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合約是法製社會常識吧?否則要合約幹嘛?怎能叫做不善良呢?

來源: 稻穗兒 2018-10-10 19:11: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53 bytes)

雖然,如果是我,目前若遇到這情況就算了,可這是因為我還目前還撐得下去。

如果我自己也無法支付房貸,撐不下去,那我會要對方按合約行事。不覺得這是房東不善良,畢竟房東的房子也是辛辛苦苦掙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白撿的。

房客既然沒有存款應急,就不該租這麽貴的房子呀!簽約之後又毀約,難道不是房客不對嗎?不僅是季節不對不好租,而且每次房客進出都是很多的開銷應付打掃、更新、廣告、費時帶人看房、空置期等等。。。為房東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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