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應該這麽分配

來源: 寂寞山城 2018-08-10 09:52:1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85 bytes)
回答: 探討我的合夥投資房地產的方案金玉屋2018-06-08 21:22:40

因為貸款是你弄的,按假設房產的貸款部分是你出的現金(不計利息)來算最終收入,然後按每個人出的現金比例來分紅。你分的紅最多,但是你分的一大部分要交利息。

這個是合理的,因為別人不參與管理,管理人是你自己。這個情況還可以在虧損的時候保證合夥人的利益,如果虧損,你的虧損最多,作為對你管理不善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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