很多年。你要對人性有信心,不要認為每個好人都有殺人的潛質
鼓樓 發表評論於
回複 'NJM' 的評論 : “合理”可能仁者見仁;“合法”標準比較統一。
鼓樓 發表評論於
不言有罪 : 請自行學習補腦。
Yangtsz 發表評論於
我們百姓無須參與黨派之爭。任何控製槍枝的方案,認真執行都比沒有好。不讚成控槍隻會限製好人不限製壞人。實際上很多濫殺後自殺者都不是貫於打家劫舍的慣犯。大多是精神不正常,心理有問題,活得不耐煩又不甘心自己默默自殺的人。這些人的智力和行動力也不一定超常。能夠阻擋一般人持槍的程序也對他們管用。每個所謂”好人”在足夠刺激下都可能觸發悲劇。
不言有罪 發表評論於
請證明,人民擁槍是民主的基石這個論點。人民擁槍是民主的必要條件?充分條件?還是什麽?

NJM 發表評論於
大多數人應該會支持「合理合法的擁槍」。問題是擁什麼槍是合理合法的? 見仁見智??
股聾 發表評論於
回複 '鼓樓' 的評論 :

那倒沒有,他們也就是扔了一地碎磚頭,都沒打中要害。也不知道在想啥?
鼓樓 發表評論於
股聾, 說,哪群人揍了你,我們去打還!
股聾 發表評論於
看到 “鼓樓“ 這一段:

“甚至包括立場最強硬的NRA的觀點是:像凶手這樣的人永遠都不應該有槍;要完善現有製度確保槍支不落在壞人手中,同時要保證守法公民的擁槍權力,加強學校的軟硬件防衛係統(不隻是武裝警衛,還包括預警,建築物防衛,人員訓練等綜合防衛。“

俺讀書少,原來俺跟NRA是一個觀點!

這咋就被 NRA 支持者給群毆了涅?!

神馬世道!
天隨人意 發表評論於
其實扣扣也覺得自己絕對不是個壞人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