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vs技能

來源: freemanli01 2020-06-03 14:16:4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38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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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活有兩個層麵,權利是基礎層麵的,是人格和自由意誌層麵的,生活的能力技能是建立在此之上的。(權力不是權利,權利-Right,是人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是自有的;權力-Power,是相對別人的,來自體製的)。

專製社會和自由社會的差別有很多,其中一個是:

專製社會的人民被一幫騙子把人們天生的權利(天賦人權)給騙走了。

專製社會的人們在成長過程中,首先麵對的不是如何發展自己,而是不得不先乞討本來屬於自己的權利,乞討本來屬於自己的自由。比如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免於恐懼地自由,等等,這些上帝、老天爺給與每個人的天賦人權莫名其妙地被一些混賬、惡棍給半嚇半騙給拿走了。連魯迅再世都可能不得不先乞討自己說話的權利。這些無賴、混蛋、流氓從哪裏來的權利,讓他們覺得自己有權利限製別人自由說話、發表意見、自由發展的權利?

而自由社會的人們不需要爭取自己自由發展的權利,因為沒有人搶奪他們的這項權利,沒有人把他們天生的權利騙走。

專製社會的人必須先從地下室爭取到走到地麵的權利,呼吸自由空氣的權利,然後才可能去發展自己的生活技能;而自由社會的人可以直接從正常的地麵出發,去發展自己的技能,想幹啥就幹啥。

就像馬斯克的火箭、電動汽車。和Paypal, 他不需要克服那個“我有沒有權利幹這事的心理束縛”,這些東西國家讓我幹麽?而是直接進入“我有沒有能力”幹這個事,怎麽樣才能技術上把它做成。

這樣看來,從人權上說,專製社會是破壞人權的,反人類的;從技術上說,專製社會的附加壁壘(人必須先尋求被騙走、被剝奪的天然權力)也導致它不如自由社會有效率。

讓自己生活在自由社會裏,不需要去爭取權利,直接使用權利,發展自己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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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文章裏因為拚音把權利誤為權力了,現在這是改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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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會契約論,社會契約就是人們通過放棄部分權利獲取社會秩序(Order),你的文章權力和權利都分不清,怎麽議論事情呀?看著費勁 -haohaoliao8- 給 haohaoliao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3/2020 postreply 15:33:30

對不起,我是拚音寫錯了,我本來說的都是權利(標題改了,內容沒改過來)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4/2020 postreply 04: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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