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日期一般沒問題的。
這件事比較狗血,樓上住家樓下商戶都租給一戶人(就一個門牌號地址),驅逐紙上當然商戶住家的all the occupants 都有寫上這方麵沒啥漏洞。租客可能不太了解上訴程序,今天被趕出去,發來信息說會去準備上訴,明天或更早至少先把樓上住家先拿回來,(丫滴可能不知道上訴是上到更高法庭需時最少一個月吧。)。同時也準備籌錢pay off 爭取星期四或遲幾天把店麵也拿回來。
我告訴他:提醒一下,如果上訴,我就不能接受你的pay off.
所以丫滴說:他就全力先籌Pay off ,上訴的事先hold on.
這種情況,有沒可能他pay off 後再去上訴?人家隻說hold on not give up.
總金額欠$6500但區法院隻判下$1500.他說要pay off 加上10月的和法庭法警遲到re-key加起來我要求9千多總共(這個數應該是不受這個$1500判決影響吧?)
現在商戶難尋能湊合就湊合吧。
隻要肯定了收了他這個pay off, 他就不能重開案或者說重開了也贏不了就行。
有點繞口,暈腦。
謝謝檸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